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三光主任”張寶經

關燈


    更重要的是,張寶經後來經營的公司,也是劉利華“借”給他的。

     劉利華後來向法庭提供的證言證明,北京廣彙園商貿有限公司是某公司出資50萬元成立的。

    劉利華聽說張寶經想成立個人公司,就将該公司“借”給張寶經個人使用了。

     張寶經貪污後,他非常明白這600多萬元放在龍泉賓館的賬上早晚是顆定時炸彈,他一定要想方設法把這筆贓款“洗”幹淨,所以他很快從劉利華那裡“借”來廣彙園商貿有限公司進行經營,其後,張寶經還發動他的很多親友做生意,并開辦了多家公司進行經營。

    隻是張寶經沒有想到的是,這些公司不但沒賺錢,先後卻賠掉了400多萬元。

     從1996年開始,張寶經先後經營過4家公司,先是以廣彙園商貿公司和泰豐利商貿公司名義經營煤炭。

    但1噸煤的利潤隻有10元左右。

    在煤炭經營過程中,張寶經沒有賺到錢,倒是虧掉了大筆資金。

     與此同時,張寶經還投資做飯館和家具城的生意,也賠了不少錢。

    1997年,張寶經投資120萬元成立了圓夢春美食有限公司,這個飯店實際上是由張寶經的哥哥進行經營的。

    張寶經的哥哥曾算過一筆賬,飯店一年經營流水100多萬元,經營成本也是100多萬元,根本掙不到錢。

    加上張寶經的朋友多,來這裡吃喝都不給錢。

    後來,因為張寶經為了還賭債急用借了一位朋友的12萬元,後來幹脆以30萬元的價格将圓夢春飯店轉給債主。

    前前後後,張寶經在飯店經營中賠了100多萬元。

     飯店經營失利後,張寶經還入股100萬元與人合開了仟佰惠家具城。

    合作了一年左右,他的合作方就撤出不幹了,隻留下張寶經獨立支撐。

    張寶經的合夥人以為張寶經自己經營赢利後會還給她本金,可後來聽說張寶經撤出時隻剩下人民币10萬元。

     就這樣,根本沒有經營頭腦的張寶經不但沒有把贓款“洗”幹淨,做生意卻賠進去了400萬元,這當然是他始料不及的。

     跨國賭博,輸掉的都是貪來的錢 張寶經用于做生意的錢一共賠了400多萬,可以說是“屢戰屢敗”。

    那麼,還剩下200多萬去哪了呢?在法庭上,張寶經不好意思提賭博輸錢的事,隻說了他那些做生意的“正事”,便再不吱聲。

     審判長又問張寶經:“其餘的錢呢,賭過嗎?” 張寶經才嗫嚅道:“賭博輸了200多萬。

    ” 但是張寶經馬上辯解說:“你們說我把這些錢揮霍了也好,浪費了也罷,我都不知道自己有那麼多錢,從沒有揣過幾十萬的時候,其實平時我兜裡也見不着幾個錢,窮得跟什麼似的,我也不知道怎麼就把那些錢弄沒了。

    ” 據了解,自從張寶經當了三電辦副主任以後,他的身邊經常有一幫社會閑散人員。

    吃他的,喝他的,還拿他的,因此花了不少錢。

    張寶經和這些“哥們兒”混到一起,除了吃飯、喝酒,更重要的是張寶經曾經是北京多個地下賭場的常客,他也經常帶着一幫人浩浩蕩蕩去賭博。

     1998年,張寶經帶着一幫賭友專門去香港著名的“東方公主”号遊輪賭博,想過一過“賭神”瘾,結果輸了60多萬。

    2000年時他又三次和賭友去澳門的葡京賭場賭博,輸了80多萬。

     但是張寶經不甘心,國内不過瘾了,他就帶一班人馬到國外賭。

    2001年,張寶經開始帶着一幫兄弟去越南賭了幾次,先後輸了60多萬。

    其後,菲律賓、新加坡、緬甸等多個國家都是他們賭博的場所。

    但無論是國内國外,張寶經每次去參賭都是血本無歸。

    “張輸光”的綽号也就從那時起開始流傳。

     刑法專家分析認為,目前官員落馬,很多都是因為和社會痞子,閑散人等混在一起,忘記了自己的身份,從而導緻堕落的。

     當張寶經東窗事發後,他的家屬變賣了房産上交了21萬元,試圖減輕他的罪過,這對于張寶經貪污的689萬元而言實在是杯水車薪,但是,張寶經的親人們也隻有這個能力了,能賠償一點算一點。

     張寶經在法庭上堅持說,他本來是想把貪污的這些錢給還給國家的,隻是因為做生意虧本、想靠賭博扳本卻由全部輸光,直到案發時已經9年過去了,張寶經把貪來689萬元賠光輸光揮霍光。

     法院經過慎重審理後,認為張寶經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占有公共财物,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且情節特别嚴重,依法應予懲處。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張寶經犯貪污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