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問答四智心品有漏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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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色」字,《金藏》有,餘無。
[24]「來」字,《金藏》無。
[25]「亂」字,《金藏》有,餘無。
[26]以下第二途。
[27]「佛五」二字,《金藏》有,餘無。
[28]「緣事」二字,《金藏》有,餘無。
[29]即〈菩薩行品〉第十一。
「經」字,《金藏》無。
[30]「中」字,靈泰《抄》、《義演》、《金藏》均作「經」,餘作「中」。
靈泰《抄》等雲︰ 經中明十八不共法,即名「十八不共法」也。
非別有經名之爲「十八不共法」,即《無垢稱經》「一切明十八不共法」者同說。
[31]如《無垢稱經》雲︰ 汝今當知一切如來悉皆平等︰所謂最上、周圓、無極形色、威光、諸相隨好、族姓、尊貴、清淨屍羅、定、慧、解脫、解脫知見、諸力、無畏、不共佛法。
又該經〈聲聞品〉第叁雲︰ 無垢稱言︰有佛世尊得真天眼,不舍寂定。
見諸佛國,不作二相及種種相。
[32]《異部宗輪論》雲︰ 此中大衆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本宗同義者,……佛一切時不說名等,常在定故。
然諸有情謂說名等歡喜踴躍。
《對法論》卷十四雲︰ 不共佛法者,即十八不共佛法﹝藏文作「savsrgyaskyichosthunmovmayinpa/」﹞。
彼複雲何?謂于不共身、語、意業、清淨具足中﹝藏文作「skudavgsuvdavthugskyiphrinlasthunmovmayinpayovssudagpayavdagpar”byorbadav/」﹞,于所依,及果、根、未得不退具足中﹝藏文作「deb&#378ingwegspa”idbavpognasdav/”brasbudavbcasparnamsmathobpa”iyovssubamspamedpayavdagpar”byorbadav/」﹞,于不共業現行具足中﹝藏文作「thunmovmayinpa”iphrinlasmdzadpayavdagpar”byorbadav/」﹞,于不共智住具足中,若定、若慧,乃至廣說﹝藏文作「yeweslagnaspathunmovmayinpayavdagpar”byorba”itivve”dzindav/wesrabgav&#378enasvamab&#378inno/」﹞。
[33]該論解「六種散亂」中,第一雲︰ 自性散亂者,謂五識身﹝藏文作「ravgivobo”ig·yevbagav/rnamparwespa”itshogslva”o」﹞。
由彼自性于內靜定無功能故﹝藏文作「ravb&#378ingyinavdumbampar”jogpardernamskyisminuspa”iphyirro/」﹞。
《辯中邊論》卷二〈辨無上乘品〉第七解「六種散亂」中,第一雲︰ 此中「出定」,由五識身,當知即是自性散亂。
《顯揚聖教論》卷十八〈攝勝決擇品〉第十一說「六種心散亂」中, 第六雲︰ 六、自性心散亂,謂五識身。
「別抄」卷六雲︰ 問︰第二師雲︰如來根境「妙定生故,法界色攝」,爲取定境?爲取定果? 解雲︰此意由定方便爲先,擊淨第八無漏法處根境種生。
若取定境,不應得與非佛五識爲本質也。
問︰既爾,如來身中得有內、外二處根、境不耶?解雲︰但有根相,非五識依,以前五識性散亂故。
[34]「有」字,《金藏》無。
[35]即爲初釋作答。
[36]《金藏》作「經」,餘作「餘」。
[37]即對初釋作最後答。
[38]應雲:第二師之第一解。
[39]《金藏》作「又」,餘作此。
即第二師答中第二解。
[40]「差別用」,《金藏》作「用差別」。
[41]靈泰《抄》、《義演》、《金藏》作「即」,餘作「能」。
[42]「別抄」卷六末雲︰ 問︰第二師雲︰成事智與淨第七相應,依眼等根,緣色等境,既無五識,此智與誰依眼等識耶?解雲︰第七同依五根,緣五外境,是非成事﹝智﹞。
于根自在,等發識故。
[43]《金藏》作「即」,餘作「今」。
[44]「六」字,《金藏》有,餘無。
[45]《金藏》作「我」,餘作「今」。
[46]見《莊嚴經論》卷叁末,及《攝論?無性釋》卷九中。
[47]「第叁師說」四字,《金藏》在「此初也」叁字之下。
[48]「處、界」,《金藏》作「界、處」。
[49]《金藏》作「十八界等」,餘作「界等叁法」。
即針對「十五界等」。
[50]「以」字,《金藏》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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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色」字,《金藏》有,餘無。
[24]「來」字,《金藏》無。
[25]「亂」字,《金藏》有,餘無。
[26]以下第二途。
[27]「佛五」二字,《金藏》有,餘無。
[28]「緣事」二字,《金藏》有,餘無。
[29]即〈菩薩行品〉第十一。
「經」字,《金藏》無。
[30]「中」字,靈泰《抄》、《義演》、《金藏》均作「經」,餘作「中」。
靈泰《抄》等雲︰ 經中明十八不共法,即名「十八不共法」也。
非別有經名之爲「十八不共法」,即《無垢稱經》「一切明十八不共法」者同說。
[31]如《無垢稱經》雲︰ 汝今當知一切如來悉皆平等︰所謂最上、周圓、無極形色、威光、諸相隨好、族姓、尊貴、清淨屍羅、定、慧、解脫、解脫知見、諸力、無畏、不共佛法。
又該經〈聲聞品〉第叁雲︰ 無垢稱言︰有佛世尊得真天眼,不舍寂定。
見諸佛國,不作二相及種種相。
[32]《異部宗輪論》雲︰ 此中大衆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本宗同義者,……佛一切時不說名等,常在定故。
然諸有情謂說名等歡喜踴躍。
《對法論》卷十四雲︰ 不共佛法者,即十八不共佛法﹝藏文作「savsrgyaskyichosthunmovmayinpa/」﹞。
彼複雲何?謂于不共身、語、意業、清淨具足中﹝藏文作「skudavgsuvdavthugskyiphrinlasthunmovmayinpayovssudagpayavdagpar”byorbadav/」﹞,于所依,及果、根、未得不退具足中﹝藏文作「deb&#378ingwegspa”idbavpognasdav/”brasbudavbcasparnamsmathobpa”iyovssubamspamedpayavdagpar”byorbadav/」﹞,于不共業現行具足中﹝藏文作「thunmovmayinpa”iphrinlasmdzadpayavdagpar”byorbadav/」﹞,于不共智住具足中,若定、若慧,乃至廣說﹝藏文作「yeweslagnaspathunmovmayinpayavdagpar”byorba”itivve”dzindav/wesrabgav&#378enasvamab&#378inno/」﹞。
[33]該論解「六種散亂」中,第一雲︰ 自性散亂者,謂五識身﹝藏文作「ravgivobo”ig·yevbagav/rnamparwespa”itshogslva”o」﹞。
由彼自性于內靜定無功能故﹝藏文作「ravb&#378ingyinavdumbampar”jogpardernamskyisminuspa”iphyirro/」﹞。
《辯中邊論》卷二〈辨無上乘品〉第七解「六種散亂」中,第一雲︰ 此中「出定」,由五識身,當知即是自性散亂。
《顯揚聖教論》卷十八〈攝勝決擇品〉第十一說「六種心散亂」中, 第六雲︰ 六、自性心散亂,謂五識身。
「別抄」卷六雲︰ 問︰第二師雲︰如來根境「妙定生故,法界色攝」,爲取定境?爲取定果? 解雲︰此意由定方便爲先,擊淨第八無漏法處根境種生。
若取定境,不應得與非佛五識爲本質也。
問︰既爾,如來身中得有內、外二處根、境不耶?解雲︰但有根相,非五識依,以前五識性散亂故。
[34]「有」字,《金藏》無。
[35]即爲初釋作答。
[36]《金藏》作「經」,餘作「餘」。
[37]即對初釋作最後答。
[38]應雲:第二師之第一解。
[39]《金藏》作「又」,餘作此。
即第二師答中第二解。
[40]「差別用」,《金藏》作「用差別」。
[41]靈泰《抄》、《義演》、《金藏》作「即」,餘作「能」。
[42]「別抄」卷六末雲︰ 問︰第二師雲︰成事智與淨第七相應,依眼等根,緣色等境,既無五識,此智與誰依眼等識耶?解雲︰第七同依五根,緣五外境,是非成事﹝智﹞。
于根自在,等發識故。
[43]《金藏》作「即」,餘作「今」。
[44]「六」字,《金藏》有,餘無。
[45]《金藏》作「我」,餘作「今」。
[46]見《莊嚴經論》卷叁末,及《攝論?無性釋》卷九中。
[47]「第叁師說」四字,《金藏》在「此初也」叁字之下。
[48]「處、界」,《金藏》作「界、處」。
[49]《金藏》作「十八界等」,餘作「界等叁法」。
即針對「十五界等」。
[50]「以」字,《金藏》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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