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為了那點人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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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出書的時候,最撓頭的就是寫後記,曾經想過幹脆不寫了,但是每本書都不同,都有一些需要說清楚的事情,所以,還是要狗尾續“狗”一次。

     說說寫這本書的初衷吧。

     因為愛好文學,我很注意收集每年度的詩歌散文的精選集,後來從事法制紀實文學創作,卻發現沒有年度大案紀實精選。

    大概在兩年前,我亦師亦友的街坊王運聲先生調任人民法院出版社總編輯,我就萌生過一個念頭,每年編輯一部反映全國大案的紀實文學作品集,既滿足了讀者的閱讀需求,又給研究者提供一個研究的文本,應該是一件好事。

    這個想法得到了王運聲先生的支持,但初期卻沒有運作成功,一是由我編輯不夠權威,二是很多大案沒有人去寫或者寫得不夠到位,三是編輯過程中還有很多細節不好操作,所以這個想法在兩年前我組織了很多稿子之後就擱淺了。

    但每個年度出一本全國大案紀實的想法卻一直沒有放棄。

    因為得地利之便,全國的大要案不少發生在北京,而我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工作,有采訪的便利,所以從2006年年初開始,我就開始注意撰寫一些人們普遍關注的大要案,累積下來,到了年底竟然有幾十篇,再從這些案件紀實中選出20篇來,就編成了這本書。

    當然,正如倪壽明先生在序言中批評的,這本《解密中國大案》主要還是寫了北京法院審理的大要案,對全國各地法院審理的其他大要案涉獵極少,不能不說是本書的一個缺憾,需要我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逐步完善。

     按數量算下來,這是我的第11本書了。

    剛剛下筆的時候,我想起了20年前開始文學創作的時候,總是夢想着早一點出本書,在人前人後虛張聲勢一把。

    可是等我出完10本書的時候,卻再也不敢神氣了,每寫一個字都有點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的意思,創作的快感幾乎從來沒有過。

    這其中有兩個原因:一是我講述的人物和故事都很另類,不但是真實的故事,而且基本上都是陷入各種紛争的各色人物,甚至是殺人越貨的死囚。

    一旦采訪不深入或者寫作的時候出了纰漏,稍有不慎砸了飯碗事小,要是惹上個當權者或者黑社會什麼的,我的麻煩就大了。

    二是,寫這類文章純粹是為稻粱謀而不是所謂的文學追求。

    我是個政法記者,不寫就叫不務正業。

    另外,殺人放火坑蒙拐騙的事情,總是吸引人的眼球,能在這個一向被人們視為“地攤文學”的領域裡,确立自己的創作風格,也是一個挑戰,隻好硬着頭皮做下去了。

     實在委屈了我當年的文學夢想了。

    當年,我可是一個汪洋恣肆的軍旅詩人啊。

     但是,不能不說,寫法制紀實文章對我還是有些益處的,至少在我通過一次次跟案犯或者案件當事人的接觸,悟到了一個很多人都明白的淺顯道理,就是千萬不要犯罪,能不打官司千萬别打官司。

    我在看守所裡采訪過一個叫高璐的女孩,她就是“美女主持非法拘禁前男友”的那個美女主持人,她淚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