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谏诤章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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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及三卿與上大夫。

    王肅指三卿、内史、外史以充五人之數。

    大夫三者,孔傳指家相、室老、側室以充三人之數。

    王肅無側室,而謂邑宰。

    斯并以意解說,恐非經義。

    劉炫雲:“案下文雲‘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則為子為臣,皆當谏争,豈獨大臣當争,小臣不争乎?豈獨長子當争其父,衆子不争者乎?若父有十子,皆得谏争。

    王之百辟,惟許七人,是天子之佐乃少于匹夫也。

    又案《洛诰》雲成王謂周公曰:‘誕保文武受民,亂為四輔。

    ’《ぁ命》穆王命伯ぁ:‘惟予一人無良,實賴左右前後有位之士匡其不及。

    ’”據此而言,則左右前後四輔之謂也。

    疑、丞、輔、弼,當指于諸臣,非是别立官也。

    謹案:《周禮》不列疑、丞,《周官》曆叙群司,《顧命》總名卿士,《左傳》雲“龍師”、“鳥紀”《曲禮》雲“五官”、“六大”無言疑、丞、輔、弼專掌谏争者。

    若使爵視于卿、祿比次國,《周禮》何以不載?經傳何以無文?且伏生《大傳》以四輔解為四鄰,孔注《尚書》以四鄰為前後左右之臣,而不為疑、丞、輔、弼,安得又采其說也?《左傳》稱周主申父之為太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師曠說匡谏之事“史為書,瞽為詩,工誦箴谏,大夫規誨,士傳言。

    ‘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谏’”此則凡在人臣。

    皆合谏也。

    夫子言天子有天下之廣。

    七人則足以見谏争功之大,故舉少以言之也。

    然父有争子,士有争友,雖無定數,要一人為率。

    自下而上,稍增二人,則從上而下,當如禮之降殺,故舉七、五、三人也。

    劉炫之谠義雜合通途,何者?傳載:忠言比于藥石,逆耳苦口,随要而施。

    若指不備之員以匡無道之主,欲求不失,其可得乎?先儒所論,今不取也。

    ○注令善至善名。

    ○正義曰:“令,善也”《釋诂》文。

    雲“益者三友”《論語》文,即“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是也。

    雲“言受忠告,故不失其善名”者,《論語》雲:“子貢問友,子曰:‘忠告而善道之。

    ’”言善名為受忠告而後成也。

    大夫以上皆雲“不失”士獨雲“不離”不離,即不失也。

    ○注父失至不義。

    ○正義曰:此依鄭注也。

    案《内則》雲:“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谏。

    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說則複谏。

    ”《曲禮》曰:“子之事親也,三谏而不聽,則号泣而随之。

    ”言父有非,故須谏之以正道,庶免陷于不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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