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二十論述記 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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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說,若識外沒有實境,小乘與外道舉了四個難,說有四個事情不能成立,而論主一一加以破除,說也能成立。

    但是這隻是可能成立,并不是必定成立。

    就是說,唯識的道理隻是可能,未必一定。

    所以,接下來要安立唯識決定之理。

    從哪裡下手?從極微下手。

    這個客觀的外境,分析到最小就是極微。

    極微到底存不存在?不存在!那就是沒有外境。

     戊四 返破外人,外境非實有,故知唯有識 己一 小乘等因前起問 述曰:第一段中,自下第四,返破他宗,外境非實有,證知唯有識。

    于中有三:初小乘等因前起問;次舉頌下,論主正破;後已辨極微非一實下,結歸唯識。

    此即初也。

     論曰:複雲何知佛依如是密意趣,說有色等處, 述曰:先牒大乘前所說意,後方申難。

    論主前說:依生無我者,佛說色等十。

    今牒之:雲何知如是密意說有色等處? 「第一段中,此下第四,返破他宗」,前面是小乘、外道向唯識宗進攻,進攻的武器(四個問難)已被打破;現在是唯識宗反攻,要把外道所執的實在有的外境徹底破掉。

    「外境非實有,證知唯有識」,把「外境實在有」的見解破掉,證明一切隻有識,并沒有客觀的那些外境。

    這是進一步破小乘和外道的宗。

     「于中有三」,分三科。

    「初小乘等因前起問」,開始是外邊的人針對前面的道理再來問難。

    「次舉頌下,論主正破」,下邊舉一個頌,論主正破他們外境實有的執著;「後已辨極微非一實下,結歸唯識」,最後來個總結:既然客觀外境是沒有的,那麼一切法決定是唯識。

     現在是第一科,外人的提問,「複雲何知佛依如是密意趣,說有色等處」,你說佛說色等十處的密意是講唯識,你怎麼知道佛的密意是要講唯識呢? 「先牒大乘前所說意,後方申難」,對方先引唯識教前面說的話,然後追問,你怎麼知道的?「論主前說:依生無我者,佛說色等十。

    今牒之:雲何知如是密意說有色等處?」前面論主說了幾個道理,對于能了悟補特伽羅無我的人,佛跟他說色等十處的教,令他悟入補特伽羅無我的道理,那麼,這個你怎麼知道的?他問,「今牒之:雲何知如是密意說有色等處?」佛的密意是唯識,你怎麼知道的? 我們學法,不能亂安。

    佛的密意,前面講了《攝大乘論》四種密意,我們不要亂安,「喔,這個我這麼說是别義,這個又是别時,表面上是這麼說,實際意思……」你是依自己的想法猜測佛的密意,這個又是錯了,不能亂安的。

    所以這裡他們小乘外道問:你怎麼知道佛是這麼說的呢?是不是你亂安的? 述曰:自下外人正為征問。

     論曰:非别實有色等外法,為色等識各别境耶? 述曰:非離于識别有實體色等外法,為色等識各别境耶?其眼等識緣色等故,變似色等,名色等識;非說色等,名色等識。

     「非别實有色等外法,為色等識各别境耶」,「各别境」就是眼識緣色、耳識緣聲乃至意識了法,各别各别的境。

    照你的說法,這些色等外法(色聲香味觸)不是實有的,可為什麼那些色等外法不是實有的,而為各别識的所緣境? 「非離于識别有實體色等外法,為色等識各别境耶」,照你們說,外邊實在的色聲香味觸這些法是沒有的,眼識、耳識、鼻識等等各别所緣的境是沒有的,為什麼沒有? 「其眼等識緣色等故,變似色等,名色等識」,什麼叫「色等識」?「其眼等識」,眼耳鼻舌身意,先說眼識,眼識緣色的時候,「變似色」,相分是跟色一樣的,見分也有它的行相,這個叫色識,那麼耳識是聲識,鼻識是香識,因為它變似色、變似聲、變似香……「非說色等,名色等識」,并不是說「色等」叫「色等識」。

    什麼叫色等識,辯這一些名相。

    色等識是見分,是能緣的;外面的色等法,是所緣境。

     己二 論主正破 述曰:自下第二,論主正破,合有五頌。

    于中有三:初之一頌,合破小乘、外道二種;次有三頌,正破小乘;後有一頌,正破外道,設破小乘。

     頌曰:以彼境非一,亦非多極微,又非和合等,極微不成故。

     述曰:此即初也。

    就初頌中,第一句破外道,下三句破小乘;破小乘中,第一句破古薩婆多毗婆沙師,下二句破經部及新薩婆多順正理師。

    又非和合等,立宗;極微不成故,立因。

    驗此兼破極微、和集。

    此唯識論,世親年邁,正理論後,方始作也,至下當知。

     「自下第二,論主正破,合有五頌」,一共有五個頌來破他。

    「于中有三」,分三科:第一個頌,「合破小乘、外道二種」;中間三個頌,「正破小乘」;「後有一頌,正破外道,設破小乘」,正面是破外道,「設破小乘」,設想小乘可能還有這些問難,也兼帶地把它破掉,叫「設破」,意思是假設他有這些設想,也可以把它破掉。

    一共是五個頌。

     庚一 總非 述曰:下論主破。

    破中有二:初總非,後别破。

     論曰:此證不成。

     述曰:此總非也。

    外人設問:雲何不成? 先是總的否定,然後分别地詳細解釋。

    「外人設問:雲何不成?」假設外人問,為什麼不成立,世親菩薩接着解釋。

     頌曰: 現覺如夢等,已起現覺時,見及境已無,甯許有現量? 述曰:第一句述正理,顯難外境實有不成;下三句破外宗,明無現覺,成無外境。

    然舊論本,遂分二段,前後别明。

    其此頌中,初句易解,至下當知。

     頌文是說,你所說的「我看到顔色,聽到聲音」等等,并不是現量。

    這是破他們「現量看到的東西決定是有」的說法。

    你說的這些已經不是現量,那麼外境不是一定有的。

     「第一句述正理因,顯難外境實有不成」,你說外境一定實有,我用第一句比喻證明你這話不對頭。

    「現覺如夢等」,你做夢的時候也看到顔色、也聽到聲音,但是你看到的顔色、聽到的聲音并不是實在的。

    為什麼你一定要執著現在醒着的時候看到的顔色、聽到的聲音等等是實在的呢?夢裡邊同樣聽到、看到,那是不實在,夢境是假的,你怎麼能決定說現在感覺到的外境是實在的?「顯難外境實有不成」,你說這個「外境實有」不成立。

     「下三句破外宗」,頌的後三句破外人的主張,「明無現覺」,你們根本沒有現量,「成無外境」,既然沒有現覺,怎麼成立外境?不能成立! 「然舊論本,遂分二段,前後别明」,舊的論分兩段。

    「其此頌中,初句易解,至下當知」,這個頌裡邊,第一句很容易解,下面就會知道。

     上一句引喻破經部。

    下三句中,略破二類:初破正量部等非刹那論;後破一切有等刹那論者。

    謂已起現覺時,其見已無,甯許有現量,破正量部等。

    謂已起現覺時,其見及境已無,甯許有現量,破薩婆多等。

    大衆部等宗計不同,亦應叙破,如薩婆多。

     第三句中,言及字者,即相違釋,意顯有二難,至下當知。

     「上一句引喻破經部」,第一句「現覺如夢等」引一個「如夢」的比喻破經部的說法。

    「下三句中,略破二類」,後面三句破其他兩種說法。

    二乘裡邊有兩種說法:一是正量部,認為心王心所是不斷地變化的,而外面的色境不是刹那生滅,可以一期生滅,他們不是刹那論者;二是有部,他們是刹那論者,認為即便是外境,也是刹那生滅。

     正量部認為,外境并不是刹那生滅,而是一期生滅。

    一期生滅是可以住一段時間的,比如說這個桌子很多年之後纔壞掉。

    造好的時候是生,壞掉的時候是滅,中間是維持不動的。

    而有部認為,即使現在這個桌子看起來還是新的,但是刹那生滅,前後相續,前面的跟後面的差了一點點。

    如果它前後沒有相似相續的變化,那麼它最後的滅壞,怎麼會發生呢?突然之間就滅掉了?沒有那個話!它是慢慢、慢慢地壞滅的,隻是這個變化非常慢,我們看不出來罷了。

     這是對外境,有正量部的「一期生滅」、有部的「刹那生滅」兩種說法。

    所以這兩種都要破。

    「初破正量部等非刹那論」,先破正量部的外境非刹那生滅論;「後破一切有等刹那論者」,再破有部的刹那生滅。

     「謂已起現量覺時,其見已無,甯許有現量?破正量部等」,你起現覺的時候,你說「我看到青顔色」的這個時候,你看青顔色的那個見早就沒有了,怎麼還說是現量呢?這是破正量部。

     「謂已起現覺時,其見及境已無,甯許有現量,破薩婆多等」,已起現覺的時候,你說「我看到青顔色」,說這個話、現起這個念頭的時候,能見青顔色的識已經沒有了,所見的青色的境也已經沒有了,你怎麼還說是現量呢?這是破薩婆多部。

    正量部承認心是刹那生滅的,能覺的心是沒有了,但是他們認為境還存在,沒有動;而有部認為,連外境也是刹那生滅的。

    論主破說,既然刹那生滅,前一刹那的境已經變掉,後一刹那也已不是前一刹那,那不是現量。

    能量的見、所量的境都已經沒有了,怎麼還叫現量呢?把他們都破了。

     「大衆部等宗計不同,亦應叙破,如薩婆多」,大衆部的說法不一樣,那麼也應當破,跟薩婆多同樣的,差不多。

    「第三句中,言及字者,即相違釋」,「見及境已無」裡邊有個「及」字。

    他講得很仔細,是六離合釋裡的相違釋。

    「見及境」,見是見,境是境,兩個東西不相幹。

    「意顯有二難」,一是對正量部,一是對薩婆多部。

    「至下當知」,下面還要慢慢分析。

     論曰:如夢等時,雖無外境,而亦得有如是現覺。

     述曰:先釋初句。

    今解初中如夢等字,能成喻法。

    等者,等取眩翳目等,緣見發蠅等。

    此等諸位,經部及大乘,彼此共許外境非有,故以為喻。

    如夢等中,雖無離心外實境界,而彼言謂我見是事,聞是事等,起此現覺。

    下合法顯。

     「如夢等時,雖無外境,而亦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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