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孝治章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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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正義曰:夫子述此明王以孝治天下也。

    前章明先王因天地、順人情以為教。

    此章言明王由孝而治,故以名章,次《三才》之後也。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言先代聖明之王,以至德要道化人,是為孝理。

    )不敢遺小國之臣,而況于公侯伯子男乎?(小國之臣,至卑者耳。

    主尚接之以禮,況于五等諸侯,是廣敬也。

    )故得萬國之歡心,以事其先王。

    (萬國,舉其多也。

    言行孝道,以理天下,皆得歡心,則各以其職來助祭也。

    ) [疏]子曰至先王。

    ○正義曰:此章之首稱“子曰”者,為事訖,更别起端首故也。

    言昔者聖明之王,能以孝道治于天下,大教接物,故不敢遺小國之臣,而況于五等之君乎?言必禮敬之。

    明王能如此,故得萬國之歡心,謂各其德,盡其歡心而來助祭,以事其先王。

    經“先王”有六焉,一曰“先王有至德”二曰“非先王之法服”三曰“非先王之法言”四曰“非先王之德行”五曰“先王見教之”此皆指先代行孝之王。

    此章雲“以事其先王”則指行孝王之祖考。

    ○注言先至孝理。

    ○正義曰:此釋“孝治”之義也。

    《國語》雲:“古曰在昔,昔曰先民。

    ”《尚書·洪範》雲:“睿作聖。

    ”《左傳》:“照臨四方曰明。

    ”“昔者”非當時代之名“明王”則聖王之稱也,是指前代聖王之有德者。

    經言“明王”還指首章之“先王”也。

    以代言之,謂之先王;以聖明言之,則為明王。

    事義相同,故注以至德要道釋之。

    ○注小國至敬也。

    ○正義曰:此依王注義也。

    五等諸侯,則公、侯、伯、子、男。

    舊解雲:公者正也,言正行其事;侯者候也,言斥候而服事;伯者長也,為一國之長也;子者字也,言字愛于小人也;男者任也,言任王之職事也。

    爵則上皆勝下,若行事亦互相通。

    《舜典》曰:“輯五瑞。

    ”孔安國曰:“舜斂公、侯、伯、子、男之瑞圭璧。

    ”斯則堯舜之代已有五等諸侯也。

    《論語》雲:“殷因于夏禮,周因于殷禮。

    ”案《尚書·武成篇》雲:“列爵惟五分,土惟三。

    ”鄭注《王制》雲:“殷所因夏爵,三等之制也。

    是有公、侯、伯而無子、男。

    武王增之,總建五等。

    時九州界狹,故土惟三等,則《王制》雲:‘公、侯方百裡,伯七十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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