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破諸無爲法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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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論說有八種,于此六中,真如爲叁[115],約诠,約理,所望[116]別故。
第二、出體性[117]者,一、實體:八無爲體,皆是真如,由此論中依于真如立虛空等。
二、假體:即隨有漏、無漏心中所現空等無爲之相,名虛空等[118]。
或依障斷所依滅處假立擇滅、不動、想受[119]。
無色之處,假說虛空。
法緣缺時,義名非擇。
約诠爲論,名善等如,即依假體,皆可說假。
實,亦可然,皆可說實。
若通[120]叁性,體遍有無[121]。
叁、釋名[122]者,無別釋名。
虛空之體即是無爲,及[123]至真如,此即[124]無爲,皆持業釋。
四、釋妨難者,何故擇[125]滅外,別立不動及想受滅?唯于二受滅,立不動無爲。
舍受滅時,立想受滅,非餘受滅亦立無爲?且依勝定障說。
據實,一切染汙[126]等法,無不障定。
今約別行障定者說,不障一法得多無爲故[127]。
又斷所知障得無爲不[128],及釋諸論相違等妨,皆如此論第十卷說[129]。
于中複有內外[130],善等叁性,依他等攝[131],安立非安立、世俗勝義,苦、集、滅、道,及七真如體相攝等[132],得非得等[133],體性一多[134],五果[135],凡聖得之多少[136],其擇滅非擇滅隨有漏事,爲隨煩惱數多少等諸門分別[137],如別章說[138]。
《大般若經》、《辯中邊論》[139],說真如名有[140]十二種︰謂真如、法界、法性、不虛妄性、不變異性、平等性、離生性、法定、法住、虛空界、實際、不思議界[141]。
《對法》第二[142]、《佛地論》[143]等,雖釋此名,然少于彼[144]。
上來[145]叁別破外道小乘法非有訖。
-------------------------------------------------------------------------------- [1]「即」字,《金藏》有,餘無。
[2]《異部宗輪論》雲︰ 其說一切有部本宗同義者,……有爲事有叁種,無爲事亦有叁種﹝該論《述記》卷下雲「有爲謂叁世。
無爲謂擇、非擇,及虛空」﹞。
該論又雲︰ 此中大衆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本宗同義者,……無爲法有九種︰一、擇滅,二、非擇滅,叁、虛空,四、空無邊處,五、識無邊處,六、無所有處,七、非想非非想處﹝該論《述記》卷中雲「此四無色所依之處,別有無爲是滅所攝,要得此滅,依之生彼。
能依細五蘊,自是無常,所依四無色,自是常住」﹞,八、緣起支性,九、聖道支性﹝該論《述記》雲「緣起支性,謂生死法。
定無明後,方生行等,定行等前,有無明等。
此理是一,性常決定。
其無明等十二支分,是有爲攝,理是無爲,一切聖道,性能離染,理是常一。
其八差別,自是生滅,理是無爲,此由生死及于聖道,各別有理爲礙核(《料簡》及該論《述記》上文均作「隔礙」)故,性相決定」﹞。
[3]「成」字下,《疏翼》原有「共知」有二字。
[4]智周《演秘》雲︰ 若言不知眼等體相名非了者,心等體相,世豈了乎?瓶等現知,何須別說?故知論「現所知」者,據世間中容有而談﹝即極成之法,不待因立共許之法﹞,非約一切﹝如別說八識各別所緣境,現、比、非叁量不同所緣境,以及識智不同所緣境等﹞。
[5]現量所知謂世所共許。
[6]如《唯識二十論》雲︰ 諸他心智雲何于境不如實知?如自心智。
此自心智雲何于境不如實知?由無知故。
二智于境,各由無知所覆蔽故,不知如佛淨智所行不可言境。
彼二于境不如實知,由似外境虛妄顯現故,所取、能取分別﹝種子﹞未斷故。
又色中根體清淨色亦非世間清淨現量所知,由其他種種方法比知其結構。
如下文說。
[7]「雖」字,《金藏》誤作「唯」。
[8]「見」字,《金藏》無。
[9]即非量所得。
[10]「假」,即安立。
[11]謂法我無體相故。
[12]「世現」二字,《金藏》誤作「現世」。
[13]《因明入正理論》雲︰ 有分別智,于義異轉,名似現量。
謂諸有智了瓶、衣等,分別而生,由彼于義不以自相爲境界故,名似現量。
[14]「問」字,《金藏》無。
[15]《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下雲︰ 以緣瓶等心,雖不必執,但惑亂故,謂爲實瓶,故是非量。
亦即遍計所執義。
《瑜伽》卷七十叁雲︰ 問︰遍計所執自性,緣何應知?答︰緣于相名相屬,應知。
[16]「心」字,《金藏》有,餘無。
[17]「作」字,《金藏》有,餘無。
[18]《瑜伽》卷七十叁明「真如爲正智所緣及功德建立因或依因」雲︰ 雲何圓成實自性?謂諸法真如聖智所行、聖智境界、聖智所緣,乃至能令證得清淨、能令解脫一切相縛及粗重縛,亦令引發一切功德。
[19]爲色、心之了因。
[20]智周《演秘》雲︰ 色、心相顯,四句分別︰一、以色顯色,二、以色顯心,並如疏述,叁、以心顯心,謂他心智,四、以心顯色,謂心緣色。
問︰無爲雲何色、心顯耶?答︰有義:虛空無爲通色心顯,《佛地論》﹝卷四﹞說五蘊無處顯虛空故﹝如雲「譬如依空,地等可得,非與地等共相應故,空成蘊性」﹞。
又心緣空,故名心顯。
擇滅無爲,若依能證,唯心所顯,其義可知。
今此通顯諸無爲因,故總說言「或色心等所顯性」也。
[21]即智親證故。
[22]即相分、見分等。
[23]「心」字,《金藏》有,餘無。
[24]「宗」,謂有法及法。
[25]「不離色、心」,即不離相分、見分等。
色不離識而單外有,前已 成故,識相、識性非一異故。
[26]「以」字,《金藏》作「次」。
[27]「六釋」,謂六離合釋。
[28]「破」字,《金藏》作「波」。
梵文爲「rupa」。
[29]「叁字」,謂漢語中叁音節。
[30]「別」字,《金藏》作「具」。
[31]「下文」等八字,《金藏》無。
[32]《大毗婆沙論》卷十雲︰ 非擇滅,並一切虛空無爲,或欲令是一物,或欲令多物。
……如是說者,應知此中前說爲善。
[33]「別破」等二十四字,《金藏》有,餘無。
[34]「申別」等十二字,《金藏》有,餘無。
[35]「彼」字,《金藏》作「破」。
[36]「所」字,《金藏》有。
[37]靈泰《抄》雲︰ 汝虛空體應非一。
與此處色合,與彼處色不合故。
如餘色等。
[38]「第二難」叁字,《金藏》有,餘無。
[39]如理《義演》雲︰ 比量雲︰汝色等諸法應互相遍。
因雲以此處合時彼處色亦合故。
如所合虛空。
又因雲此處色即餘色故,猶如此處色,前因既成,故得爲量。
[40]「次第叁難」四字,《金藏》有,餘無。
[41]「第四難」叁字,《金藏》有,餘無。
[42]「等」字,《金藏》作「等」,餘作「別」。
《樞要》卷中雲︰ 有同處不相離,色爲不定過︰爲如色處,處無別故,虛空即色處?如香等處,處無別故,虛空非色處? [43]謂破空體是一已。
[44]「一部」二字,《金藏》無。
[45]如理《義演》雲︰ 四谛下見﹝所斷﹞惑爲四,修道﹝所斷﹞總爲一部。
合有「五部」。
「部」者,衆類之義。
「品」者,九品。
即見修﹝所斷﹞惑,地地皆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粗細不同﹞九品。
《大毗婆沙論》卷五十雲︰ 系縛義、合苦義、雜毒義,是結義。
《雜集論述記》卷十七雲︰ 能合苦故,名爲結。
一切煩惱皆能和合苦,九唯增故。
此九結中嫉、悭二種,能令出家貧智,在家貧財;故諸隨惑中,獨立爲結。
餘之七種,即﹝根﹞本煩惱。
以見結爲種作意思惟,取結爲種方便故﹝均爲不如理作意強增上緣﹞,故開立之。
餘各自立。
[46]「已所」二字,應作「所已」。
[47]「可」字,《金藏》作「前」。
[48]薩婆多等執有離色、心等實無爲。
[49]「取」字,《金藏》作「取」,餘誤作「所」。
[50]「各」字,《金藏》作「名」。
[51]六因:相應因、俱有因、同類因、遍行因、異熟因、能作因。
[52]五果:異熟果、等流果、離系果、士用果、增上果。
[53]「果」字下,《金藏》有「等」字。
[54]《樞要》卷中雲︰ 「許無因果故」者,大乘之中,無爲是離系果。
十因中,觀待、攝受、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因得﹝除牽引因、生起因、隨說因,及相違因﹞。
是觀待、攝受、同事、相違、不相違因,能得增上果。
今就他宗,又是同品,亦無過失,定有性故。
如理《義演》雲︰ 意說無爲非六因所得,名無因;不得五果,名無果。
體是因果者,體是能作因,又即解脫果。
如修無爲時,無爲不障他義邊,名能作因;即與大乘增上緣相似,無爲當體即離系,名解脫果。
[55]「下別顯有二」五字,《金藏》有,餘無。
[56]本論卷一雲︰ 諸瑜伽師以假想慧于粗色相,漸次除析至不可析,假說極微。
[57]「等」字,《金藏》有,餘無。
[58]即似遍計所執義而顯現影像。
[59]「擇」字,《金藏》誤作「釋」。
[60]「法缺緣」,《金藏》作「諸緣缺」。
[61]「入」字,靈泰《抄》、《秘蘊》誤作「八」。
[62]「果聖」,《金藏》作「聖果」。
[63]如理《義演》雲︰ 意說:後得智亦得遠緣見道前加行智中所作空觀等,及親聞佛說等。
[64]靈泰《抄》雲︰ 此文中即約因果法,識能緣無爲,心上變起識變無爲也。
有漏中唯第六識緣虛空無爲,而心上變起無爲。
[65]靈泰《抄》雲︰ 十地中六、七二識,平等智、妙觀智之後得,前中能緣虛空無爲,變起無爲之相。
[66]靈泰《抄》雲︰ 此第一解:若不說成所作智緣空,餘叁智之後得智能緣無爲,而變起無爲相分也。
[67]靈泰《抄》雲︰ 第二解說:成所作後得智能緣空無爲,而變起無爲之相分,則通。
慧沼《了義燈》卷八總解雲︰ 七地以前,有漏變熏,唯第六識,故一識。
因在無
第二、出體性[117]者,一、實體:八無爲體,皆是真如,由此論中依于真如立虛空等。
二、假體:即隨有漏、無漏心中所現空等無爲之相,名虛空等[118]。
或依障斷所依滅處假立擇滅、不動、想受[119]。
無色之處,假說虛空。
法緣缺時,義名非擇。
約诠爲論,名善等如,即依假體,皆可說假。
實,亦可然,皆可說實。
若通[120]叁性,體遍有無[121]。
叁、釋名[122]者,無別釋名。
虛空之體即是無爲,及[123]至真如,此即[124]無爲,皆持業釋。
四、釋妨難者,何故擇[125]滅外,別立不動及想受滅?唯于二受滅,立不動無爲。
舍受滅時,立想受滅,非餘受滅亦立無爲?且依勝定障說。
據實,一切染汙[126]等法,無不障定。
今約別行障定者說,不障一法得多無爲故[127]。
又斷所知障得無爲不[128],及釋諸論相違等妨,皆如此論第十卷說[129]。
于中複有內外[130],善等叁性,依他等攝[131],安立非安立、世俗勝義,苦、集、滅、道,及七真如體相攝等[132],得非得等[133],體性一多[134],五果[135],凡聖得之多少[136],其擇滅非擇滅隨有漏事,爲隨煩惱數多少等諸門分別[137],如別章說[138]。
《大般若經》、《辯中邊論》[139],說真如名有[140]十二種︰謂真如、法界、法性、不虛妄性、不變異性、平等性、離生性、法定、法住、虛空界、實際、不思議界[141]。
《對法》第二[142]、《佛地論》[143]等,雖釋此名,然少于彼[144]。
上來[145]叁別破外道小乘法非有訖。
-------------------------------------------------------------------------------- [1]「即」字,《金藏》有,餘無。
[2]《異部宗輪論》雲︰ 其說一切有部本宗同義者,……有爲事有叁種,無爲事亦有叁種﹝該論《述記》卷下雲「有爲謂叁世。
無爲謂擇、非擇,及虛空」﹞。
該論又雲︰ 此中大衆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本宗同義者,……無爲法有九種︰一、擇滅,二、非擇滅,叁、虛空,四、空無邊處,五、識無邊處,六、無所有處,七、非想非非想處﹝該論《述記》卷中雲「此四無色所依之處,別有無爲是滅所攝,要得此滅,依之生彼。
能依細五蘊,自是無常,所依四無色,自是常住」﹞,八、緣起支性,九、聖道支性﹝該論《述記》雲「緣起支性,謂生死法。
定無明後,方生行等,定行等前,有無明等。
此理是一,性常決定。
其無明等十二支分,是有爲攝,理是無爲,一切聖道,性能離染,理是常一。
其八差別,自是生滅,理是無爲,此由生死及于聖道,各別有理爲礙核(《料簡》及該論《述記》上文均作「隔礙」)故,性相決定」﹞。
[3]「成」字下,《疏翼》原有「共知」有二字。
[4]智周《演秘》雲︰ 若言不知眼等體相名非了者,心等體相,世豈了乎?瓶等現知,何須別說?故知論「現所知」者,據世間中容有而談﹝即極成之法,不待因立共許之法﹞,非約一切﹝如別說八識各別所緣境,現、比、非叁量不同所緣境,以及識智不同所緣境等﹞。
[5]現量所知謂世所共許。
[6]如《唯識二十論》雲︰ 諸他心智雲何于境不如實知?如自心智。
此自心智雲何于境不如實知?由無知故。
二智于境,各由無知所覆蔽故,不知如佛淨智所行不可言境。
彼二于境不如實知,由似外境虛妄顯現故,所取、能取分別﹝種子﹞未斷故。
又色中根體清淨色亦非世間清淨現量所知,由其他種種方法比知其結構。
如下文說。
[7]「雖」字,《金藏》誤作「唯」。
[8]「見」字,《金藏》無。
[9]即非量所得。
[10]「假」,即安立。
[11]謂法我無體相故。
[12]「世現」二字,《金藏》誤作「現世」。
[13]《因明入正理論》雲︰ 有分別智,于義異轉,名似現量。
謂諸有智了瓶、衣等,分別而生,由彼于義不以自相爲境界故,名似現量。
[14]「問」字,《金藏》無。
[15]《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下雲︰ 以緣瓶等心,雖不必執,但惑亂故,謂爲實瓶,故是非量。
亦即遍計所執義。
《瑜伽》卷七十叁雲︰ 問︰遍計所執自性,緣何應知?答︰緣于相名相屬,應知。
[16]「心」字,《金藏》有,餘無。
[17]「作」字,《金藏》有,餘無。
[18]《瑜伽》卷七十叁明「真如爲正智所緣及功德建立因或依因」雲︰ 雲何圓成實自性?謂諸法真如聖智所行、聖智境界、聖智所緣,乃至能令證得清淨、能令解脫一切相縛及粗重縛,亦令引發一切功德。
[19]爲色、心之了因。
[20]智周《演秘》雲︰ 色、心相顯,四句分別︰一、以色顯色,二、以色顯心,並如疏述,叁、以心顯心,謂他心智,四、以心顯色,謂心緣色。
問︰無爲雲何色、心顯耶?答︰有義:虛空無爲通色心顯,《佛地論》﹝卷四﹞說五蘊無處顯虛空故﹝如雲「譬如依空,地等可得,非與地等共相應故,空成蘊性」﹞。
又心緣空,故名心顯。
擇滅無爲,若依能證,唯心所顯,其義可知。
今此通顯諸無爲因,故總說言「或色心等所顯性」也。
[21]即智親證故。
[22]即相分、見分等。
[23]「心」字,《金藏》有,餘無。
[24]「宗」,謂有法及法。
[25]「不離色、心」,即不離相分、見分等。
色不離識而單外有,前已 成故,識相、識性非一異故。
[26]「以」字,《金藏》作「次」。
[27]「六釋」,謂六離合釋。
[28]「破」字,《金藏》作「波」。
梵文爲「rupa」。
[29]「叁字」,謂漢語中叁音節。
[30]「別」字,《金藏》作「具」。
[31]「下文」等八字,《金藏》無。
[32]《大毗婆沙論》卷十雲︰ 非擇滅,並一切虛空無爲,或欲令是一物,或欲令多物。
……如是說者,應知此中前說爲善。
[33]「別破」等二十四字,《金藏》有,餘無。
[34]「申別」等十二字,《金藏》有,餘無。
[35]「彼」字,《金藏》作「破」。
[36]「所」字,《金藏》有。
[37]靈泰《抄》雲︰ 汝虛空體應非一。
與此處色合,與彼處色不合故。
如餘色等。
[38]「第二難」叁字,《金藏》有,餘無。
[39]如理《義演》雲︰ 比量雲︰汝色等諸法應互相遍。
因雲以此處合時彼處色亦合故。
如所合虛空。
又因雲此處色即餘色故,猶如此處色,前因既成,故得爲量。
[40]「次第叁難」四字,《金藏》有,餘無。
[41]「第四難」叁字,《金藏》有,餘無。
[42]「等」字,《金藏》作「等」,餘作「別」。
《樞要》卷中雲︰ 有同處不相離,色爲不定過︰爲如色處,處無別故,虛空即色處?如香等處,處無別故,虛空非色處? [43]謂破空體是一已。
[44]「一部」二字,《金藏》無。
[45]如理《義演》雲︰ 四谛下見﹝所斷﹞惑爲四,修道﹝所斷﹞總爲一部。
合有「五部」。
「部」者,衆類之義。
「品」者,九品。
即見修﹝所斷﹞惑,地地皆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粗細不同﹞九品。
《大毗婆沙論》卷五十雲︰ 系縛義、合苦義、雜毒義,是結義。
《雜集論述記》卷十七雲︰ 能合苦故,名爲結。
一切煩惱皆能和合苦,九唯增故。
此九結中嫉、悭二種,能令出家貧智,在家貧財;故諸隨惑中,獨立爲結。
餘之七種,即﹝根﹞本煩惱。
以見結爲種作意思惟,取結爲種方便故﹝均爲不如理作意強增上緣﹞,故開立之。
餘各自立。
[46]「已所」二字,應作「所已」。
[47]「可」字,《金藏》作「前」。
[48]薩婆多等執有離色、心等實無爲。
[49]「取」字,《金藏》作「取」,餘誤作「所」。
[50]「各」字,《金藏》作「名」。
[51]六因:相應因、俱有因、同類因、遍行因、異熟因、能作因。
[52]五果:異熟果、等流果、離系果、士用果、增上果。
[53]「果」字下,《金藏》有「等」字。
[54]《樞要》卷中雲︰ 「許無因果故」者,大乘之中,無爲是離系果。
十因中,觀待、攝受、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因得﹝除牽引因、生起因、隨說因,及相違因﹞。
是觀待、攝受、同事、相違、不相違因,能得增上果。
今就他宗,又是同品,亦無過失,定有性故。
如理《義演》雲︰ 意說無爲非六因所得,名無因;不得五果,名無果。
體是因果者,體是能作因,又即解脫果。
如修無爲時,無爲不障他義邊,名能作因;即與大乘增上緣相似,無爲當體即離系,名解脫果。
[55]「下別顯有二」五字,《金藏》有,餘無。
[56]本論卷一雲︰ 諸瑜伽師以假想慧于粗色相,漸次除析至不可析,假說極微。
[57]「等」字,《金藏》有,餘無。
[58]即似遍計所執義而顯現影像。
[59]「擇」字,《金藏》誤作「釋」。
[60]「法缺緣」,《金藏》作「諸緣缺」。
[61]「入」字,靈泰《抄》、《秘蘊》誤作「八」。
[62]「果聖」,《金藏》作「聖果」。
[63]如理《義演》雲︰ 意說:後得智亦得遠緣見道前加行智中所作空觀等,及親聞佛說等。
[64]靈泰《抄》雲︰ 此文中即約因果法,識能緣無爲,心上變起識變無爲也。
有漏中唯第六識緣虛空無爲,而心上變起無爲。
[65]靈泰《抄》雲︰ 十地中六、七二識,平等智、妙觀智之後得,前中能緣虛空無爲,變起無爲之相。
[66]靈泰《抄》雲︰ 此第一解:若不說成所作智緣空,餘叁智之後得智能緣無爲,而變起無爲相分也。
[67]靈泰《抄》雲︰ 第二解說:成所作後得智能緣空無爲,而變起無爲之相分,則通。
慧沼《了義燈》卷八總解雲︰ 七地以前,有漏變熏,唯第六識,故一識。
因在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