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回 懷母後宋帝傷心 審郭槐包拯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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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嘉祐王龍心不悅,隻因生身母後屈于泥塗之中。

    初時據包公陳奏,還屬将信将疑,費心推測,豈知劉太後暗中行賄于臣下,又得包拯機智,察出原贓,情真事實無疑。

    不意果然落難貧婦,竟是生身之母,子為九五之尊,母後屈身市廛乞丐,難道有此奇聞?意欲即往陳州迎母後還宮,但郭槐尚未親供招認,須待審訊明白,方可前往迎請。

    因此,即敕旨包公審辦郭槐。

    包公奏道:“微臣不敢領旨。

    ”君王道:“卿如不領辦,誰可領辦?”包公道:“臣保薦國丈,可以承辦此案。

    ”龐洪心想:這包拯昨天言老夫辦理不得,今日反薦我承辦,不知想什麼詭計來算計老夫?他為人厲害,不可上鈎。

    即忙奏道:“前日包拯言臣領辦不得,望吾主另委别人辦理。

    ”君王複問包公道:“如此發交何人方可?”包公道:“國丈既然辭卻,别員總是力辦不來。

    ”君王道:“據卿所言,難道此事即罷了不成?”包公道:“罷不來的。

    莫若陛下當殿親詢,此冤必可大白。

    ” 當下君王煩悶,呼道:“包卿2你自己所辦多少離奇異案,一片丹心,為國勤勞,今日國母遭此災難,因何不與朕分憂,何以故意推辭不辦?”包公奏道:“臣啟陛下,并不是微臣故意力辭逆旨,隻因國丈曾經有言,來說是非者,即是是非人。

    微臣不承辦此案則已,若将此事發交于臣,總要辦到徹底澄清,據法律,此案連及安樂宮劉太後娘娘,如若定了太後娘娘之罪,豈非臣有藐君犯上大罪?國丈劾奏于臣,臣即有口難分,望乞我主開恩,免發此案。

    ”君王見奏,想來此論不差,即道:“包卿且免多憂,如若太後娘娘應得定罪,亦難掩飾,依卿定斷。

    倘國丈多言,亦須拟罪,如今不須多慮了。

    ”包公道:“臣領旨。

    ”國丈此時再不敢言,隻在班中氣得二目圓睜,衆臣亦各議論紛紛,不表。

     再說宮中太後心内着急,又打聽明白,聖上發旨包拯審供,不如别位官員,可以行旨恐吓,行賄私傳,看來大事不妙了。

     不表太後心驚,宋君納悶,隻言包公退朝回衙,用過早膳,即傳令吏役往天牢調出郭槐,頃刻間呼喝升堂,正門大開,書役左右分排,包公正中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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