玉梨魂 第二十九章 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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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梨魂 第二十九章日記 餘書将止于是,而結果未明,未免留閱者以有餘不盡之恨。

    爰濡餘墨,續記如下。

    恨餘筆力脆弱,不能為神龍之掉也。

     餘與夢霞無半面之識,此事蓋得之于一友人之傳述。

    此人與夢霞有交誼固無待言,且可決其為與是書大有關系之人。

    蓋夢霞之曆史,知之者曾無幾人,而此人能悉舉其隐以告餘,其必為局中人無疑也。

    閱者試掩卷一思,當即悟為石癡矣。

     石癡者,某六年前之同學也。

    餘家琴水,石家蓉湖,散學後天各一方,不複知其蹤迹。

    庚戌之冬,餘自吳門歸,案頭得一函,乃自東京早稻田大學發者。

    函外附紙裹一,類印刷品,啟視之,殊非是,乃絕妙一部哀情小說資料也。

    函即石癡所贻。

    外附之件,即為《玉梨魂》之來曆。

    茲将石癡函中與吾書有關系者,節錄如左: ……何君夢霞,古之傷心人也。

    去年掌教吾鄉,因與相識。

    為人放誕不羁,風流自賞,豐于才而啬于命,富于情而悭于緣。

    造物不仁,置斯人于愁城恨海之中,偃蹇亻宅傺,蹭蹬籠東,負負狂呼,書空咄咄。

    賈生流涕,抱孤憤以雞嗚;荀倩傷神,負癡情而莫訴。

    茫茫若此,伥伥何之,殊可歎也。

    所幸者,元龍豪氣猶存,司馬雄心未死,身陷情關,卒能自拔。

    雖欷塾粢鄭落落寡歡,而珍重此身,猶足系蒼生之望。

    今其人亦在東京,每與餘道及前事,辄痛哭不置,既忽慨然謂餘曰:“若人因愛餘而緻死,在義,餘亦應以一死相報。

    然男兒七尺軀,當為國效死,烏可輕殉兒女子之癡情?且若人未死之前,固嘗勸餘東遊,為将來奮飛計。

    今言猶在耳,夢已成煙。

    餘之忍痛抱恨而來此者,即從其昔日之言,暫緩須臾毋死,冀得一當以報國,即以報知己于地下耳。

    ”餘聞其言,深服之。

    夢霞蓋至情中人,能以身役情,而不為情所役,比之負心薄幸之徒固判若霄壤,即彼琅琊之情死,寶玉之逃禅,等性命于鴻毛,棄功名如敝屣,雖一往情深,畢竟胸懷太窄,未能将愛情之作用,鑒别其大小,權衡其輕重也。

    餘愛夢霞,餘佩夢霞,餘于是欲将其曆史,著之于篇,可作青年之鏡。

    而愧無妙筆,負此良材,率爾躁觚,轉以抹煞一段風流佳語。

    素知君有東方仲馬之名,善寫難言之情愫,故将其人其事錄以寄君,請君以纏綿之筆,寫成一篇可歌可泣之文章,可以博普天下才子佳人同聲一哭。

    君亦多情人,當樂于伸紙怞毫,為情人寫照也。

    是編一出,洛陽紙貴矣。

    餘準備手盥薔薇之露,眼洗雲水之光,以待新編之出世。

    …… 餘讀石癡書,複閱其所述夢霞之曆史,辭氣抑揚之際,所以傾倒斯人者備至。

    餘當時竊有所疑,以梨娘待彼之情,若是其深摯,夢霞始則挑之,終則死之,既以越分玷梨娘,複以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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