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智品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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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即是道,道是滅因,前賢聖明道所成人,此品明智,述人所因道,先果後因,故次明之。

     「智品」,智就是道。

    修道靠智慧,修了智,就可以證到擇滅。

    所以說智是道,道又是擇滅的因。

    在「智品」之前講「賢聖品」,即什麼人修這個道?道依托在什麼人身上修?現在「智品」是講人所修的道是什麼道。

    先講修道所成的果,就是有為的那些賢聖,再說果從何而來,從修什麼道而來?從修智這個道來的。

    先說賢聖這個果,後說賢聖的因,就是智。

     甲一 諸智差别 乙一 智忍見慧 決斷名智——謂慧于曾見,方能決斷,或所見境意樂止息,加行奢緩,說名為智。

    創見名忍——可見性攝,推度性故。

     什麼叫智慧?「決斷名智」,「創見名忍」。

    這是從無漏的說,「八忍八智」,見四谛的時候,有八個忍、八個智。

    智、忍都是慧,第一次見面的叫忍。

    「可見性攝」,忍屬于見,慧裡有幾種是見性的,世間正知、身見等五個見,都屬于見。

    「推度性故」,有推度性的,叫見。

     諸忍正起推度,意樂、加行猛利,故非智攝。

    (《正理》卷七三) 《順正理論》有一段文,「諸忍正起推度,意樂、加行猛利」,這個慧起來的時候,它推度的意樂、加行非常猛利,所以叫忍,不屬于智。

    「決斷名智,謂慧于曾見,方能決斷」,智,是第二次見面,有決斷了沒有見過,第一次見面還決斷不了,已經見了第二次以上的,才能決斷。

    這能夠決斷的能力,就叫智。

    或者,于「所見境意樂止息,加行奢緩,說名為智」,加行、意樂不像前面那麼猛利,已經見過面,不是那麼迫切了,所以叫智。

     問:諸無漏忍何故非智?答:于所見境未重觀故,謂無始來,于四聖谛,未以無漏真實慧見,今雖創見而未重觀,故不名智。

    (《婆沙》卷四四) 《婆沙》裡又說,「諸無漏忍何故非智」,為什麼忍不叫智?重點在這裡,「于所見境未重觀故」,四谛的境,無始以來沒有看到過,第一次見面,還沒有第二次見,這個時候叫忍。

    「謂無始來,于四聖谛,未以無漏真實慧見」,從來沒有以真正的真實的無漏智慧見過。

    以前由有漏的慧,依稀恍惚的,就像看照片,不是直截了當地見。

    無漏慧的苦法忍出現之後,就把欲界的苦谛真正地見到了,那是第一次見面,叫忍。

    「今雖創見而未重觀,故不名智」,第一次見,第二次重複的觀還沒有開始,這叫忍。

     忍,是屬于見性的,推度性的。

    是對四谛的道理第一次見面,第二次還沒有開始,隻是第一面,這叫忍,不能叫智。

    總之,第一次見面的,叫忍;第二次見面以上的,能夠産生決斷能力的,叫智。

    這是無漏的慧。

    為什麼有的時候叫智,有的時候叫忍?其主要差别在這裡。

     智、慧、見、忍,同體義别。

    推度名見,簡擇稱慧,忍許名忍,決斷名智。

     「智、慧、見、忍,同體義别」,體都是慧心所,「推度」的時候叫「見」,「簡擇」的時候叫「慧」,「忍許」的時候叫「忍」,「決斷」的時候叫「智」。

    體是同的,意義有點差别。

     下邊又引了一段。

    為什麼原因?「忍許名忍」,在下邊這段中,這個忍許是信,不是慧,我們再重新把它解釋一道。

     泛明諸忍略有四種:一、耐怨害忍(謂無瞋),二、安受苦忍(謂精進也),三、谛察法忍(謂慧),四、忍許忍(謂信)。

    今此所明是第三忍。

    (《麟記》卷二六) 頌:無礙解有四 謂法義詞辯 名義言說道 無退智為性 法詞唯俗智 五二地為依 義十六辯九 皆依一切地 但得必具四 餘如無诤說 「四無礙解」,第一是「法無礙解」,「謂無退智」,這個智不會退的。

    「緣能诠名」,就是緣名句文身。

    「此名句文,持所說義及生物解」,這就是法的意思,「任持自性,軌生物解」,「故說為法」。

    這個名句文身,有這個功能,持所說的義——什麼意思能夠持,能夠使人家理解,叫法。

    為什麼緣這個名呢?名句文有這個功能,所以叫法。

    法無礙解從依哪些靜慮能生呢?「通依五地,謂欲界四靜慮」,欲界、四靜慮都能生。

    法無礙解,緣一切法的名句文身,所以屬于十智的世俗智。

     第二是「義無礙解」,「謂無退智,緣所诠義」,它不是緣名句文身了,它緣的是裡面的内涵、意思。

    「通依九地」,欲界、初禅、二禅、三禅、四禅,乃至有頂。

    是十智或六智為體。

    假使一切法都包在裡面,這個「義」通一切法的話,就是十個智為體。

    假使所诠的義是擇滅、涅槃,就是六個智為體。

    用哪個智,跟前面一樣,就看所緣的法義的範圍。

     第三是「詞無礙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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