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千萬元“撈夫”南柯一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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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增加,王富橋為卓瑪工作的地點也水漲船高,2004年8月又搬到錦湖園公寓辦公。

    為此,卓瑪還給王富橋送來了4部筆記本電腦和攝像機等“辦公用品”。

     當然,收人錢财替人消災,這個道理王富橋還是懂的,為了取得卓瑪的信任,同時也為了蒙騙他人,在王富橋的授意下,卓瑪還寫下了一份委托書,内容為:“我卓瑪特此委托我先生袁寶璟的表哥王富橋先生和王小橋(王富橋的幹兒子)先生為袁寶璟本人案情一事全權代表”。

    王富橋之所以讓卓瑪把自己寫成袁寶璟的表哥,理由是辦事的時候好說話。

    當然,王富橋也确實拐彎抹角地替卓瑪找了一些人,但是這些人他其實都不熟,而且也沒在他們身上花錢。

     租用這些豪華酒店,除了王富橋自己用來辦公,他還煞有介事地分頭請來幾個退休幹部為卓瑪修改和撰寫申訴材料。

     2004年3月,王富橋通過朋友介紹,打着“中辦機要局”的名義,帶着卓瑪找到了某大學一位退休的副校長,咨詢關于袁寶璟案子的情況,并請這位資深的法律專家幫忙修改申訴材料。

    這位副校長見卓瑪稱王富橋為表哥,王富橋也介紹他和卓瑪是親戚,出于同情,這位副校長幫助他們修改了上訪材料,但卻沒有收他們一分錢。

    王富橋卻從卓瑪那裡一下子拿到了150萬港币! 王富橋在這位副校長面前吹噓自己手裡“有首長批示”,這位副校長讓王富橋拿出來,王富橋擔心露餡,連忙說:“首長的批示是絕密文件,鎖在單位的保險櫃裡,沒有帶在身上。

    ”這位被蒙在鼓裡的副校長也許沒有想到,自己居然是王富橋唯一幫助卓瑪找到的具有真實身份的法律專家和領導幹部! 拿到副校長幫忙修改好的材料,王富橋領着卓瑪來到北京什刹海旁邊的一所四合院,見到了一位自稱首長辦公室主任的胡某,并通過胡某見到了一位老太太。

    王富橋神秘地對卓瑪說:“這位老太太是一位跟中央領導私交很深的革命老幹部,老人家答應幫忙向中央領導遞交材料了,很快就有中央領導的批示了。

    ” 但是,此事很快就沒有了下文。

    在卓瑪的多次追問下,王富橋說已經有了“中央首長批示”,卓瑪讓王富橋拿出來看時,王富橋卻以機密為由搪塞過去。

     但時間一長,王富橋擔心不能繼續取得卓瑪的信任,為了讓她見真實的材料,2004年8月,王富橋帶着卓瑪找到北京某報社的法制部主任,通過這位主任向全國政法機關為卓瑪走過300封機要内參,但這些所謂的“機要内參”實際上隻是一份供有關部門參考的“來信摘編”而已,最後這份“來信摘編”全部泥牛入海。

     2004年8月,王富橋還請這家報社的一個記者為卓瑪組織了一場記者招待會。

    王富橋對卓瑪說:“媒體的力量是無窮的,肯定會對你丈夫的案子産生良好的影響,這次來的記者都是中央和北京各大報社法制記者,你應該多給他們出點錢,每人給他們5000元比較合适。

    ” 卓瑪聽後立即點頭同意了。

    但是,在記者招待會的現場,卓瑪見參加會議的30多人中卻很少有什麼“大報記者”,有些根本不是什麼記者,卓瑪感到這次活動組織得實在不盡如人意,最後隻給了每個記者300至500元的車馬費。

    當然,這次記者招待會根本沒有起到什麼作用。

    卓瑪雖然有些惱火,但為了丈夫,她也隻好把所有的委屈咽進自己的肚子裡。

     為了繼續蒙騙卓瑪,王富橋通過那位報社記者認識了一個研究所的曲主任,王富橋立即帶着卓瑪找到曲主任,并告訴卓瑪說:“曲主任的愛人是一位政治局首長夫人的私人經濟顧問,絕對手眼通天,你丈夫的材料可以請他轉交給首長。

    ” 于是,卓瑪帶着給中央領導的一封信、某報社的内參和幾名律師聯名寫的對該案的看法,交給了曲主任。

    接着,王富橋告訴卓瑪說:“曲主任說,要辦成這件事情需要1000萬元。

    ” 即使擁有億萬家産,卓瑪也對這種獅子大開口感到驚訝,她随即對王富橋說:“那我們再找找别人吧,我為丈夫的事情,已經給你拿了800多萬元,現在一下子也拿不出那麼多錢來了。

    ” 事已至此,卓瑪依然對這位“中辦機要局王局長”深信不疑,更被“王局長”的平易近人和火熱心腸所感動。

    從剛剛認識王富橋幾天之後,卓瑪就帶着司機和助理一起去王富橋住在通州的家,滿懷希望地交給王富橋150萬元港币,而王富橋拿到錢後就讓卓瑪回去等消息。

    3月11日卓瑪又和司機在王富橋家交給王富橋人民币150萬元,3月20日又交給王富橋人民币60萬元,3月21日再次交給他人民币60萬元。

    至此,給錢給王富橋更是家常便飯,直到2004年8月11日在福慧堂内交給王富橋人民币50萬元為止,卓瑪總共給了王富橋人民币795萬元,港币150萬元。

     但是,王富橋為卓瑪所做的,除了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