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節 滄海變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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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了甩腳上沉重的翻毛皮靴,濕漉漉的皮靴套在腳上說不出的難受,每走一步,都會發出:“撲哧,撲哧”的聲音,手上握着一根雞蛋粗的木棍,不時抽草叢兩下,給自己壯膽。

    滿天神佛似乎聽到他訴求,自出水口飄出一條綠色的帆布帶,雲烨眼睛一亮,俯身抓住帶子,用力往外拉,隻聽嘩啦一聲響,半人高的背包從水中竄了出來,雲烨死死地抱住背包,這就是命啊!他反手抽出工兵鏟,心頭大定。

     在小溪不遠處有一片紅砂岩,上面寸草不不生,雲烨把場地轉移到上面,小心地整出塊平地,紅砂岩被太陽烤得滾燙,他把濕衣服撲在石頭上,相信用不了一個小時,衣服就會被烤幹。

    帳篷支起來,四面留出空隙,讓熱風帶走帳篷的濕氣。

    在檢查過全套裝備完好,雲烨長長舒了一口氣。

    對于定位儀他早就不抱希望,越是精密的東西,越容易損壞,這是常識,指北針依然頑固的指向北方,哪怕裡面灌滿了水,在地圖上用交線法确定位置後,他驚奇地發現,自己的位置和之前沒發生任何改變。

    這怎麼可能?難道指北針壞了?在觀察過植物後,雲烨否定了指北針壞了的想法,他百思不得其解。

    功能強大的山寨手機沒任何信号,望着遠山的輪廓,除了長滿了樹,這不就是那荒涼的戈壁嗎? 蟲洞沒有改變我的位置,卻改變了時間嗎? 雲烨把頭埋在雙膝間,頭大如鬥,心亂如麻。

    “穿越”這個詞他一直以為是小說家創造出來的詞,現在硬生生地發生在自己身上。

    雲烨一直以為,自己是一個戀家的人,母親,老婆,兒子構成自己心頭最堅固的堡壘。

    如果隻是距離的麻煩,他不認為是麻煩,哪怕在火星上,他也會綁架小綠人讓他們送自己回家。

    現在不是距離,而是茫茫的一千餘年。

    西北,不,準确地說隴中森林的消失是唐朝以後的事,氣候的急劇變化,人口的急劇膨脹,造成了生态的大災難。

    作為隴中人,雲烨比别人更清楚這滿眼的綠色代表着什麼。

     “現在是唐?還是漢?甚至是秦?千萬不要是南北朝,我隻是一個小人物,擔不起太大的責任。

    ” 雲烨語無倫次地喃喃自語。

     空氣是純淨的,景色是美麗的,就連身邊的兔子也是善良的。

    躲在雲烨身邊的陰影裡安慰他。

     嘩嘩的溪水帶走了殷虹的血漬,雲烨兩眼放光地看着肥碩的兔子,肚子早餓了。

     雲烨大口嚼着美味的兔肉,油脂不時從嘴角滑落,眼前的篝火仍在燃燒,太陽已經落山,漫天的紅霞壓在山巅,大大小小的歸鳥投向遠處的森林,雲烨不禁悲從心來,抱着半隻烤兔嚎啕大哭。

    無邊的寒氣把雲烨從睡夢中喚醒。

    昨夜,他仿佛又回到以前那個喧嚣的世界,妻子的溫柔,兒子的叛逆,母親的唠叨又一次重現在他面前。

    他抹一把臉,趕走最後一絲留戀。

     生存才是眼前最重要的,隻有活着,才能談及其他。

    今天,就要徹底,徹底的面對新的生活。

    篝火再次點燃,昨日吃剩的兔肉在火上烤熱,就着燒開的水,慢條斯理地一口口吃完。

    食物是珍貴的,在允幹骨頭上最後一絲油氣後,雲烨的意志也堅定下來,他不可能一直像個野人獨自生活在這片荒野上,人是社會動物,有各種感情需要。

    獨自一人生活,隻會向返祖現象發展,語言功能會退化,大腦功能會退化,而四肢卻會得到強化。

    雲烨不想在荒原上當野人。

     路,在哪?魯迅說過,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

    可雲烨是第一個踏上荒原的人, 所以,隻能自己開路。

    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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