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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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殖民地,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上半葉的英屬印度地區(包括現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緬甸),以其異域的景緻和情調、同西方迥然不同的文化習俗,給英國作家提供了一個極為理想的創作背景。
于是我們看到,在維多利亞時代的社會批判聲中,在現代主義技法實驗的大潮中,一些作家同時也将眼光瞄向了這片奇異的南亞土地,并創作出大量優秀的作品。
然而單就長篇小說而言,在這些數量龐大、題材繁博的作品當中,真正稱得上佳作的,恐怕除了吉蔔林的《吉姆》(Kim)和福斯特的《印度之行》(PassagetoIndia)以外,就當屬奧威爾的這部《緬甸歲月》了。
我曾長期懷疑,這是由于自己對英國文學史見識淺薄所緻的個人見解,後來在批評家勞倫斯·布朗德(LaurenceBrander)的著述裡看到了類似的評價,他認定《緬甸歲月》比之《吉姆》和《印度之行》差距尚大,但定要排個第三出來的話,還真是難有與之匹敵的。
再翻到版權頁一看,此書1954年便已出版,看來我的見識淺薄的确不假,而《緬甸歲月》的“探花”地位倒也不是一己之見。
奧威爾同印度有着極深的因緣,他的父親長期供職于印度政府的鴉片部,而他本人就出生在印度比哈爾邦的莫蒂哈裡,次年随母親回國,公學畢業後,雖學業尚好,但未像其他伊頓生那樣去牛津劍橋深造,而是重返亞洲,在緬甸做了五年(19221927)的警察。
二十世紀二十年代是亞洲民族主義情緒高漲、英國與緬甸民族關系最為糟糕的時期,于是,奧威爾也就親曆了諸多的民族隔閡,沖突,甚至殺戮,以及由此給雙方所帶來的難以擺脫的精神苦痛。
奧威爾自認是大英帝國殖民機器上的一個部件,自然感受到難以承受的道德罪責。
所以,如同當年的霍桑寫作《紅字》(TheScarletLetter)是意在給自己的清教徒先祖贖罪一樣,奧威爾寫《緬甸歲月》時,亦是感受到内心中有一股“我必須為之贖罪的龐大重負”,因此必須通過文學創作的方式,來獲取内心的安甯和平靜。
《緬甸歲月》的故事有兩條主線,有點類似中國評書中“花開兩朵,各表一枝”的講述方式。
一條線索是主人公弗洛裡同伊麗莎白的感情糾葛,另一條是緬甸治安官吳波金與印度醫生維拉斯瓦米為争奪進入歐洲人俱樂部的席位而展開的明争暗鬥。
最後兩條線索合二為一,一切終見分曉。
這當中的懸念設置和情節鋪陳,倒也扣人心弦,不過真正讓人擊節贊歎的,是作者在描物狀景中對聲音和色彩的熟練把握,讀來仿佛真的置身熱帶叢林的光影世界。
奧威爾對東方有着很深的興趣,在《緬甸歲月》裡,他借主人公弗洛裡之口,表達了對緬甸的自然風光、傳統習俗、宗教信仰的癡迷,同時夾雜着對這個陌生又熟悉的國度那種愛恨交織的複雜情感。
同《印度之行》一樣,這部小說涉及到不同種族之間的緊張關系,言語間也透出對殖民統治的種種不滿。
但不同的是,《緬甸歲月》中的土著似乎更像是背景化的陪襯,而作者真正關注的,還是歐洲人自身在這個第二祖國的生存狀态,從而生發出該書的真正主題孤獨。
奧威爾的小說盡管取材廣泛、形式多變,但卻有一個依稀可辨的模式,就是幾乎每部小說裡都有一個性格内斂、精神孤寂的靈魂被置于故事中心,而他們渴望與人溝通、追尋生命價值的動機,也就構成了整個故事的張力,推動情節向前發展,從《牧師的女兒》中的多蘿西,到《一九八四》中的溫斯頓,大抵如此。
而就本書而言,孤獨具有兩個層面的指涉,一方面,歐洲人出于對土著居民的鄙視,不肯與之交往,而是封閉在自己的小天地裡,整天在俱樂部打牌飲酒、閑談漫扯,生活死一般的沉寂和無聊,處處透出陳腐的味道;另一方面,弗洛裡又是這個孤獨群體中的一個異類,雖然他也曾沉淪過,甚至不時地酗酒和狎妓,但是對自己個人乃至整個大英帝國的堕落,卻能感到道義上的羞恥,而對身邊這些同胞的矯揉造作、無知自大,也嫌惡不已。
正由于他對美好的生活依舊保有一顆企盼的心,巴望能有個人來分享自己的感受,去除心中的落寞和孤寂,所以才對初來緬甸的英國女孩兒伊麗莎白充滿了遐想和期待。
陷入愛情的人總是難免會昏聩與盲目,在隐約覺出伊麗莎白的學養淺薄和圖慕虛榮之後,弗洛裡仍舊幻想通過自己的思想來影響和改變她,直至将其變成自己心目中的理想愛人。
人們經常說:把一個相貌美麗、頭腦蠢笨的女人變得聰明起來,總比把一個相貌醜陋、頭腦聰明的女人變得美麗起來來得容易。
這本是男人之間調侃的戲言,當不得真的。
一個人,尤其是二十出頭的女孩子,假若愛上了浮華,又痛恨學問,其實是斷難改變的。
尤其像伊麗莎白這種出身不高、受過窮苦的女孩,對财富、階級、種族的成見更加根深蒂固,她可能會比富家小姐還要百倍地熱愛地位和權力,也百倍地痛恨學問和貧窮。
弗洛裡錯就錯在把對方一味地理想化,陷于其中,不肯自拔,到最後隻落得個飲彈自絕的下場。
因此從表面上看,弗洛裡是兩個土著官員權力争鬥的犧牲品吳波金眼見弗洛裡支持維拉斯
于是我們看到,在維多利亞時代的社會批判聲中,在現代主義技法實驗的大潮中,一些作家同時也将眼光瞄向了這片奇異的南亞土地,并創作出大量優秀的作品。
然而單就長篇小說而言,在這些數量龐大、題材繁博的作品當中,真正稱得上佳作的,恐怕除了吉蔔林的《吉姆》(Kim)和福斯特的《印度之行》(PassagetoIndia)以外,就當屬奧威爾的這部《緬甸歲月》了。
我曾長期懷疑,這是由于自己對英國文學史見識淺薄所緻的個人見解,後來在批評家勞倫斯·布朗德(LaurenceBrander)的著述裡看到了類似的評價,他認定《緬甸歲月》比之《吉姆》和《印度之行》差距尚大,但定要排個第三出來的話,還真是難有與之匹敵的。
再翻到版權頁一看,此書1954年便已出版,看來我的見識淺薄的确不假,而《緬甸歲月》的“探花”地位倒也不是一己之見。
奧威爾同印度有着極深的因緣,他的父親長期供職于印度政府的鴉片部,而他本人就出生在印度比哈爾邦的莫蒂哈裡,次年随母親回國,公學畢業後,雖學業尚好,但未像其他伊頓生那樣去牛津劍橋深造,而是重返亞洲,在緬甸做了五年(19221927)的警察。
二十世紀二十年代是亞洲民族主義情緒高漲、英國與緬甸民族關系最為糟糕的時期,于是,奧威爾也就親曆了諸多的民族隔閡,沖突,甚至殺戮,以及由此給雙方所帶來的難以擺脫的精神苦痛。
奧威爾自認是大英帝國殖民機器上的一個部件,自然感受到難以承受的道德罪責。
所以,如同當年的霍桑寫作《紅字》(TheScarletLetter)是意在給自己的清教徒先祖贖罪一樣,奧威爾寫《緬甸歲月》時,亦是感受到内心中有一股“我必須為之贖罪的龐大重負”,因此必須通過文學創作的方式,來獲取内心的安甯和平靜。
《緬甸歲月》的故事有兩條主線,有點類似中國評書中“花開兩朵,各表一枝”的講述方式。
一條線索是主人公弗洛裡同伊麗莎白的感情糾葛,另一條是緬甸治安官吳波金與印度醫生維拉斯瓦米為争奪進入歐洲人俱樂部的席位而展開的明争暗鬥。
最後兩條線索合二為一,一切終見分曉。
這當中的懸念設置和情節鋪陳,倒也扣人心弦,不過真正讓人擊節贊歎的,是作者在描物狀景中對聲音和色彩的熟練把握,讀來仿佛真的置身熱帶叢林的光影世界。
奧威爾對東方有着很深的興趣,在《緬甸歲月》裡,他借主人公弗洛裡之口,表達了對緬甸的自然風光、傳統習俗、宗教信仰的癡迷,同時夾雜着對這個陌生又熟悉的國度那種愛恨交織的複雜情感。
同《印度之行》一樣,這部小說涉及到不同種族之間的緊張關系,言語間也透出對殖民統治的種種不滿。
但不同的是,《緬甸歲月》中的土著似乎更像是背景化的陪襯,而作者真正關注的,還是歐洲人自身在這個第二祖國的生存狀态,從而生發出該書的真正主題孤獨。
奧威爾的小說盡管取材廣泛、形式多變,但卻有一個依稀可辨的模式,就是幾乎每部小說裡都有一個性格内斂、精神孤寂的靈魂被置于故事中心,而他們渴望與人溝通、追尋生命價值的動機,也就構成了整個故事的張力,推動情節向前發展,從《牧師的女兒》中的多蘿西,到《一九八四》中的溫斯頓,大抵如此。
而就本書而言,孤獨具有兩個層面的指涉,一方面,歐洲人出于對土著居民的鄙視,不肯與之交往,而是封閉在自己的小天地裡,整天在俱樂部打牌飲酒、閑談漫扯,生活死一般的沉寂和無聊,處處透出陳腐的味道;另一方面,弗洛裡又是這個孤獨群體中的一個異類,雖然他也曾沉淪過,甚至不時地酗酒和狎妓,但是對自己個人乃至整個大英帝國的堕落,卻能感到道義上的羞恥,而對身邊這些同胞的矯揉造作、無知自大,也嫌惡不已。
正由于他對美好的生活依舊保有一顆企盼的心,巴望能有個人來分享自己的感受,去除心中的落寞和孤寂,所以才對初來緬甸的英國女孩兒伊麗莎白充滿了遐想和期待。
陷入愛情的人總是難免會昏聩與盲目,在隐約覺出伊麗莎白的學養淺薄和圖慕虛榮之後,弗洛裡仍舊幻想通過自己的思想來影響和改變她,直至将其變成自己心目中的理想愛人。
人們經常說:把一個相貌美麗、頭腦蠢笨的女人變得聰明起來,總比把一個相貌醜陋、頭腦聰明的女人變得美麗起來來得容易。
這本是男人之間調侃的戲言,當不得真的。
一個人,尤其是二十出頭的女孩子,假若愛上了浮華,又痛恨學問,其實是斷難改變的。
尤其像伊麗莎白這種出身不高、受過窮苦的女孩,對财富、階級、種族的成見更加根深蒂固,她可能會比富家小姐還要百倍地熱愛地位和權力,也百倍地痛恨學問和貧窮。
弗洛裡錯就錯在把對方一味地理想化,陷于其中,不肯自拔,到最後隻落得個飲彈自絕的下場。
因此從表面上看,弗洛裡是兩個土著官員權力争鬥的犧牲品吳波金眼見弗洛裡支持維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