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渡江戰役 第06章 渡江作戰的部署
關燈
小
中
大
餘5個軍作為總預備隊,緊随着第一梯隊渡江。
預定将渡江突破的重點置于蕪湖至安慶地段。
3月下旬,總前委在蚌埠南郊的孫家圩子再次召開了擴大會議,專門讨論研究渡江作戰的具體部署。
31日,總前委制定了《京滬杭戰役實施綱要》,并于4月1日上報中央軍委。
《綱要》決定,以第二、第三野戰軍全部,組成東、中、西3個突擊集團,于4月15日18時發起渡江作戰,殲滅國民黨軍湯恩伯集團全部或大部,“占領蘇南、皖南及浙江全省,奪取京、滬、杭,徹底摧毀國民黨反動政府的政治經濟中心”。
《綱要》對第二、第三野戰軍渡江成功後,湯恩伯集團可能采取的行動作了如下的判斷:“(一)收縮兵力于甯、滬、杭三角地區和南京、蕪湖地區,控制南京、上海、杭州、蕪湖、鎮江、無錫諸要點,并圖于我東西兩軍相距尚遠之際,集結兵力與我突進至京滬線上之東線兵團實行決戰,而以蕪湖以西各部退至浙贛線上,以保障其退路。
(二)向後撤收,一線在無錫、南京、蕪湖及其以南地帶布置防線,利用浙贛鐵路迅速轉運兵力控制浙贛沿線,确保南京、蕪湖兩要點,并求得割斷我東西兩軍之聯系,然後再視情況,或在甯、滬、杭三角地區與我決戰,或退至浙贛線上與我決戰,或沿浙贛線作戰略之撤退。
(三)主動放棄武進、鎮江、南京、蕪湖地段,沿江各敵全線向南退集浙贛線上和無錫、上海、杭州沿海地帶,以便利用鐵道和海口作頑強之抵抗,或作有秩序之撤退。
(四)在情況不利于撤退的時候,分别固守甯、滬、杭諸點,以圖頑抗。
” 《綱要》強調指出:“隻要我軍渡江成功,無論敵人采取何種處置,戰局的發展均将發生于我有利之變化,并可能演成敵人全部混亂的局面。
”據此,《綱要》規定,如湯恩伯集團實行第1方案,則應集結第三野戰軍4個兵團的主力,甚至全力于甯滬線上的決戰方面,而以第二野戰軍之1個兵團進至衢州及其以北以西地區,截斷浙贛線。
第二野戰軍主力應沿江東下擔任攻占蕪湖及準備攻取南京之任務。
如湯恩伯集團實行第2方案,則可改以第二野戰軍主力出浙贛線,其餘同第1方案。
如湯恩伯集團實行第3方案,則以第二野戰軍一部接替南京警備,主力解決浙贛線之國民黨軍,第三野戰軍全力負責解決上海、杭州、無錫地帶之國民黨軍。
如湯恩伯集團實行第4方案,則以第二野戰軍解決南京,第三野戰軍解決上海、杭州。
在整個作戰步驟上,宜将上海放在最後解決較為有利;如國民黨軍完全混亂,則依實際情況臨機處置。
《綱要》着重指出,戰役的準備,應以能夠應付上述第1、第2兩種情況為出發點,要充分估計到東線集團渡江成功後,可能遇到嚴重的戰鬥,因此,西線集團應給以及時有力的支援。
“無論敵人采取何種處置,情況發生何種變化,西線之三野第七、第九兩個兵團,除留必需兵力協同二野殲滅當面之敵外,主力應與東線三野之第八、第十兩兵團實行東西對進,力求迅速會合。
此着成功,既可使東線兵團不緻孤立,使東線主力作戰有必勝之把握,又可做到打亂敵人作戰體系,達成割裂包圍敵人之目的。
故此着實為全戰役之關鍵。
” 《綱要》預定将戰役分為3個階段進行。
第1階段,達成渡江任務,實行戰役展開;第2階段,達成割裂和包圍國民黨軍之任務,并确實控制浙贛線一段,切斷國民黨軍的退路;第3階段,分别殲滅包圍的國民黨軍,完成全戰役。
《綱要》确定第1階段的作戰部署是:以第三野戰軍第8、第10兵團共8個軍、3個獨立旅35萬人,由野戰軍副司令員兼第副政治委員粟裕、參謀長張震指揮,組成東突擊集團。
其中以第8兵團指揮之第34、第35軍以積極佯攻的手段,吸引和牽制浦口、浦鎮地區的國民黨軍,并伺機渡江。
主力6個軍由三江營、口岸、京口段及張黃港至龍稍港段渡江。
成功後,以一部兵力殲滅當面守軍,主力迅速向甯滬鐵路挺進,控制該路一段,力求先立穩腳跟,調整态勢,鞏固陣地,鞏固後方聯絡線。
然後擴張戰果、對國民黨軍作有後方的,有秩序的進攻。
如條件許可,應派部隊向西發展,截斷甯杭公路,如國民黨軍進攻,則求得在野戰中逐予以殲滅。
如力量不足,則繼續鞏固陣地,以待中突擊集團趕到後殲滅之。
以第三野戰軍第7、第9兵團7個軍共30萬人,組成中突破集團
預定将渡江突破的重點置于蕪湖至安慶地段。
3月下旬,總前委在蚌埠南郊的孫家圩子再次召開了擴大會議,專門讨論研究渡江作戰的具體部署。
31日,總前委制定了《京滬杭戰役實施綱要》,并于4月1日上報中央軍委。
《綱要》決定,以第二、第三野戰軍全部,組成東、中、西3個突擊集團,于4月15日18時發起渡江作戰,殲滅國民黨軍湯恩伯集團全部或大部,“占領蘇南、皖南及浙江全省,奪取京、滬、杭,徹底摧毀國民黨反動政府的政治經濟中心”。
《綱要》對第二、第三野戰軍渡江成功後,湯恩伯集團可能采取的行動作了如下的判斷:“(一)收縮兵力于甯、滬、杭三角地區和南京、蕪湖地區,控制南京、上海、杭州、蕪湖、鎮江、無錫諸要點,并圖于我東西兩軍相距尚遠之際,集結兵力與我突進至京滬線上之東線兵團實行決戰,而以蕪湖以西各部退至浙贛線上,以保障其退路。
(二)向後撤收,一線在無錫、南京、蕪湖及其以南地帶布置防線,利用浙贛鐵路迅速轉運兵力控制浙贛沿線,确保南京、蕪湖兩要點,并求得割斷我東西兩軍之聯系,然後再視情況,或在甯、滬、杭三角地區與我決戰,或退至浙贛線上與我決戰,或沿浙贛線作戰略之撤退。
(三)主動放棄武進、鎮江、南京、蕪湖地段,沿江各敵全線向南退集浙贛線上和無錫、上海、杭州沿海地帶,以便利用鐵道和海口作頑強之抵抗,或作有秩序之撤退。
(四)在情況不利于撤退的時候,分别固守甯、滬、杭諸點,以圖頑抗。
” 《綱要》強調指出:“隻要我軍渡江成功,無論敵人采取何種處置,戰局的發展均将發生于我有利之變化,并可能演成敵人全部混亂的局面。
”據此,《綱要》規定,如湯恩伯集團實行第1方案,則應集結第三野戰軍4個兵團的主力,甚至全力于甯滬線上的決戰方面,而以第二野戰軍之1個兵團進至衢州及其以北以西地區,截斷浙贛線。
第二野戰軍主力應沿江東下擔任攻占蕪湖及準備攻取南京之任務。
如湯恩伯集團實行第2方案,則可改以第二野戰軍主力出浙贛線,其餘同第1方案。
如湯恩伯集團實行第3方案,則以第二野戰軍一部接替南京警備,主力解決浙贛線之國民黨軍,第三野戰軍全力負責解決上海、杭州、無錫地帶之國民黨軍。
如湯恩伯集團實行第4方案,則以第二野戰軍解決南京,第三野戰軍解決上海、杭州。
在整個作戰步驟上,宜将上海放在最後解決較為有利;如國民黨軍完全混亂,則依實際情況臨機處置。
《綱要》着重指出,戰役的準備,應以能夠應付上述第1、第2兩種情況為出發點,要充分估計到東線集團渡江成功後,可能遇到嚴重的戰鬥,因此,西線集團應給以及時有力的支援。
“無論敵人采取何種處置,情況發生何種變化,西線之三野第七、第九兩個兵團,除留必需兵力協同二野殲滅當面之敵外,主力應與東線三野之第八、第十兩兵團實行東西對進,力求迅速會合。
此着成功,既可使東線兵團不緻孤立,使東線主力作戰有必勝之把握,又可做到打亂敵人作戰體系,達成割裂包圍敵人之目的。
故此着實為全戰役之關鍵。
” 《綱要》預定将戰役分為3個階段進行。
第1階段,達成渡江任務,實行戰役展開;第2階段,達成割裂和包圍國民黨軍之任務,并确實控制浙贛線一段,切斷國民黨軍的退路;第3階段,分别殲滅包圍的國民黨軍,完成全戰役。
《綱要》确定第1階段的作戰部署是:以第三野戰軍第8、第10兵團共8個軍、3個獨立旅35萬人,由野戰軍副司令員兼第副政治委員粟裕、參謀長張震指揮,組成東突擊集團。
其中以第8兵團指揮之第34、第35軍以積極佯攻的手段,吸引和牽制浦口、浦鎮地區的國民黨軍,并伺機渡江。
主力6個軍由三江營、口岸、京口段及張黃港至龍稍港段渡江。
成功後,以一部兵力殲滅當面守軍,主力迅速向甯滬鐵路挺進,控制該路一段,力求先立穩腳跟,調整态勢,鞏固陣地,鞏固後方聯絡線。
然後擴張戰果、對國民黨軍作有後方的,有秩序的進攻。
如條件許可,應派部隊向西發展,截斷甯杭公路,如國民黨軍進攻,則求得在野戰中逐予以殲滅。
如力量不足,則繼續鞏固陣地,以待中突擊集團趕到後殲滅之。
以第三野戰軍第7、第9兵團7個軍共30萬人,組成中突破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