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頌疏講記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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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最後身菩薩」是成佛的,福報無量無邊,但法師講講經,果報為什麼大? 《俱舍論》裡邊這麼說153,「為諸世間大善友故」,世間上最大的善友,是善知識。

    「無明所盲者能施慧眼故」,被無明遮住,成了瞎子一樣的人,法師能布施他慧眼(如法地講經,不是亂說)。

    「開示世間安危事故」,世間上哪些能得安樂,哪些有危險,險途不要去,這些事情都是由法師開示的。

    「令有情生起無漏法身故」,使有情生起無漏法身。

    「以要說者,善說法師,乃至能為佛所作事」,重點來說,善于說法的法師,是代佛做宣揚的事情。

    這是佛做的事情,他在代做,所以說功德大。

    但是不要看到法師功德大,「我也去作法師」,到處亂說,這個罪也極大。

    說對了,是功德,說錯了,是大的罪。

     「野狐禅」這個公案大家都聽過,因為講開示的時候說錯一句話,感得五百世的野狐身。

    所以講經不能亂講,責任很大的。

    實在沒有人講的時候,要挺身而出,但是講之前,必須要把知見搞正。

    如果知見還沒有搞正,亂說,就會把自己一下拉到惡道去,而且這個惡道,還不是你一個人的事情,以盲引盲,那麼多的衆生,受了你的邪說,都走向惡道,這個責任大得不得了。

    他們裡邊,哪怕還有一個人在受苦,你也脫不了,因為都是受了你的影響,纔堕惡道的。

    要他們全部出來,你纔有希望出惡道的苦,所以這個果報是無量無邊。

     還有,佛教是講孝順的。

    經上講對父母稍稍地做一些不善的事情,得極大的苦報,稍稍做一些供養的事情,得無量的福報。

    這也是證明父母即使不是聖者,你在他們前面培福也好,造罪也好,感的果報都是無量無邊。

    有很多人漠視這個道理,總以為父母是一般的凡夫,不尊重他們,以為惟有三寶纔是值得恭敬的。

    實際上,父母也是要恭敬的! 有一個公案,有一個長者子,家裡很窮,父親早逝。

    他父親是采寶的,可能是到海裡采寶的時候遭難了。

    他由母親撫養長大。

    長大後,靠砍柴賣柴養母親。

    開始賣柴很艱苦,但每天賣柴後,總是給他母親兩個錢。

    後來,慢慢地運氣轉好了,可以給母親四個錢。

    後來,八個錢;再後來,十六個錢。

    一些鄰居跟他說:「你天天砍柴,雖然兩個錢、四個錢、八個錢,給母親多了,好像是富裕一點,但是看看你蠻能幹、蠻聰明,為什麼不去采寶?你父親是采寶的,你也可以采寶去嘛。

    」他動了念頭,跟他母親說想去采寶。

    他母親看他年紀還不大,又那麼老實,從來沒有離開山區,以為他總不會去的,衹是說說而已,就随口說:「你也可以去。

    」結果,這個孩子卻是鐵了心地去準備一切,什麼都搞好了,最後跟母親告假,要走了。

    他母親問:「你真的要走啊?那時候跟你随便說的。

    」兒子說:「母親怎麼好随便說呢?」決定要走。

    這樣母親就舍不得,抱了他的腳大哭大鬧。

    他非走不可。

    母親把頭靠在他腳上大哭,他把腳抽出來,抽出來的時候把他母親的頭發踩掉幾根。

    他就和一批商人走了。

     那走陸路好還是走海路好?可能他們覺得他父親是海裡沒的,就選走陸路。

    但陸路也有危險,也有賊。

    古印度那時候的賊還是講點江湖規矩的。

    如果賊搶到東西,商主也抓住了,那麼這個商主恐怕就沒有命了;如果抓了下邊的人,商主沒有抓到,東西還要還給他們。

    那麼他們約好,白天一路走,晚上休息的時候,下面那些人跟财物一起,商主跟那個孩子另外找一個小地方睡覺,第二天早上他們打招呼,把他喊起來走。

    這樣即使東西給搶走了,商主沒抓住,賊還是要還給他們的,這樣他們比較放心。

    結果有一天晚上起大風,早上起來到處都是零零亂亂的,那些人吃飯,忘記把他喊起走了。

    結果糟糕了,他跑出來看看,一個人也沒有了,帶路的人全部走掉了。

     這個年輕人沒有辦法,隻好亂走。

    亂走走到一個地方,看見一個大琉璃城,非常莊嚴。

    他跑進那個城,裡邊有四個玉女,各拿了寶瓶來迎接他,叫他住下來。

    住了多久?四萬年。

    四萬年過去了,他住厭了,要走。

    他的女人留他,說:「你們這些男人,怎麼好像心總是不定的,這裡很好的地方,你幹啥要走呢?」他說:「實在住夠了。

    」于是又跑到一個玻璃城。

    玻璃城是由比琉璃還要貴重的寶建成。

    有八個玉女來迎接他,那裡邊的财富更多。

    他在那裡又住了八萬年。

    最後他也住厭了,再往前面跑,跑到一個銀城,有十六個仙女來迎接他。

    他又住了十六萬年,又厭掉了。

    結果他又跑到個金城。

    金城裡邊有三十二個玉女來迎接他,那裡邊的富貴更不可說。

    他又住了三十二萬年,又厭起來了,又要跑。

    那邊的天女說:「你不要再跑了,跑過去沒有好地方了,這是最殊勝的。

    」他不相信:「我越跑越好,你騙我,你想把我留到,我偏偏要跑。

    」 他又跑到一個黑黑的鐵城,沒有人來迎接他。

    他想:這裡沒人迎接我,可能裡邊他們享受得太好,不到外邊來迎接,那可能這個地方比以前好得多。

    他一跑進去,看到一個人,頭上戴了個火炭盆,像熱鐵輪的一個東西。

    這個人看見他進來,馬上把這個火炭盆往他頭上一安,就往城外跑,跑掉了。

    他戴了個火盆,痛得不得了,取也取不下來。

    後來,一個獄卒跑過來,問他幹什麼。

    他說:「那個人把盆放在我頭上,我拿不下來,你幫我拿下來,我回去了。

    」獄卒說:「你不要想拿下來了。

    」就給他講因果:「你以前在母親面前供養兩個錢,感得四個玉女迎接到琉璃城,享受四萬年的福報。

    後來增加到四個錢,又感得八個仙女的玻璃城,享受八萬年。

    後來加到八個錢,有十六個玉女迎接的銀城,享受十六萬年。

    最後,加到十六個錢,在三十二個玉女迎接的金城享受了三十二萬年。

    這都是你供養母親的果報。

    但是你後來把母親頭發踩了一把,感得頭上這個火盆。

    」他問:「什麼時候可以免掉這個報呢?」獄卒說:「要等到像你這樣的人鑽進鐵城裡來,你往他頭上一安,你纔脫得了,否則,永遠戴着火盆,沒有辦法,脫不了。

    」他說:「這要等到哪一年去呢?我隻是采寶偶爾走失了,因為過去供養母親,纔跑了幾個城,然後纔跑到這裡來,你說再要碰到這麼一個人,哪有那麼巧的事情呢?」真不曉得要哪一年走了,他想想很灰心。

    後來一看,這個鐵城裡邊跟他一樣受苦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他幹脆發心——「願意把一切衆生的苦,我一個人代受」,反正總要受苦,跑不出去,一個人受完就是了(這是菩薩因地)。

    這樣一發心,盆子就掉下來了,菩提心一發,馬上苦就免掉了154。

     這個因果也是說,父母面前培一點點的福,兩個錢,感的果報那麼大;單是踩了一把頭發,不聽母親的話,感得頭戴火盆的果報,沒有脫的時候。

    如果他不發菩提心,不曉得哪一年能脫,哪有那麼巧的人跑來給他做替死鬼呢? 但是有些人,自以為發心很好。

    在上海看到這麼個人,不管母親怎麼哭,自己跑掉,出家去了,母親為他害病,他也不管。

    這哪裡是菩提心呢?真正佛教是很慈悲的,父母不聽,不準出家,總之不要使父母太難受,要父母思想搞通,明白出家是好事,沒有搞通之前不要勉強。

    父母面前造的罪、培的福都不可思議。

     不要認為佛教是不講報恩的。

    儒家很多人說佛教是不孝父母的,依據是什麼呢?《孝經》裡面有「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它說孝的開端,最起碼的要求,身體、頭發、皮膚,這是父母養來的,是父母的遺體,不能毀傷它,不能損失它,要保護它。

    出家人把頭發剃了,是不孝,不養父母更不要說。

    受之父母的東西,是「孝之始也」,孝的開端你都做不到,把頭發剃掉了,還要燙一個疤,把皮膚也搞爛了,他們認為是不孝。

    當然這是他們不知道。

     從此第六,明業輕重相。

    論雲:欲知諸業輕重相者,應知輕重者,略由六因标宗,其六者何?問起。

    頌曰: 後起田根本 加行思意樂 由此下上故 業成下上品 「從此第六,明業輕重相」,業報輕重的相。

    《俱舍》講業果講得很仔細,下士道明業果,就要參考《俱舍》。

     「論雲:欲知諸業輕重相者,應知輕重者,略由六因」,這又是辨業果的輕重。

    什麼業重,什麼業輕,至少要知道六個因。

    「其六者何」,哪六個因呢? 「頌曰:後起田根本,加行思意樂,由此下上故,業成下上品」,六個因是:後起、田、根本、加行、思心所、意樂。

    這六個因是上是下,相應的業也是上下。

    所以因果是錯綜複雜的,不是我們說的那麼簡單,一個重就是重。

    六個因,哪些重,哪些輕,然後可以評定這個業是重,是輕。

     釋曰:此有六因:後起者,第一因也,謂作罪已,随前更作;田者,第二因也,于上四田,作損益事;根本者,第三因也,謂根本業道;加行者,第四因也,謂引根本,名加行也;思者,第五因也,謂因彼思,業道究竟;意樂者,第六因也,所有意趣,我當造作如是事等。

    先從意樂,引起加行,次從加行,引生于思,次複從思,引發根本,此之根本,必于田起,于後方有後起現前。

    今依義次,從後向前。

     「釋曰:此有六因」,第一是後起。

    「謂作罪已」,這是從造罪來說,當然培福的功德也一樣。

    「謂作罪已,随前更作」,造了罪之後,跟着再做下去。

    如殺生之後,還要剝它的皮、吃它的肉、抽它的筋、用它的骨頭。

    人是真殘酷,牛給我們種地,一輩子做好事,老了,該是給它養老,犒勞它,結果不是的,而是一刀把它殺死,吃肉、剝皮、抽筋、用骨,什麼都用完了,就是報恩。

    這樣是不大好。

    在舊社會,很多人不吃牛肉,這是好事情,至少有點報恩思想。

    它給你辛苦了一輩子,你把它什麼都搞完了,這實在是說不過去。

    造了罪之後,「随前更作」,跟了前面再做下去,這是「後起」。

    假使把仇人殺掉了之後,還要砍他幾刀,把他東西拿掉,甚至于把他妻子兒女奸婬,這就「後起」,不好。

     第二是田。

    「于上四田,作損益事」,前面說趣、苦、恩、德,這四個田,做好事或者壞事,這是第二個因素。

     第三是根本。

    「謂根本業道」,看造的什麼根本業道。

     第四是加行。

    「謂引根本,名加行也」,在根本前面所做的事情。

    引起根本的是加行。

     第五是思。

    「謂因彼思,業道究竟」,因為這個思心所纔造作這個業道。

     第六是意樂。

    「所有意趣,我當造作如是事等」,意樂心是自己決定要做什麼壞事。

     「先從意樂,引起加行,次從加行,引生于思,次複從思,引發根本,此之根本,必于田起,于後方有後起現前」,這一套,從後到前是一連串的:先是起意樂心;意樂心起了之後,加行,準備做壞事;加行引起思心所,思心所決定行動;思心所起了之後,引發根本,根本的業道成了;業道「必于田起」,對方是苦田,或者趣田、恩田、德田;做了之後,纔有後起,看是不是再做下去。

     「今依義次,從後向前」,這個次第是反過來的,造罪的,或者造業的次第應當是從後到前。

     由此下上故,業成下上品者,由此前六,各有下上品,故業得成下上品也。

    或有諸業,于前六中,唯由後起,得成重品,定于後起,立異熟果。

    或有諸業,由田成重,如于恩德田中,造業則重,于餘人等,造業則輕。

    或有于田,由根本力,業成重品,非由餘四,如于父母行殺罪重,于父母所行盜則輕。

    所餘加行、思、意樂三,業成重品,準前釋之。

    若有六因,皆是上品,此業最重,翻此最輕,除此中間,業非輕重。

     「由此下上故,業成下上品」,這六個因素是下品的或上品的,造的業也相應的是下品的或上品的。

    「由此前六,各有下上品」,不但是上下,還有上中下,因為前面六個有上中下品,所以業也有上中下品。

     「或有諸業于前六中,唯由後起,得成重品,定于後起立異熟果」,這六個裡邊,各有各的變化,有的是前面五個都沒有什麼厲害,但是,第六個後起特别重,那麼第六個後起感異熟果就特别重。

    比如偷佛像,拿回去供養,這個後起輕。

    偷,當然是偷盜,但偷回去是供養的,後起是供養,這個罪不重。

    如果偷回金的佛像,把它化了,做金子賣錢,那這個罪就特别重。

    所以後起特别重的也有。

    前面的不太重,因為偷佛像,這個罪不是太重的;但把它化掉,當金子用錢去了,那是銷毀佛像,這罪卻是特别重。

    也有因為後起的特别重而要立異熟果的,那意味着異熟果是由後起感的。

     「或有諸業,由田成重」,或有一些業,由田特别重。

    雖然做的事情不是很厲害,但是對方是恩田,或者是德田。

    「如于恩德田中,造業則重,于餘人等,造業則輕」,對方是恩田,或者是德田,造的罪特别重。

    如果其他五個因素都一樣,而田是輕的,對其他的人或者傍生,那麼罪不太重。

    這是強調這六個因素各有特殊的作用。

     「或有于田由根本力,業成重品,非由餘四」,雖然田是恩田很重,但是之所以重,還在根本上,是根本業道的重,不是由其他的。

    「如于父母行殺罪重,于父母所行盜則輕」,同樣是父母,其他的都不太厲害,而根本罪卻是有重有輕。

    把父母殺掉,這是五逆罪,重得不得了。

    但如果是偷父母的錢,這個卻很輕。

    為什麼?父母的錢就是要給孩子的,雖然現在不給,将來還是要給的,所以現在稍微偷了一點,罪不是很重,跟偷其他人的東西不一樣。

    所以說,雖然田一樣,裡邊所犯的根本卻有重輕。

     「所餘加行、思、意樂三,業成重品,準前釋之」,還有其餘的加行、思、意樂,由這三個因素使業成重品的,根據前面的例也可以推想出來,這裡不逐一舉例。

     總的來說,如果這六個因都是上品,都是重的,那這個業就最重。

    反之,六個因素都是最輕的,這個業當然也是最輕的。

    業的輕重由這六個因素來看,但這六個因素也不是死闆闆的,而是有變化的。

    像父母的面前,田是一樣,殺跟盜也都是根本業道,但感的果卻大不一樣,殺父母的罪重得不得了,父母面前偷幾個錢卻不重。

    這裡邊的變化很多,總的來說,把這六個因素掌握好,裡邊的一些特殊情況能夠搞清楚,然後哪個業重、哪個業輕,一目了然。

     世間上由司法官根據法律來判罪輕重,佛教裡邊也有類似的情況,就是靠戒律裡邊的那些條相的原則來定是犯非犯及輕重。

    唐朝的法律,據說是根據佛教的戒律原則制定的,唐律跟我們的戒律是有一定關系的。

    現在世間上打官司的律師是搞法律的,而我們的律師是真正掌握佛的戒律的律師,依據戒律來判罪的輕重——哪個人犯了戒,哪個罪重,哪個罪輕,該怎麼治,該用什麼方法除罪忏悔等等。

    所以律師也不是很好當的。

    不要看到弘一律師了不得,「我将來要做個律師」。

    如果做個糊裡糊塗的律師,不但被人家罵,自己将來的果報也是下惡道,不能亂當的。

    律師很重要,要正法久住,希望出一大批的律師,弘一律師當然是我們的一個典範。

    但我們也講過,弘一律師對戒律的一些說法,我們要以《四分律》的正确的觀點來看待。

    現在如法得戒的是有的,我們将來要傳戒,就要使大家如法地得戒。

     造作業、增長業,明确的解釋在《俱舍》裡邊。

    造作業輕,增長業重,造作業不一定感異熟果,增長業決定感異熟果。

    這兩種業也是很重要的一科。

     從此第七,明造作增長。

    論雲:如契經說,有二種業,一造作業,二增長業。

    何因說業,名增長耶?問也。

    由五種因。

    答也。

    何等為五?問也。

    頌曰: 由審思圓滿 無惡作對治 有伴異熟故 此業名增長 「從此第七,明造作增長。

    論雲:如契經說,有二種業,一造作業,二增長業。

    何因說業,名增長耶」,經裡邊說有兩種業,一個是造作業,一個是增長業。

    造作叫業,這個名字不陌生。

    業本來是造作,那麼增長業是什麼意思呢?「由五種因」,成為增長業,有五個因素。

    「何等為五」,哪五個? 「頌曰:由審思圓滿,無惡作對治,有伴異熟故,此業名增長」,有五個因素決定它叫增長業。

    第一,「審思」,經過認真思考,下了決心做的業。

    如果是很随便,或者是偶爾做的,不是審思的,那不叫增長業,是造作業。

    第二,「圓滿」,造了這個業之後,能夠堕惡道的,夠了那個分量。

    第三,「無惡作對治」,做了業之後,自己沒有追悔,也沒有做忏悔來對治。

    有的人做了惡之後,還要狠,「我就是這麼地,你能怎麼辦」等等,這是增長業。

    第四,「有伴」,做了一件壞事,還連同其他的壞事一起做,這是「有伴」,增長業。

    最後是異熟果,增長業決定感異熟果,造作業就不一定。

    所以說,決定感異熟果的是增長業。

    具足這五個條件的叫增長業,「此業名增長」。

     釋曰:此有五因。

    由審思者,第一因也。

    此由字通下兩句。

    審思造業,業名增長;率爾思作,但名造作也。

    由圓滿者,第二因也。

    于十業道,或由一業,便堕惡趣,或一業不堕,由二業方堕,乃至或九不堕,由十業方堕惡趣。

    齊堕惡趣,名為圓滿,此圓滿業,名增長也;未圓滿時,但名造作。

    由無惡作對治者,第三因也。

    造惡不追悔,名無惡作也,造惡不忏洗,名無對治也,此名增長;若能追悔,及能忏洗,但名造作。

    由有伴者,第四因也。

    謂作不善,以不善為助伴,名增長也;無不善助伴,但名造作。

    由有異熟者,第五因也。

    謂造惡業,定感異熟,名增長也;不招異熟,但名造作。

    善翻上應知。

     「此有五因」,一共有五個因素。

    「由審思」,第一個因素。

    頌裡的「由」,是通到下邊的,「由審思」「由圓滿」「由無惡作對治」「由有伴」「由異熟」,每一個因都有一個「由」在前面。

    審思造業,這個業叫增長。

    審思是下了決心的,經過考慮的,要這麼做,就這麼做的。

    不管是善的、惡的,都是經過自己的思考纔做的,這個業是增長業。

    「率爾思作,但名造作」,如果是很随意,碰到就去做的,沒有經過慎重考慮,叫造作業,不叫增長業。

    這是第一個因素。

     「由圓滿」,第二個因素。

    「于十業道,或由一業,便堕惡趣,或一業不堕,由二業方堕,乃至或九不堕,由十業方堕惡趣。

    齊堕惡趣,名為圓滿」,夠分量堕惡趣的,叫圓滿。

    圓滿業是增長業;沒有夠分量的,是造作業。

    這是業的輕重的關系。

     「由無惡作對治」,第三個因素。

    造了壞事之後,不追悔,叫無惡作,不忏悔,叫無對治,這樣的業是增長業。

    假使能夠追悔,能夠忏悔的,這是造作業,要輕。

    「造惡不追悔,名無惡作也」,做了壞事沒有感到不對頭,沒有追悔心,這是沒有惡作;「造惡不忏洗」,做了罪之後,不忏悔幹淨的,叫無對治:這樣的業叫增長業。

    假使能夠追悔,做了壞事知道錯了,懊悔,還能夠忏悔的,那是造作業,輕。

     「由有伴」,第四個因素。

    「謂作不善,以不善為助伴,名增長也」,做了不善業,再做一些其他的不善業做它的助伴,是增長業。

    假使偷東西的時候,主人驚醒發覺了,把主人殺掉,接着看到人家的妻女,又奸婬,這樣一個業道有其他業道做助伴的,叫增長業。

    假使沒有不善助伴,單個業,是造作業。

    當然要看這個業的分量,圓滿要堕惡道的,也不叫造作業。

    這幾個是聯系的,不是孤立分開的。

     「由有異熟」,第五個因素。

    「謂造惡業,定感異熟,名增長也。

    不招異熟,但名造作」,造了惡業決定感異熟果的,叫增長業。

    不一定感異熟果的,是造作業。

     那麼善的呢?「翻上應知」,反過來,做了善業的,也有審思;也有圓滿,圓滿是生人天;無惡作對治,做了善業,當然不要惡作對治,要随喜;還要有伴,做了一件好事,也附帶做些其他好事的;決定感好的異熟果的,這些都是增長業。

    否則是造作業。

    善的、惡的都有增長、造作兩種業。

     從此第八,明施制多福。

    論雲:如前所明,未離欲等,持己所有,奉施制多,此施名為唯為自益。

    既無受者,福如何成?頌曰: 制多舍類福 如慈等無受 「從此第八,明施制多福」,供養佛塔的福。

    用再好的東西供養佛塔,它也不受用的,那麼這個福是哪裡來的呢? 「論雲:如前所明,未離欲等,持己所有,奉施制多,此施名為唯為自益。

    既無受者,福如何成」,前面說過供養布施,有唯自利,有唯利他,有自他俱利,還有不為自他二利的。

    未離欲人把自己所有的東西拿去供養佛塔,這屬于唯為自益,單是利益自己。

    因為佛塔不會受用你的東西,它不是有情,再好的供養,它也無所謂。

    「既無受者」,既然沒有人接受它、享受它,那麼這個福從何而來? 「頌曰:制多舍類福,如慈等無受」。

    這個福有兩類。

     釋曰:制多舍類福者,福有二類:一舍,二受。

    舍謂舍财,施福便起;受謂前人受用施物,施福方起。

    布施制多,雖無受福,有舍類福也。

    如慈等無受者,舉例釋成,如修慈等,等悲喜舍。

    修慈等時,雖無受者,及攝益他,但從善心,生無量福。

    故施制多,雖無受用,追申敬養,福從心生。

     「釋曰:制多舍類福」,供養佛塔的福是「舍類」福。

     「福有二類:一舍,二受。

    舍謂舍财,施福便起;受謂前人受用施物,施福方起」,有兩種布施的福:一種是舍類福,隻要布施東西,福馬上生起來;一種是受類福,要對方受用了布施的東西之後,福纔生起來。

    供養佛塔的福是舍類福,布施的心生起了,這個福就有了,不一定要對方受。

    「布施制多,雖無受福,有舍類福也」,供養佛塔,雖然沒有受用供養物的人,沒有受類福,但是有舍類福。

     「如慈等無受」,再如修慈悲喜舍,「舉例釋成」,怕人家不能信受,舉一個例子,證明這個道理是對的。

    假使修慈悲喜舍四無量心,「如修慈等」,「等」是「等悲喜舍」,四無量心。

    「修慈等時,雖無受者,及攝益他,但從善心,生無量福」,修四無量心的時候,觀想一切有情,給他們樂是慈,拔他們的苦是悲,對他們的功德随喜是喜,對他們不生執著是舍。

    這樣修的時候,對方并沒有感受你什麼東西,你說你是四無量心,一切的福氣、安樂都施給人家,但真正的有情并沒有拿到什麼快樂,隻不過是你自己定中的觀想,把所有的快樂都布施給人家。

    然而,雖然沒有有情從你這裡得到什麼東西,但是你的福氣卻是無邊。

    前面講過,修四無量心的福是無邊的大,供養他的人,福氣也無邊的大。

    這證明,供養佛塔,雖然沒有受者,但福氣同樣會無邊的大,這是舍類福。

     修四無量心的時候,一切有情是平等的,沒有缺一個的。

    這個要注意,有的人,修菩提心也好,無量心也好,一切有情予樂拔苦,但除了一個——這個人是冤家,不給他,「一切樂給一切有情都可以,但給他我不願意;一切衆生的苦,我都可以代受,但把他救出來,我不願意,這個人我不管」。

    這樣的心不是平等心,那福氣就不大。

    福氣之所以大,就在一切有情平等的舍心,對一切有情都能夠起同樣的予樂拔苦的心,這纔是真正的無量的福。

    所以雖然沒有受者,但是,從自己的善心能産生無量的福報。

     施制多也同樣,雖然沒有人受用你的東西,但是「追申敬養,福從心生」。

    因為佛是非常之偉大,他的功德非常之大,悲心大、斷德大、智慧也大,所以對他恭敬供養,福氣從心裡生出來,不一定要對方受用。

     從此第九,明果由内心。

    論雲:若于善田,殖施業種,可招愛果。

    若于惡田,雖施,但應招非愛果。

    難也。

    此難非理也。

    所以者何?頌曰: 惡田有愛果 種果無倒故 「從此第九,明果由内心。

    論雲:若于善田,殖施業種,可招愛果。

    若于惡田,雖施,但應招非愛果」,這是一些人錯誤的說法。

    他說在善田,對好人,有功德的、有恩的,做一些業,如布施等,決定感可愛果。

    假使對惡田,三惡趣,或者是極壞的那些人,布施之後,得的是非可愛果。

    因為田是惡的,果決定也是惡的,不可愛的。

    這個說法不對,「此難非理也」。

    「所以者何」,為什麼不對? 「頌曰:惡田有愛果,種果無倒故」,即使是對惡田,對方的這個田是不好的,但是隻要用好的心布施供養,也一樣是得到可愛的果。

    因為種子跟感的果是沒有颠倒的。

    隻要心是好的,感的果就是可愛的,不管田是惡的還是善的。

    不過果的大小卻有關系。

    惡田,假使是布施惡道有情,或者是惡人,福雖然有,但是不多。

    前面講過,布施一個傍生,福氣較少;布施持戒的人,福氣大得不得了;布施破戒的,福氣也不是沒有,但是不太多。

    惡田同樣會有可愛果,但是數量不太大。

    為什麼「惡田有愛果」呢?「種果無倒故」,種下去的是善的種子,結出來的決定是好的果,不會是壞的,這個不會颠倒。

     釋曰:惡田者,傍生等也。

    雖施惡田,施種善故,還招愛果,良以種果無颠倒故。

    種謂施因,果謂施果。

    現見田中,種果無倒。

    如從末度伽種,末度伽果生,其形如棗,其味極美;從賃婆種,賃婆果生,其果太小,如苦練子,其味極苦。

     「釋曰:惡田者,傍生等也」,三惡趣,這是惡田。

    「雖施惡田,施種善故,還招愛果」,雖然施的是惡田,是惡趣或者是惡人,但是施本身是善的,所以感的果還是好的。

    有人迷信,對那些可怕的惡道,眼睛看也不看,說這個種子進去之後,将來感惡道的,這不對。

    看了惡道,起悲心,起救苦的心,這還是得善果。

    反過來,看了善道,看了好的,起貪心、瞋心,一樣感惡果。

    所以,要看下的是什麼種子,而不是看對方的田如何。

    所以不要搞迷信,迷信很容易産生這些誤會。

     「良以種果,無颠倒故」,主要是種子跟果,不會颠倒的,下的是好種子,決定感可愛的果;下的是惡種子,決定感不可愛的果。

    「種謂施因」,種是布施的因,布施是好的,「果謂施果」,布施的果,決定也是好的。

    「現見田中,種果無倒」,現實也可以看到,地裡邊種子跟果也不颠倒的。

     「如從末度伽種,末度伽果生,其形如棗,其味極美;從賃婆種,賃婆果生,其果太小,如苦練子,其味極苦」,用世間的道理也可以比度出來。

    末度伽種是古印度的一種種子,種下末度伽種子,産生的果也決定是末度伽果,這個果形狀跟棗子一樣,味道極好。

    反過來,假使賃婆種,這是古印度的另一種種子,種賃婆種,那産生的果子也是賃婆果,很小很小,像苦練子一樣,味道極苦。

    種子是好的,感的果決定是好的;種子是不好的,不會生好果,決定是苦果,也不會颠倒。

    但是跟田有沒有關系?如果田是肥田,好的種子種下去,當然受極大的好果;惡的種子種下去,也受極大的惡果。

    所以鹵田、鹼田,就是惡田,種子雖然是好,但是長出來的果不太好。

    再好的良種,搬到新的地方種植,如果土壤不适,産品也并不會太好。

    所以田不是沒有關系,但性質是不颠倒的。

    善的種子,總是善果,至于果的大小,那就看田。

     從此大文第二,明戒修。

    就中分三:一明戒,二明修,三明戒修果。

    此即第一,論雲:今次應辨戒類福業事。

    頌曰: 離犯戒及遮 名戒各有二 非犯戒因壞 依治滅淨等 「從此大文第二,明戒修」,講完施類的福,接下來是戒類福、修類福。

    「就中分三:一明戒,二明修,三明戒修果」,分三科講。

    第一,戒類福。

     「論雲:今次應辨戒類福業事」,戒類福業事是怎麼一回事? 「頌曰:離犯戒及遮,名戒各有二,非犯戒因壞,依治滅淨等」。

     釋曰:身三口四,諸不善色,是名性罪,以性罪故,名為犯戒。

    言遮罪者,非時食等。

    離犯戒及遮,俱說名戒。

    各有二者,此戒各有表、無表二也。

     「釋曰:身三口四,諸不善色,是名性罪」,這是十惡業道裡的身三口四。

    「不善色」有表、無表色。

    表色是形色跟聲。

    「以性罪故,名為犯戒」,因為這些不善色本身是性罪,做這些壞事犯戒,這是天然的,本來有的。

    「非時食等」,非時食是遮罪,飲酒等等。

    這些犯了之後,不受戒的沒有罪,受了戒的有罪。

     「離犯戒及遮,俱說名戒」,離開犯性戒跟遮罪,不做身三口四的性罪,也不做那些遮罪,就叫戒,戒類福的戒就是這個。

    「各有二」,戒有兩種,表、無表。

    不管是性罪也好,遮罪也好,都有表、無表。

    遮罪是受了戒之後纔有的,不受戒沒有。

    但不要以為「反正我不受戒,就不犯戒」,這個想法不好。

    受戒有戒的功德,不受戒沒有戒的功德。

    受戒之後,每一刹那,無表色都在不斷地增長。

    昨天有人提這個問題:一個人持不殺戒,另一個人隻是沒有殺,這兩個人是不是一樣?不一樣!持不殺戒的人,在受戒的時候,在佛菩薩面前發下誓言,也等于說向一切有情公布:「從此以後,不會傷害你們的生命!」對一切有情起無畏施,保證他們生命安全。

    如果沒有受戒,雖然今天沒有殺,但不敢保證永遠不殺,因為沒有發這個誓言。

    不殺,隻不過是沒有做壞事,功德沒有,一切衆生看見你還是會害怕,不曉得哪一天,就會動手殺的。

    而受了戒,在佛菩薩面前說「能持!能持」之後,那是發誓的保證以後不會殺的,一切衆生看了你無畏,不害怕。

    所以這兩個人功德完全不一樣。

    另外,出了家之後,不要非時食,這是遮罪。

    因為白衣要譏嫌,出家人不修行,譏嫌的罪就是遮罪。

    「此戒各有表、無表二」,不管遮罪也好,性罪也好,都有兩種,離開這些性罪、遮罪的叫戒,戒有表、無表兩種。

     下兩句者,明戒四德:一、非犯戒壞,離前犯戒也;二、不為犯戒因壞,因者謂貪等煩惱也;三、依治者,治謂四念住等,治前犯戒及彼因故;四、依滅者,滅謂涅槃,回向涅槃,非勝生故人天生也。

    頌言淨者,具上四德,戒名清淨;與此相違,名不清淨。

    等者,複有異說,戒淨由五種因:一、根本淨,離惡根本也;二、眷屬淨,離惡方便也;三、非尋害,離惡覺也;四、念攝受,念受三寶也;五、回向寂,求涅槃也。

     戒的四個德。

    第一,「非犯戒壞」,沒有犯前面那些性戒、遮戒,沒有給所犯的戒壞掉,這是一個德。

     第二,「不為犯戒因壞」,犯戒的因是煩惱,不為犯戒的因壞,沒有做煩惱的事情,「因者謂貪等煩惱也」,沒有起犯戒的因。

     第三,「依治」,四念住等。

    四念住: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以這些來對治常樂我淨的颠倒。

    「治前犯戒及彼因故」,以四念住來對治前面的犯戒和犯戒的因。

    犯戒的,都是執常樂我淨。

    如果認識到不是常的,就不會去追求了。

    馬上夢幻泡影,一個水泡泡,一下子就壞的,哪個去追求呢?這是對治常。

    假使不是樂的,是苦的,你去追求它幹什麼?世間上虛妄的追求,總認為這是快樂的,纔去追求它。

    假使有個我纔追求,我都沒有了,追求什麼呢?享受的是我,享受的人都沒有了,要它幹什麼?有個大财主,積攢了很多錢,後來到臨終,趕快要把錢布施,人都沒有了,還要錢幹什麼?沒有用。

    所以這個我是一個根子。

    常樂我淨,認為它是幹淨的,纔去追求,如果看到它髒得不得了,哪個會要呢?在馬路上看見大糞,會有人趕緊把它包起來、藏起來,用寶箱裝起來嗎?絶對不會的。

    隻有認為它是幹淨的,纔拼命追求,這是颠倒。

    以四念住對治犯戒的事情、犯戒的煩惱的因。

     第四,「依滅」,最高的境界是涅槃。

    一切持戒功德回向涅槃,不回向勝生(人天)。

    《論》總說兩個東西:增上生、決定勝。

    增上生是一個階梯,要修行,先要得增上生,而最終目的是決定勝——涅槃。

    所以真正持戒的目的,不是為人天福報,而是為了最高的涅槃,一切苦都息滅的最圓滿的境界。

     「頌言淨者,具上四德,戒名清淨」,依了前面四個條件——不是犯戒的壞,也沒有被壞戒的因(煩惱)所壞,能夠以四念住對治,能夠回向涅槃,這樣持戒清淨。

    現在大家都想持戒,有的是受了大戒,有的是受了沙彌戒,有的是纔出家,纔出家要受三歸五戒,反正都是有一點戒,要持戒清淨,這四個條件要經常考慮,擺在心上。

    否則就不清淨。

     「等者,複有異說」,還有一個說法。

    「戒淨由五種因」。

    第一,「根本淨,離惡根本也」,犯戒的根本罪沒有;第二,「眷屬淨」,惡的方便、加行沒有;第三,「非尋害,離惡覺」,惡尋伺,欲、恚、害這三個惡覺沒有;第四,「念攝受」,正念攝受,為三寶的正念所攝受;第五,「回向寂」,回向涅槃。

    這兩種說法大同小異,一說四個因素,一說五個,總而言之,戒的清淨要具足這一些條件。

     從此第二,明修類福。

    論雲:已辨戒類,修類當辨。

    頌曰: 等引善名修 極能熏心故 「從此第二,明修類福」,什麼叫修類福?修決定離不開定。

     「頌曰:等引善名修,極能熏心故」,「等引善」,定中的善叫修。

    「極能熏心故」,因為這最能夠改變我們的心。

    把心熏成功德,就靠定。

    沒有定,聞思是膚淺的。

    海公上師經常舉這個喻,水瓢上記賬。

    一筆賬怕忘掉,寫在水瓢上,而水一舀,賬就沒了,這是記不住的。

    本來是要把它記住,結果卻寫在水瓢上,白費功夫,一下就化掉了。

    所以沒有定的功德,就是水瓢上記賬,這個心是散亂的,妄念很大,幾下子就忘掉了。

     心靜下來,智慧會開。

    如果說記憶力不好,那是心太亂了,隻要好好地坐一下,記憶力就會增長。

    白文殊念了,當然更加有力量,但是能夠多修禅定,記憶力也還是會增長的。

    世間上心不在焉的人,什麼事情說過就忘,記不住東西的。

    而那些内向的、不大外邊到處跑的人,跟他說了什麼話,他會記得很清楚。

    這是靜跟動的關系,動是散亂的,靜是寂靜的,靜的容易心裡邊明白一點,記憶力可以好一些,這個自己去體驗。

     要記性好,不要貪着一天到晚背書,疲勞的時候要休息,心太散之後,就得要修定,這樣效果纔會好。

    如果一股勁,用單調的方法,結果會适得其反,神經衰弱,不但是記憶力差,甚至晚上睡不着覺,身體也會垮下去。

    過分緊張,會産生這些毛病。

    學校裡過分用功的人,經常都是神經衰弱,這就是太強調一邊了。

    本來學校也是提倡德智體并重的,但是一般學校都是特别重視智育,體育是對個别幾個尖子,德育是根本不怎麼管,隻要不鬧大事就好了。

    這樣都是畸形的,不對的。

    真正要得好的效果,一定是要德智體并行的。

     佛教裡也是這樣,行持跟智慧是并行的。

    片面地追求智慧而不重視行持,不但效果不好,而且智慧也大不了。

    為什麼?障會來,身體會垮,神經會衰弱,學不進去,所以這些決定要配合。

    任何事情都是因緣和合而成,少一個因,少一個緣就不行,你強調了這一邊,結果偏偏适得其反。

    有的人很用功,但用到後來卻是神經衰弱,甚至于害病、吐血,那就更劃不來。

     《影塵回憶録》這本書很好,上海佛學書局要送幾本給我們。

    這本書等于傳記一樣的,可以看看,是倓虛法師一生的回憶。

    裡邊很有意思,講得很幽默,也有不少人看了這本書出家的,能發心的。

    這本書對我們修行人有好處,當你看書看到頭昏腦脹的時候,抽幾分鐘看看這些書,把心寬一下,心念提高一下,也有好處。

    裡邊講到,一個佛學院的學生拼命地死用功,想考在前頭。

    結果得了肺病,不但沒有考前頭,考也不準考了,而且送到醫院裡去。

    在以前,肺病是很嚴重的——醫院裡不收了。

    因為肺病是傳染性的,那個時候,不像現在條件好(一人一個寮房),都是通大寮房,很多學生一個房間,大家害怕被他傳染,在天井裡安一張床,讓他住天井裡。

    他難過死了,大吵大鬧。

    結果有一個燒飯的看他可憐,把他弄到自己的寮房裡。

    這個人脾氣很怪,很不好伺候。

    後來,倓虛法師去看他。

    那個時候倓虛法師也是學生,是他同學。

    問他:「你今天病怎麼樣?」他說:「病不好……」倓虛法師說:「你念了那麼多經,怎麼忘記掉了?你求觀音菩薩嘛!」他想:對,念觀音菩薩。

    大聲念觀音菩薩,白天念,晚上念,醒過來就念,一天到晚,隻聽見他寮房裡拼命念觀音菩薩的聲音。

    後來有一天,夢見觀音菩薩給他加持,病慢慢好起來了。

     所以不要死用功。

    如果死用功,就會像那個學生,一心想名利,要走在前頭,結果反而得了肺病,差一點死掉,是觀音菩薩慈悲,纔把他救回來。

    過去,不但是佛學院,在社會的學校裡邊,學生害肺病的也不少,甚至于不治的也有,因為他們不知道觀音菩薩。

    所以學法也好,做學問也好,要有善巧,不要死用功,死在一點,那決定會出毛病。

    而對佛教徒來說,要修點定。

     「等引善名修」,什麼叫修?定中的善叫修。

    不是定中的善,就不叫修。

    修行修行,你得了定沒有?得了定之後,纔叫修行,不得定,那是修行前面的加行。

     釋曰:等引者,定也。

    謂離沉掉,名之為等;引生功德,名之為引。

    此定地善,極能熏心,令成德類,故獨名修。

     「等引者,定也。

    謂離沉掉,名之為等」,什麼叫「等引」?簡單說是定,詳細地說,就是離開昏沉掉舉。

    昏沉是低,掉舉是高,不高不低,「等」,是平行的。

    這樣的「等」可以生功德,名之為「引」。

    定中的功德都靠定來的,離開沉掉,得了「等」之後,就會引生功德。

    「此定地善,極能熏心,令成德類,故獨名修」,這個定中的善,力量最大,能夠熏心使成「德類」,成就功德。

    能夠堅固地把功德熏在上面,銘刻下來,不會失掉,這叫做修。

    其他的聞也好,思也好,都是散心的,沒有這個力量大。

    海公上師經常說,一切功德都要用定火燒,纔能夠堅固,等于說陶器、瓷器是泥做的坯子,如果不經過窯裡邊燒,不要說裝不了開水,冷水一沖,也都會化掉。

    形狀跟燒過的一模一樣,但是沒有經過定火燒,不行,沒有用。

    所以一定要經過燒,定火燒過之後,功德成就,這叫修。

     修是「等引善」,為什麼「等引」叫修呢?因為「極能熏心故」,能夠改變心的狀态,淨化身心。

    實際上淨化身心,最主要是心,身是跟着心來的。

    能發的等起心也好,所發的身語業也好,重點在心,而要改變心、淨化心,力量最大的是定力,就是「等引」。

    所以說,真正要修行,要淨化身心,非從定下手不可。

    沒有定,身心改變不了。

    以前有一位,他說:「我已經忏悔好了,現在要來讨單。

    」你得了定沒有?如果沒有得定,你說你忏悔好了,來了個一百八十度轉彎,脫胎換骨,不可能的;要随時随地警惕,再也不要犯戒了。

     從此第三,明戒修果。

    就中,一、明戒修果,二、明梵福量。

    且初戒修果者,論雲:前辨施福能招大富,戒修二類所感雲何?頌曰: 戒修勝如次 感生天解脫 「從此第三,明戒修果」,施類福感大富,戒類福、修類福又感什麼果?「就中,一、明戒修果,二、明梵福量」,先是正面地說戒類福、修類福的果報,然後再說「梵福量」,說「梵福」到底有多大。

    「且初戒修果者,論雲:前辨施福能招大富」,施類福能夠感大富,那麼戒類、修類兩類的福感什麼果呢? 「頌曰:戒修勝如次,感生天解脫」,從重點的、殊勝的方面來說,「如次」,挨了次第,戒類福感得生天,修類福感得解脫。

    這是從勝來說,當然不是絶對的。

    戒類福也有解脫的,比如别解脫戒叫解脫,它也是解脫的因,但是沒有修類福那麼直接,而是隔一層的。

    别解脫戒要通過定慧纔能解脫,「戒淨有智慧,便得第一道」,如果戒清淨而沒有智慧,「第一道」還得不到。

    而智慧哪裡來?定中來。

    所以戒也要定慧,然後也能得「第一道」,戒也能得解脫。

    但是重點來說,戒感生天的果,而修感解脫的果。

     釋曰:戒感生天,就勝為言,理實布施,亦感生天,不如戒也。

    修感解脫,就勝為言,理實持戒,亦感解脫,不如修也。

     「釋曰:戒感生天,就勝為言」,重點來說,戒類福,感生天。

    「理實布施,亦感生天」,按理來說,布施,雖然重點是感大富,但是不能說它跟生天沒有關系,布施也能生天,隻不過力量沒有持戒那麼大。

    持戒生天的力量大,「勝」,這個力量勝。

    修能夠得到解脫的果,「就勝為言」,也是從殊勝方面說。

    「理實持戒,亦感解脫」,按道理說,持戒也可以得解脫,隻不過力量沒有修那麼殊勝。

     總的來說,施、戒、修三類福,感的果是大富、生天、解脫,這是從特别殊勝的角度來說的。

    如果通的來說,布施也能夠生天,最後也能夠得解脫,如果發的願是解脫,那布施也是解脫的因。

    但就力量的殊勝來說,一個是大富,一個是生天,一個是解脫。

     從此第二,明梵福量。

    論雲:經說四人,能生梵福,一、為供養如來馱都此雲性,佛身體也,建率都婆于未曾處;二、為供養四方僧伽,造寺施園,四事供養;三、佛弟子破已能和;四、于有情普修慈等。

    如是梵福,其量雲何?頌曰: 感劫生天等 為一梵福量 「從此第二,明梵福量」,福裡邊有一個叫「梵福」,它到底有多大? 「論雲:經說四人,能生梵福」,經裡邊說,有四種人能夠生起「梵福」,「梵福」是最高尚的福,清淨的福。

    哪四種人呢? 第一,供養如來的馱都,供養如來的身體,就是舍利,「建率都婆于未曾處」,在沒有塔的地方建塔。

    供養如來的舍利,與佛在世的時候供養佛,當然功德一樣都是很大的,是「梵福」。

     第二,「為供養四方僧伽,造寺施園,四事供養」,「四方僧伽」,不是子孫廟,是十方僧住的地方。

    造廟、施園林、「四事供養」,以飲食、衣服、卧具、醫藥,供養僧人修行,這也感「梵福」。

    我們自己現在是出家人,不生産、不勞動,就是吃施主、檀越的布施,自己要好好修行。

    如果不修行,「白衣生天,比丘下獄」。

    白衣供養僧人,造廟、四事供養,那決定感生天的果;但是自己,如果沒有修行,一顆米就是須彌山那麼大,吃一頓飯,你想想,吃不吃得消?那麼大的須彌山壓在身上,不是要到地獄裡去了嗎?這個不得了!所以受布施、供養的人,真正要好好地修行。

     另外一個,常住的東西、三寶物,是十方僧的,不要浪費。

    電燈不要通夜開,人走了,電扇不要嘩嘩地吹。

    這樣浪費,福氣用完,自己要受報的。

    因為這不是正常要用的,不是本分。

    人家施主供養你飲食、衣服、卧具、醫藥,修行的資具,不是叫你浪費的,這不是他們的願,這樣對你修行有什麼幫助呢?既然違了他們的願,你受不了的。

    所以這些不要看成小事,自己出不出障,也要在這些地方衡量。

    為什麼這一段時間出障,自己檢查一下,有沒有這些現象?當然不是電燈一個事情,其他的,常住的财物等等,都要考慮考慮。

    「三寶财法應守護」,這句話每天念,但是做到多少?是不是真的守護?有人告訴我,我們新買來的自行車,沒有幾天就鏽得不成樣了,這是守護三寶财物的表現嗎?這都不對的。

    我纔來的時候,他們說買菜,天天乘了汽車去買,想買個三輪車,結果買了之後,沒有幾天就撞牆上,撞得稀爛。

    後來人家告訴我,車早就不用了,還是坐公共汽車去買的。

    我說為什麼不用呢?撞壞了。

    撞壞了就修啊!不守護,反正三寶的東西壞了,随它去,丢在那裡。

    冰箱也是,纔一年多就成了爛冰箱,一個穩壓器也不曉得丢哪裡去了。

    這都是三寶财物不守護的現象,那麼也是出障的原因。

    為什麼有些人住不住,仔細考慮考慮,是不是跟這些有關系?肯定有點關系。

     第三,「佛弟子,破已能和」,佛弟子破了兩邊,把他和合起來,尤其是破僧,把僧和合起來,功德最大。

    當然不隻是僧,隻要是佛弟子,也都有這個功德。

    但是和,要有智慧、有方便,不能和稀泥,馬馬虎虎。

    馬馬虎虎,矛盾沒有解決,硬拉在一起,以後越鬧越兇,那就是沒有智慧。

    真正的和是有原則的,大家根據這個原則纔和得起來。

    沒有原則地和稀泥、裝糊塗,那是不長久的。

    佛有佛的原則,僧伽有僧伽的原則,每一個僧團都有一定的紀律、規則,不能沒有原則的亂和,這個要智慧,也要懂事。

    所以說執掌三寶财物,作僧的執事,最高的要求是阿羅漢;最低的要求也是講因果、懂戒的,能夠把戒學好,做深明因果的人。

    否則的話,不免錯因果,做錯事情。

    這在《基本三學》裡面講得很多,這本書可能每一個人都有,也是參考書之一,講《俱舍》的時候,希望大家把這些書多翻一翻,對自己行持有幫助,不要去看《濟公傳》之類的東西。

    以前有一位,你講這個,他看那個,你講那個,他看這個,跟你唱對台。

    結果講完了,他什麼都不知道,叫他背《俱舍》,他說:「唉呀!我背了兩句就頭痛。

    」這是障,最終還是跑掉了。

     第四,「于有情普修慈等」,于有情平等地修慈悲喜舍,都能産生「梵福」。

     這些是經上說的能生「梵福」的情況。

    那麼所謂的「梵福」到底有多大?「頌曰:感劫生天等,為一梵福量」,能夠感得一劫天上的享受,是一個「梵福」。

     釋曰:先軌範師或經部,或大衆部軌範師也作如是說,感一劫生天樂,為一梵福量。

    四十中劫名為一劫,同梵輔天一劫壽故。

    故有伽陀言:有信正見人,修十勝行者,便為生梵福,感劫天樂故。

    十勝行者,于前四梵福上,更加六種:一、為救母命,舍自身命;二、救父命,舍自身命;三、救如來命,舍自身命;四、于正法中出家;五、教他出家;六、未轉法輪,能請轉法輪。

    引此頌意,證知四梵福,感劫天樂也。

    頌言等者,等取毗婆沙說,此言梵福量者,同前妙相業中一福量也。

     「先軌範師」,經部的或者大衆部的軌範師。

    「作如是說」,他們這樣說,感一劫生天的快樂,是一個梵福的量。

    這裡四十中劫為一劫,是一個大劫的一半,半大劫。

    一個大劫是八十中劫,成住壞空,每一個都是二十中劫,這裡是四十中劫為一劫,這一劫的時間跟梵輔天一劫的壽一樣。

     「故有伽陀言:有信正見人,修十勝行者,便為生梵福,感劫天樂故」,一個梵福的量,感一劫生天的快樂,引一個伽陀來證明。

    「有信正見人」,有具足信心的、正知正見的人,他修十種殊勝行,可以生梵福,感一劫生天的快樂。

    「十勝行」,前面四個梵福之外,再加上六個,一共是十個,都能感梵福。

    後面六個是: 第一,「為救母命,舍自身命」,為了救母親的命,犧牲自己生命的,這是極大的福。

     第二,「救父命,舍自身命」,為了救父親的命,犧牲自己生命的,也感極大的福。

    但是現在卻有為了自己舒服,把父母殺害的。

    而這個果報,反過來看,也是極大。

    殺害父母,五逆罪。

     第三,「救如來命,舍自身命」,為了救佛的命,犧牲自己生命的。

    當然,佛沒有命難,但是從好心出發救佛也是有的。

    藏巴拉就有這個心。

    提婆達多看到佛在山下經行,就跑到山頂上,他氣力很大,把一塊很大的石頭翻下來,想把佛壓死。

    結果藏巴拉用肩把石頭一抗,石頭就往一邊倒過去了,沒有壓到佛的頂上來。

    這樣藏巴拉受傷了,藏巴拉是毗沙門太子,不是那麼容易死掉的,單是受傷,但是福報也極大。

    我們修朵馬,上面給藏巴拉洗澡,就是紀念這個事情。

     第四,「于正法中出家」,于如來的正法中出家,功德很大。

    自己出了家的,要好好地經常回憶這個功德,梵福量,出家的功德這麼大。

     第五,「教他出家」,勸人家出家,功德也是梵福量。

    假使父母同意子女出家的,會有很大的功德。

    以前在五台山,有一個同學從小出家,他跟我們說,他出家二十年,他的父母、親屬沒有死掉一個。

    從這句話裡邊看,他出家的功德,已經讓他的眷屬都沾到光,二十年裡邊,沒有死一個人,這不是很簡單的事情。

     第六,「未轉法輪,能請轉法輪」,這也是極大的功德,這些都是我們可以做到的。

    勸轉法輪,那些地方沒有講經說法的,你能勸人家講經說法,或者買磁帶,讓他們聽經,或者自己學好了,去給他們講,這些都是功德事情。

    當然,講經不要亂講,把因果講錯,反過來又是犯大罪,總是要自己有把握再去講。

    自己還沒有把握,知見還沒有正,最好不要去講,講了之後,自己因果背不了。

    一個因果的問題,修行很嚴謹的禅師,說錯一句話,五百世野狐脫不了身。

    假使平時修持不嚴格的,再去亂說亂道,說了不曉得多少錯話,那這個果報就不好說了,哪個來救你呢? 「引此頌意,證知四梵福,感劫天樂也」,以這個伽陀來證明,十種勝行都能感梵福,一個梵福,能夠感得一劫生天的快樂。

     「頌言等」,這裡是有部的說法,「等」,還有其他的說法。

     「此言梵福量者,同前妙相業中一福量也」,前面修三十二相妙相業,百福莊嚴一個福的量,那就無量無邊的大。

    這裡說生天一劫,當然,生到色界梵輔天,壽命是一劫,假使生的不是色界天,那這一劫怎麼算呢?也是以前提過的那個問題,生了天上以後,再生天,再生天,前後加起來一共一劫時間,是一個引業引的嗎?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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