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凱旋在1958 一、停戰後的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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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戰役之後,美國在朝鮮戰場上的連連失利,迫使其遭到了國内外的種種壓力。

    終于又不得不回到了談判桌上,并最終促成了朝鮮停戰的實現。

     朝鮮停戰的實現,緩和了朝鮮半島的緊張局勢。

    但這僅僅是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的第一步。

    朝鮮問題的和平解決,還有待于雙方對停戰協定全部條款的切實遵守和執行。

    由于美國不甘心其失敗,把朝鮮停戰作為一種獲得喘息之機的權宜之計,想方設法破壞停戰協定的實施,阻撓朝鮮問題的和平解決,力圖繼續保持朝鮮半島的緊張局勢。

    因此,停戰後是否遵守和維護停戰協定,進一步謀求朝鮮問題的和平解決,便成了戰争雙方鬥争的焦點。

     停戰以後,朝中方面的主要任務是,遵守和維護停戰協定的實施,鞏固朝鮮停戰,嚴防侵略戰争再起,進一步謀求朝鮮問題的和平解決。

    在停戰後的五年間,朝中方面一方面嚴格遵守停戰協定,一方面同美方進行了針鋒相對的鬥争,從而保證了朝鮮半島局勢的相對穩定。

     為适應鬥争形勢的需要,朝鮮停戰以後,朝中方面将談判代表團改為停戰代表團。

    經中朝雙方商定,停戰代表團和停戰委員會的業務工作仍主要由志願軍代表團負責,受中共中央領導,重要問題由中共中央與朝鮮勞動黨商量決定,再指示停戰代表團執行。

    停戰代表團仍由李克農負總責,一切問題由雙方代表協商解決。

     停戰初期,由于組織各種停戰機構,安排停戰監督,遣返對方戰俘,接受朝中戰俘,對不直接遣返戰俘進行解釋等,任務複雜而艱巨。

    根據任務的需要,志願軍方面從中國黨、政、軍、學校抽調人員充實和加強志願軍代表團的力量,使代表團的人數達到7883人,是停戰以前代表團最多人數的十倍。

     停戰以後的第一件大事是成立軍事停戰委員會。

    根據停戰協定的規定,停戰委員會由雙方司令官各指派一名首席委員和四名委員組成,是雙方司令官委派的監督停戰的最高機構,負有總的監督停戰協定的執行及處理任何違反協定事件的責任,并對各停戰機構(除中立國家遣返委員會和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外)均負有總的督導之責。

    朝中方面參加停戰委員會的人員有:首席委員為朝鮮人民軍李相朝中将,委員為朝鮮人民軍的崔龍漢少将與樸一英少将,中國人民志願軍丁國钰将軍與柴成文将軍,秘書長、助理秘書長為朱然、徐鳴上校。

    “聯合國軍”首席委員為美國陸軍勃裡安少将,委員為泰國陸軍開特卡契恩少将、英國陸軍白斯汀少将、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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