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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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長青夫婦沒敢接話,而是看着聶大躍,仿佛聶大躍真的變成他們的大哥了,這種大事須由大哥說了算。

     聶大躍說:“好,好主意。

    ” 魏長青認為既然聶大躍都說“好主意”了,那就肯定是好主意了,決定照辦。

     其實聶大躍是随口說的,并沒有認真思考。

    聶大躍當時在想着另外一件事,想着胡娅沁要跟他鬧離婚的事。

     聶大躍與胡娅沁是在農村插隊的時候認識的。

    嶽洲當時是縣,上山下鄉也不如大城市正規。

    大城市知識青年上山下鄉有固定的知青點,這些知青點叫“集體戶”。

    一個“集體戶”裡面多則幾十個知識青年,少的也有七八個十幾個。

    這麼多知識青年男男女女在一起,盡管有吵嘴打架的,有勾心鬥角的,有争風吃醋的,有各種各樣的矛盾和問題,但是他們至少不孤獨不寂寞。

    而聶大躍他們不一樣,聶大躍他們是小地方人,小地方人下鄉都沒有北京上海的知青那麼正規。

    事實上,聶大躍當時下放的那個生産隊就隻有兩個人。

    一個是聶大躍,另一個是胡娅沁。

    聶大躍是高中畢業,在學校的時候就是他們年級的“連長”,長的人高馬大,而胡娅沁是初中畢業,本來年齡就小,加上瘦,看上去跟上海人發的死面饅頭,根本沒有長開的樣子。

    按照聶大躍當時的條件可能看不上胡娅沁,但是胡娅沁是礦上的,具有了某種優勢。

    這種優勢與她身上的一些劣勢相抵消,最終使她達到了與聶大躍相同或相近的高度,于是,他們平衡了,并且最終結為夫妻。

     許多年之後,當人們面對日益增多的離婚現象進行評述時,一個占了上風的觀點是:婚姻其實是一樁交易,這樁交易的基礎是公平,什麼是公平?雙方綜合條件相當就是公平。

    當雙方中的一方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的時候,原來的平衡被打破,離婚就成為不可避免。

     反對的一方說:不對,婚姻是以雙方的感情為基礎的,而交易最忌諱感情。

     占上風的一方說:感情也不是憑空建立的。

    感情也可以折算成平衡要素。

    條件變了感情也會發生變化。

     事實上,雙方的觀點都沒有錯。

    婚姻既是物質的,也是精神的。

    在雙方結婚前,精神的東西多,物質的成分少,結婚之後,成天跟柴米油鹽打交道,浪漫少了,現實多了,自然就是精神的東西少了,物質的東西多了。

    人們通常所說的“婚姻是愛情的墳墓”講的就是這個道理。

    如果按照這個觀點,那麼,離婚的主要原因是物質基礎發生了變化,也就是說,在大多數情況下離婚與物質有關。

    但凡事都有例外,比如現在胡娅沁要與聶大躍離婚,就不屬于這種情況。

     與大城市知識青年另一個差别是上山下鄉地點的遠近。

    像北京的上山下鄉到革命生地延安,上海的上山下鄉到雲南或黑龍江邊境。

    大城市知青上山下鄉地方遠其實也是一種待遇,這種待遇是嶽洲這樣小地方的知青享受不到的,他們隻能就地下放,下在本縣境内。

    由于比較近,所以就不需要乘火車而隻要乘汽車就行,因此,當年聶大躍和胡娅沁他們下鄉時就少了火車站台上熱鬧的歡送場面。

    但打鑼敲鼓是免不了的。

    當年聶大躍和胡娅沁就是與幾十個知識青年一起坐着汽車從城關鎮被打鑼敲鼓送到“東頭”的。

     “東頭”位于京廣鐵路的東面,離城關鎮雖然沒有上河口和老雁窩那麼遠,但由于隔着一條京廣鐵路,并且當時沒有橫跨鐵路的立交,兩邊往來不方便,因此,給城關鎮人的感覺反而比上河口或老鷹窩更加遙遠、更加閉塞、更加偏僻。

     當時“東頭”的官方名稱叫“東方紅人民公社”。

    聶大躍胡娅沁等幾十個知識青年直接被拉到公社。

     公社其實就像一個小集鎮,标志性的建築不是公社大院,而是大院旁邊那個大禮堂。

    聶大躍他們首先就是被安排在大禮堂裡面的。

     公社大禮堂遠遠地看上去與城關的電影院沒有什麼兩樣,于是聶大躍當時還想:農村跟城裡差不多嘛。

     聶大躍這樣想也是有根據的。

    上初中的時候,學校有一陣子特别喜歡搞憶苦思甜,搞到最後壓軸戲是吃憶苦飯。

    在吃憶苦飯之前,聶大躍想象着一定非常難吃。

    那時候有一種說法,說在萬惡的舊社會,廣大勞動人民幹的是牛馬活,吃的是豬狗食。

    既然是“豬狗食”,能不難吃嗎?聶大躍沒有吃過“豬狗食”,但是他相信肯定是十分難吃。

    聶大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