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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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門論本地分中略錄名數解》。

     我們現在是講的是最後的理。

    前面講的事,一百個法,是事,那麼,後來講的唯識道理,一切法的中間,就是中間是都沒有“我”的。

    沒有什麼“我”?一個是補特伽羅的我,一個是法我,這個都沒有。

    那麼,這裡是講得比較簡單了,我們昨天補充了一些《廣論》的兩個無我的道理。

    現在我們還是要補充一些。

    今天我們還是繼續地把《廣論》的道理,不(杭俚)大家了解一下。

    這個是甚深的毗缽舍那,就是一般學《廣論》最害怕的那一部分,但是,也是最重要的一部分。

    整個的《廣論》,結晶品就在這裡。

    前面的都是為了這個,布下的一個基礎。

    那麼,最後,就是達到這個要求了。

    我們的《百法》也是一樣的,前面講了一百個法,都是為了達到最後的兩個無我。

     破人我與破法我 那麼,這個裡邊就是說,昨天我們講補特伽羅無我,這個補特伽羅無我的見,那麼,這個跟法我的見,在唯識裡邊,它是說的阿羅漢破人我,菩薩是破法我。

    是不是截然的?也不截然。

    就是在唯識觀裡邊,也沒有把人執跟法執截然地分兩個,這兩個執是有互相牽連的。

    那麼,在唯識觀裡邊,也就是說,不能說法我跟人我是截然地分割兩個,就是阿羅漢他法我一點也不破,就破人我,也不是這麼回事。

    那麼,在中觀裡邊,講得更徹底一點。

    就是說,法我和人我,有不可分割的聯系。

     那麼這裡就得一個結論,是怎麼說的呢?他說,沒有通達法無我的人,也決定不能通達補特伽羅無我。

    那就是說,法無我跟補特伽羅無我,兩個是必定聯系的,不能說一個不通達而把另外一個補特伽羅無我通達,是不可能的。

    那就是說,那麼一些,其他的一些宗派,他怎麼說的呢?阿羅漢沒有破法我,但是破人我,他證了阿羅漢:這個話不了義。

    真正阿羅漢,我們的中觀見來說,也是破了法我的,但是這個法我,破得不多,跟菩薩破的不一樣,是比較數量少一點,但是不能說不破。

    所以說,一定要破了法我之後,或多或少地破些法我,才能夠通達補特伽羅無我。

    所以說,假使你對一切法執着它實在有的,那你決定對補特伽羅是也執了實是有的,不會說,法執很堅牢,而補特伽羅的我執是去掉了,不可能的。

    因為它們裡邊有決定聯系,所以從中觀的見來看,如果說你說一切法是有的,人是沒有的,那麼,你這個宗派是不了義的。

    這就是說,僅僅是達到這個高度是不夠的。

    那麼說,也不是說否定這個宗派不行,就是說,你這個宗派,到達你這個高度之後,還得往上進,就不是最高峰。

    所謂不了義,就是你不是最高峰,也是一個方便,到了這個地方,不能說到頂點了,還得要往前進。

    這個是一個人空法空的關系。

     我們在《金剛經》也有這個,“若取法相則為着我人衆生壽者”。

    就是說你要執着法的話,那個“我人衆生壽者”這個人的執着還是存在的,那就是說跟這個是一樣的,一緻的。

    我們要真正要通達人空,決定要把這個法空的道理要通達一部分,全部通達是菩薩成佛了,那麼,阿羅漢也決定要通達一少部分,所以說,我們這個地方,這個觀點要樹立。

     “我”跟五蘊是一是異的分析 那麼,下邊我們就是說那個了。

    下邊我們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事情,跟大家講一下。

    在我們中觀見裡邊,對五蘊的裡邊執了是我的看法,他是怎樣子分析的。

     一個呢說,我們現在是先把這個原則決定下來。

    在講中觀的時候,對一個法,它是一或者異,或者一或者多,這兩個東西決定占一個,不能有中間的。

    不能說“亦一亦異”,“亦一亦多”。

    這個,我們天台宗、其他的宗派經常用這些,在中觀宗裡邊兩個東西,你要決定它是哪一個,要是就是一,要就是多,不能說亦多亦是一,非多非一,這樣的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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