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王蒙的《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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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文學是很少被認為有傑作的,因為是當代人寫的,寫的又是當代活人的事,遠不如古人寫的死去了的生活那樣幸運。

    崇尚已經作古了的人是文學史的事情,于是被注釋、被評點、被分析得頭頭是道。

    而一經入史便成為大家,于是又被引證、被考據,成為準則,當作經典,連現今的言行也從中找尋出處和根據。

    作家一旦死去,作品方變得神聖起來。

    當代作家生前則難得有這分榮幸,即使受到推崇,也總留有餘地,免得驕傲。

    至于批評,則又當别論。

    然而,當代作品如果能有傑作,我想王蒙的《雜色》可以屬于這傑作之林,雖然這麼說無疑是有争議的。

     主人公曹千裡,一位熱情、有抱負卻因此倒了黴的老小夥子,在我們都熟悉的那個時代,被發配到了邊疆,即使是“自願的”,也還是被發配,騎上了一匹毛色混雜的老馬,小說《雜色》的題目就這麼來的。

    他們到牧場上去,曹千裡同他的老馬,又可以說老馬同曹千裡,因為這老馬同曹千裡互為寫照,難舍難分。

    他們從牧區公社革命委員會的馬廄裡出來,水過河,經過了光秃秃的戈壁灘,進了個小村子,有房舍、人家和公雞打架,還有鼻子上笑起來布着細小紋路的維吾爾族可愛的女售貨員。

    又碰上了一條惡狗和一條并未看見的蛇。

    又穿過了有聲有色的小溪谷,然後到了牧場。

    先是陽光燦爛,接着天邊出現了烏雲,跟着下雹子,随後便傾盆大雨,先是發冷,後是挨餓。

    好容易熬到了一個孤零零的氈房,有一位哈薩克族老媽媽招待他喝了酸馬奶。

    又要嘔吐,還是克制住了。

    随後馬奶在胃裡發酵,暈乎乎地上了頭。

    曹千裡總算又爬到了這匹老馬的背上,歪歪斜斜,好在又上路了,倒也平安無事。

     沒有強盜,也沒有間諜,也沒有豔遇和愛情的悲劇抑或喜劇,抑或悲喜交加劇,除了那個收雞蛋換糖果的維吾爾族女售貨員那麼一瞬間鼻子上出現細小紋路的微笑,明朗、坦率、樸實、未曾污染了的又無意識的一絲微笑。

     全然無故事可言,也沒有悲歡離合,也沒有慷慨激昂的驚人之筆。

    以這種要求來看這篇作品自然不免失望。

    有一種胃口白白被提起來竟然上了當的感覺,對這篇作品的非議也就由此而來,而這種非議也非出于惡意。

    有人盼望東山再起的有才華的王蒙寫出如同他當年的《組織部來了個青年人》那樣的上乘之作,讀完《雜色》所以失望也是可以理解的。

    因為這種失望來源于對小說的一種老觀念,即小說者,故事也。

    為什麼小說又一定得講故事呢?其實,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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