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則 卓洲溪
關燈
小
中
大
有饑民乘黃昏駕船在卓洲溪攘客。
适餘自普之潮,以是夜二更過貴嶼,見一人攔輿号呼,自稱:“我郭元藏也。
晨往軍埔墟貿易,暮從石港泛舟還。
中流被盜,攫去銅錢八千,黃白楮四十一束,布衣履囊,筐各一事。
舟人王阿象赴水逃生。
同避難者,李啟宣、黃朝盛也。
” 問賊何情形,曰:“十餘人駕八槳舟古母船,不新不舊。
為篷四,前一篷破損。
後載竹篙槍一束。
” 餘即于道中停輿,張燈草檄,調保正楊勳、李缵、蘇贊卿、楊新等率丁壯八十名,沿溪飛捕。
獲者懸賞十金,縱者重杖濁百。
越次日,尚寂然無蹤也。
因思多槳舟古母船非内溪所有,乃隆津、練江運載私鹽之具。
複調集水保方東升、姚萬進、鄭茂紀、姚子甯等,在于練江後溪港一帶遍行訪緝。
越三日,果在溪圩鄉港内,弋獲八槳舟古母船一隻。
系維草岸,内有竹篙槍一束,其前一篷亦破損。
問主者,則鄭長煥、鄭阿清、鄭侯器也。
拘長煥等問訊,皆茫然不知,謂船式偶而相同。
且自稱因貧違禁,私置多槳舟古母船采捕,有時竊載一二石私鹽,亦不能免,實無攘奪卓洲溪情事。
詞甚可信。
餘以鄭阿清索比匪,江上舟古母船有幾,平日非善良、能攘竊有幾,度無不了然者。
數诘問,不以實告。
将刑之,阿清乃言鄉人鄭阿忠、鄭阿鄒于二月二十三日,在下尾橋邊貨賣番薯,見王阿協、範阿義駕八槳舟古母船,乘風飛馳,直入貴嶼。
其舟中有十許人,竹篙槍一束。
正卓洲溪被搶之日,此其是矣。
複喚鄭阿忠、鄭阿鄒赴訊,如所言。
因命捕王阿協等。
則王阿協、範阿義相率昂然自行投訊,餘心疑其為良民也。
忽階下有以鄉音相語者曰:“此必良民也! 若是盜賊,焉敢自來送死?”味其語意,似故使餘聞之者。
餘思此左右有人,非果善良,則為大盜,未可輕釋,當從容訊之。
阿協、阿義果不承,鄭阿清等亦無以相難也。
惟保正鄭茂紀言,阿協乃有名積盜。
保正李缵、楊新言,範阿義素非善良。
而鄭長煥言,二人平日皆在姚紹聰舟古母船上住宿,寝食無他處。
因複攝到姚紹聰鞫問,則紹聰佯為不識阿協、阿義二人也者。
且自駕雙槳小舟赴驗,明非舟古母;情詞亦似可信也。
而姚族生監多人,林立階下,請釋善良,以安本業。
餘曰:“且遲之。
” 複有惠潮道差員李姓者扣扉請見。
餘不納,遣阍者問所欲為,則言:“貧民乏食相攘竊,亦屬細故,不可以大盜通詳,恐于道憲考成有礙。
”餘曰:“災黎元氣未複,大事亦當化小。
吾但欲有罪者伏其辜,不肯使幹連者疲于路。
詳解則牽累多人,吾不忍也。
”李又言:“姚紹聰、王阿協、範阿義皆善良,請早釋。
”餘日:“良匪俟審明乃知,此非吾所得自主也。
” 越日将再訊。
思此人出巨族,勢力蟠結,堂上方發一言,外間已知趨避。
百足之蟲,扶之者衆,恐未易得情。
乃屏左右,于内堂詢之,一切閑人皆驅逐,勿令窺伺語言。
待質諸犯,亦分置各處,不使相謀面接耳。
先呼保正鄭茂紀責之曰:“汝職在地方,稽查奸匪,今縱人攘客,而不以實告,即是汝作賊也。
汝鄉中出為匪者幾人?姚紹聰舟古母船今匿何處?此雙槳小船又從何而來?不實言,先夾汝。
” 茂紀乃言:“姚紹聰、王阿協、範阿義此三人搶劫是實。
其餘同伴,不知姓名。
姚紹聰八槳舟古母船,前篷破壞,先在南塘鄉池中。
後因追求日急,潛令其兄姚紹貴于十五夜駕出海門猷灣,藉稱采捕,急則便于遠揚。
其雙槳小船,乃事發之後在和平港内以二金購來抵塞者。
我畏其族大強兇,是以不敢言也。
”餘叱退之。
呼王阿協至前,绐之曰:“汝乃為紹聰所欺,無故以父母之身代人受刑法。
今紹聰已自不諱,謂此八槳舟古母船實所置造,前篷破損。
先沉在南塘池中,後使其兄姚紹貴駕出海門,今在猷灣弋獲矣。
其雙槳小船,乃在和平買來抵塞者,價銀二兩。
汝尚能代為掩諱乎?吾因知汝等窮民無家可歸,在人舟中度活,亦是可憐之事。
汝等但勿作賊,何為并船而諱之?” 王阿協叩頭曰:“是也。
我等實系善良,不敢作賊,止在姚紹聰舟中寄食而已。
”餘曰:“未也。
紹聰言汝盜賊之性,不可與交。
彼憐汝無歸,以空船借汝安宿。
汝遂潛招匪類範阿義等十餘人,竊駕行劫。
彼恨為汝所欺,緻遭波累,是以令汝勿言以受刑法。
今汝尚欲受刑,以快彼之意乎?” 王阿協仰天歎曰:“我等有何能為?不過從姚紹聰指麾耳。
卓洲溪之事,實姚紹聰主之。
同行者範阿義、範阿喜、姚阿胡、馬阿弘、姚伯蘭、許阿加、邱阿竈、陳伯榮、陳伯炯、陳伯鳳等,皆姚紹聰招來。
所得郭元藏等錢十二千七百五十文,皆姚紹聰俵分。
奈何獨歸過于我乎?”繼呼範阿義至
适餘自普之潮,以是夜二更過貴嶼,見一人攔輿号呼,自稱:“我郭元藏也。
晨往軍埔墟貿易,暮從石港泛舟還。
中流被盜,攫去銅錢八千,黃白楮四十一束,布衣履囊,筐各一事。
舟人王阿象赴水逃生。
同避難者,李啟宣、黃朝盛也。
” 問賊何情形,曰:“十餘人駕八槳舟古母船,不新不舊。
為篷四,前一篷破損。
後載竹篙槍一束。
” 餘即于道中停輿,張燈草檄,調保正楊勳、李缵、蘇贊卿、楊新等率丁壯八十名,沿溪飛捕。
獲者懸賞十金,縱者重杖濁百。
越次日,尚寂然無蹤也。
因思多槳舟古母船非内溪所有,乃隆津、練江運載私鹽之具。
複調集水保方東升、姚萬進、鄭茂紀、姚子甯等,在于練江後溪港一帶遍行訪緝。
越三日,果在溪圩鄉港内,弋獲八槳舟古母船一隻。
系維草岸,内有竹篙槍一束,其前一篷亦破損。
問主者,則鄭長煥、鄭阿清、鄭侯器也。
拘長煥等問訊,皆茫然不知,謂船式偶而相同。
且自稱因貧違禁,私置多槳舟古母船采捕,有時竊載一二石私鹽,亦不能免,實無攘奪卓洲溪情事。
詞甚可信。
餘以鄭阿清索比匪,江上舟古母船有幾,平日非善良、能攘竊有幾,度無不了然者。
數诘問,不以實告。
将刑之,阿清乃言鄉人鄭阿忠、鄭阿鄒于二月二十三日,在下尾橋邊貨賣番薯,見王阿協、範阿義駕八槳舟古母船,乘風飛馳,直入貴嶼。
其舟中有十許人,竹篙槍一束。
正卓洲溪被搶之日,此其是矣。
複喚鄭阿忠、鄭阿鄒赴訊,如所言。
因命捕王阿協等。
則王阿協、範阿義相率昂然自行投訊,餘心疑其為良民也。
忽階下有以鄉音相語者曰:“此必良民也! 若是盜賊,焉敢自來送死?”味其語意,似故使餘聞之者。
餘思此左右有人,非果善良,則為大盜,未可輕釋,當從容訊之。
阿協、阿義果不承,鄭阿清等亦無以相難也。
惟保正鄭茂紀言,阿協乃有名積盜。
保正李缵、楊新言,範阿義素非善良。
而鄭長煥言,二人平日皆在姚紹聰舟古母船上住宿,寝食無他處。
因複攝到姚紹聰鞫問,則紹聰佯為不識阿協、阿義二人也者。
且自駕雙槳小舟赴驗,明非舟古母;情詞亦似可信也。
而姚族生監多人,林立階下,請釋善良,以安本業。
餘曰:“且遲之。
” 複有惠潮道差員李姓者扣扉請見。
餘不納,遣阍者問所欲為,則言:“貧民乏食相攘竊,亦屬細故,不可以大盜通詳,恐于道憲考成有礙。
”餘曰:“災黎元氣未複,大事亦當化小。
吾但欲有罪者伏其辜,不肯使幹連者疲于路。
詳解則牽累多人,吾不忍也。
”李又言:“姚紹聰、王阿協、範阿義皆善良,請早釋。
”餘日:“良匪俟審明乃知,此非吾所得自主也。
” 越日将再訊。
思此人出巨族,勢力蟠結,堂上方發一言,外間已知趨避。
百足之蟲,扶之者衆,恐未易得情。
乃屏左右,于内堂詢之,一切閑人皆驅逐,勿令窺伺語言。
待質諸犯,亦分置各處,不使相謀面接耳。
先呼保正鄭茂紀責之曰:“汝職在地方,稽查奸匪,今縱人攘客,而不以實告,即是汝作賊也。
汝鄉中出為匪者幾人?姚紹聰舟古母船今匿何處?此雙槳小船又從何而來?不實言,先夾汝。
” 茂紀乃言:“姚紹聰、王阿協、範阿義此三人搶劫是實。
其餘同伴,不知姓名。
姚紹聰八槳舟古母船,前篷破壞,先在南塘鄉池中。
後因追求日急,潛令其兄姚紹貴于十五夜駕出海門猷灣,藉稱采捕,急則便于遠揚。
其雙槳小船,乃事發之後在和平港内以二金購來抵塞者。
我畏其族大強兇,是以不敢言也。
”餘叱退之。
呼王阿協至前,绐之曰:“汝乃為紹聰所欺,無故以父母之身代人受刑法。
今紹聰已自不諱,謂此八槳舟古母船實所置造,前篷破損。
先沉在南塘池中,後使其兄姚紹貴駕出海門,今在猷灣弋獲矣。
其雙槳小船,乃在和平買來抵塞者,價銀二兩。
汝尚能代為掩諱乎?吾因知汝等窮民無家可歸,在人舟中度活,亦是可憐之事。
汝等但勿作賊,何為并船而諱之?” 王阿協叩頭曰:“是也。
我等實系善良,不敢作賊,止在姚紹聰舟中寄食而已。
”餘曰:“未也。
紹聰言汝盜賊之性,不可與交。
彼憐汝無歸,以空船借汝安宿。
汝遂潛招匪類範阿義等十餘人,竊駕行劫。
彼恨為汝所欺,緻遭波累,是以令汝勿言以受刑法。
今汝尚欲受刑,以快彼之意乎?” 王阿協仰天歎曰:“我等有何能為?不過從姚紹聰指麾耳。
卓洲溪之事,實姚紹聰主之。
同行者範阿義、範阿喜、姚阿胡、馬阿弘、姚伯蘭、許阿加、邱阿竈、陳伯榮、陳伯炯、陳伯鳳等,皆姚紹聰招來。
所得郭元藏等錢十二千七百五十文,皆姚紹聰俵分。
奈何獨歸過于我乎?”繼呼範阿義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