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則 西谷船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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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場面,卻視而不見,一言不發。

     這是五月十一日發生的事情。

    這時,小船全部逃走了,書吏們踉踉跄跄地跑回來,不敢再去。

    但還有三千多石西谷在船裡沒能接收。

     我沒辦法,重又雇用小船,在五月十三日發文書委托範仕化巡檢,帶領接收西谷。

    範仕化不願意。

    我心想:範仕化身為押運官,負責管轄船戶,現在又擔任招甯司巡檢的職務,以潮陽縣屬員的身份辦理潮陽的公事,有什麼理由推托呢?于是,五月十五日再去文書催促。

    到了十七日,範仕化還是不動,并且說:“道台大人是我的至交好友,經我連日禀告說明,這西谷船上發生的疏漏閃失,還不知是誰的罪過呢!”我聽他這樣說,不由得大吃一驚,毛發悚然。

    方知此人既奸險又能幹,是上司的心腹,很受重用。

    既然已經連日禀報道台大人,我怕他趁深夜将稻谷偷運走,再把船鑿漏沉下水,真那樣我的罪過還能逃避嗎?因此,我陳列事由經過,詳細明白地禀告各級上司。

    随即在十八日清晨。

    親自率領小船出海接運。

    而西谷越來越不成樣子,有的被水泡爛,有的正在發熱,像火一樣燙人。

     我也不管這些,一概收下,不作盤問。

    隻是秕谷太多,好像不是原來的西谷,恐怕道台大人所買西谷,未必這樣粗劣。

    但範巡檢極力争辯,說是道台大人用便宜的價錢買下的。

    海陽、揭陽兩地都是用這類谷子發付的,不幹船戶們的事。

    我姑妄聽之,也不和他争辯。

     第二天上午時分,書吏們又取出秕谷來看,發現其中有很多米粒。

    我暗自思忖:道台大人買谷,哪有在谷中摻米的道理?看來這必是船戶們偷谷碾米,将米取走,仍把米糠、秕谷摻進原來的谷裡。

    碾米的地方必定在附近人家,必須趁機秘密調查一下。

    于是在閑談時打聽兩岸有沒有村莊?船家說:“樹林裡就有。

    東邊的村莊名叫松子山,西邊的村莊叫棉花村。

    ” 我假稱船裡太熱,便登岸乘風納涼,坐在松樹之下。

     不一會,見有人快步走過,便召來詢問。

    那人說:“不知道。

    ”我說:“不知道也不算完,今天我就捉拿你。

    ”那人說:“這事必須問鄉長。

    ”我說:“那好吧!”随即派差役去叫棉花村鄉長。

    不料鄉長正生病,但他母親來了,說:“若要追查偷盜、窩藏西谷的事,問我好了,我老婆子全知道,不必去問我生病的兒子。

    我們鄉裡的鐘阿信、鐘阿興、魏阿加,都為船戶碾了數十石米,有的還運到達潦發賣。

    對面松子山村的李阿家、謝朝士等,窩藏更多。

    聽說謝朝士家還有未賣完的西谷,趕緊過去搜查,沒有抓不到的。

    ” 我立即派差役趕到松子山謝朝士家,果然他家還存着四包西谷。

    便連人帶谷一起抓獲,帶到船上。

    問他這是偷哪條船上的西谷,回答說:“是鄧文興船上的。

    ”命人去捉鄧文興,開船的說文興已經到府裡去了。

    于是便将船上的舵工湯廣萬綁來審問。

    一問才知,所有運西谷的船沒有不幹這種勾當的。

     我對範巡檢說:“怎麼樣?”範說:“這些我本來就知道。

    ” “知道為什麼不說呢?”他無言可對。

    我将接收窩藏西谷的鐘阿信、鐘阿興、魏阿加、李阿家,連同八隻船上的船戶黃超成等,一并逮捕,押入縣城。

    當堂審訊,得知謝朝士除被查獲的四包西谷之外,還為船戶碾米十三石。

    鐘阿信代碾十六石,鐘阿興代碾十四石,都運往達濠發賣。

    李阿家代碾十七石,魏阿加代碾八石,并運走六石到達濠發賣,另外還代買次谷二石。

     我說:“噫!磊口兩村舞弊情形,不過如此了。

    ”審問船戶黃超成,他侃侃而談,倒也痛快,說在天字碼頭買次谷五十石,虎頭門買次谷十石,到九龍又買次谷十石,在達濠買次谷六石二鬥,在棉花村買次谷一石二鬥。

    沿途碾米盜賣,共用去好谷一百二十餘石。

    除摻下次谷七十七石四鬥,按數額現在尚缺少五十一石五鬥。

    我又問他:“你的船并無破損,為什麼船上的稻谷都發脹發熱?”他供認:“是在量交的前一天,恐怕稻谷數量短少,便将次谷用滾開水浸泡摻進去。

    不料黃兆等人發生口角,好幾天沒來盤收,以緻稻谷發熱。

     審問船戶麥長,據他招供:在天字碼頭買次谷二十石,在汕尾買次谷十石,在平海買次谷六石,沿途碾米、換菜、吃用,共用去好谷八十餘石,除摻下的三十六石次谷,還缺少五十八石。

     審問船戶謝勝,他說:“我并非謝勝本人,本名王光嵩,隻不過是代謝勝押船。

    買賣谷子之事,都是謝勝幹的,我并不知底細。

    隻是在天字碼頭賣出好谷五十石,随即買五十石次谷摻下。

    快要開船時,又賣出好谷十餘石。

    到平海、汕尾,賣出十六石,到庵埠賣出五石,都随時買次谷摻下。

    其他地方盜賣及沿途磨米、換魚、換菜用去的好谷不知道有多少,大約也有百餘石吧!除了摻進去一百二十餘石次谷外,還缺少九十石五鬥。

    ”我問他:“你們的稻谷怎麼也發熱?”他說:“我們也是在量交之前先用滾開水浸泡,使稻谷發脹。

    不料因黃兆等人發生口角,好幾天不來盤收,所以發熱。

    ”問他:“你們八家船戶都用滾水泡稻谷嗎?”回答說:“是的。

    ” 提審船戶黃兆,但黃兆出外攬活未回,抓到的是他的舵工林家相。

    據林家相說,黃兆在天字碼頭買下次谷五十石,在虎頭門、峽西買次谷二十石,在九龍買次谷十五石。

    沿途盜賣及碾米、換菜、食用,共用去好谷一百三十餘石。

    除摻進次谷八十五石,還缺少四十七石五鬥。

     提審船戶李德,原來李德是黃奇昌、黎阿二兩人共用的名字。

    黃奇昌在府裡沒有抓到,據黎阿二招供:在庵埠買次谷十石,在潮邑買次谷二十三石,在達濠買次谷三十石,沿途盜賣、碾米、換菜,共用去好谷百餘石。

    除摻下次谷六十三石,還缺少三十四石五鬥。

     審問舵工湯廣萬,據他說:船戶鄧文興買賣的谷物,他不詳細知道。

    隻知道五月初五、初六兩天,在磊口有小船運兩次次谷。

    鄧文興共買二十餘石次谷摻下,沿途盜賣、碾米,大約不到百石,摻進去多少次谷不知道,現還缺少四十五石。

     提審船戶謝永興,被抓的人招供說:“謝永興在府裡沒回來,我是舵工李昌桂。

    謝永興雇小船,在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