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節 滄海變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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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總是健忘的,所以在行走一段人生旅途後,總要不自覺地停下來,整理一下前段時間的得與失,得大于失證明這段時間沒有浪費,欣喜若狂的準備下一段旅途。

    失大于得則證明這段時間全活到狗身上去了,恨不的時空倒轉重活一回。

    世上沒有後悔藥,所以失去的便追不回來。

    哪怕你比劉翔跑的還快。

    這是人生在世的一條普世法則。

    世上真的沒有例外嗎?在這個連牛頓定律都可推翻的時代,有一兩件超科學的事情,也就情有可原了。

     雲烨剛吃了後悔藥,隻是藥效猛烈了一些,所以當他發現自己赤身**的站在荒野上,除了發呆,還是發呆。

     荒原很美,碧綠的草毯從腳下一直鋪到視野的盡頭,草叢間偶爾伸出的幾朵野花,更給這張草毯增添了幾分豔色。

     “撲棱棱”一隻野雞從草叢中竄起,驚得雲烨打了一個趔趄,這才從茫然中驚醒。

    眼睛恢複靈動,神志也從懵懂中還複清醒。

    “這是哪?”雲烨問自己,十分鐘前,自己還背着背包在戈壁上搜尋那兩個失蹤的老外,現在卻光着身子,站在草原上。

    這已經超出他能理解的範圍,看看頭上炙熱的太陽,還是熟悉的樣子, 雲烨确定自己還在地球上,低矮的榆樹,零散的槐樹,靜靜的夾雜在半人高的也蒿草中間,這讓他心緒大定。

    既然在西北,就沒甚麽大不了的,回去便是,多走幾步路而已。

    雲烨估計自己遇到了傳說中的蟲洞,從紙的正面走到反面罷了,沒走出紙張範圍純屬走運。

    在這西北荒原上讨生活已經十五年了,見過沙暴,遇到過泥石流,見識過流沙,碰到過狼群,被大螞蟻咬過。

    神經早已堅韌非常,現在遇到蟲洞,也就見怪不怪了。

    風吹過,遍體生寒。

     五月的西北還不到讓人光腚亂跑的溫度,他記得出來前,自己在第六個飲水點補水,見到水潭底有金光閃過,以為是天然金塊,伸手去撈,才被一股巨大的吸力弄到這裡來的。

    怪不得貪婪是人身的原罪,雲烨狠狠地抽了右手一下,讓你貪,這下闖禍了吧。

    捂着重點部位四處尋找水潭,在繞到第四圈時,“嘩嘩”地流水聲終于傳進耳朵,大喜之下,三兩步蹦到水邊,隻見一股沁澈的溪流緩緩地在草叢中流淌,沿溪流向上走,不一會,已到小溪源頭,一堆衣物罩在小溪出口,随水波上下翻滾。

    雲烨收回了自己所有的衣服,包括鞋襪,甚至還有一隻平底鍋,那是雲烨用來煮方便面的。

    擰幹衣服,攤開晾在旁邊的小樹上,雲烨長長舒了一口氣,終于不用裸奔了。

    如果再把背包還給我,便再無所求。

     雲烨攤開雙手,看着這雙白嫩的手,比以往自己的手小了整整一圈,這根本就不是一雙成人的手,他早就發現這個問題了,隻是極力不去想,反手抓過披散在肩上的頭發,用力扯了扯,生疼,這不是夢。

    轉頭看着水中那張熟悉的稚嫩面孔,雲烨隐隐覺得事情沒有自己想的那麼簡單。

     生存是第一位的,曠野中你可以不穿衣服,但絕不能不穿鞋子,奔跑這一來自祖先的遺傳本能,雖然笨拙,卻是最有效的逃生方法。

    雲烨知道,荒野中的水源地,不是一個安全的宿營地,抱着最渺茫的希望,他強自忍着來自内心的恐懼,緊緊盯着泉水希望老天開眼,把背包還給自己。

    這是一片從沒有人到過處女地,洪荒的氣息籠罩着這片靜谧的土地,雲烨知道自己隻是一個機械技師,如果想在這裡活下來,就絕不能缺少裝備,隻有拿到裝備自己才能有食物,才能靠工具讓這具十四五歲的身體活下來。

     雲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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