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第十一章

關燈
“不行,”當晚,斯特萊克在電話上堅決地說,“這事兒越來越危險了。

    監視不是秘書該幹的活。

    ” “去牛津的康乃馨酒店,去亞非學院,也不是我該幹的活啊!”羅賓說,“但我做了這兩件事,你不是很高興麼!” “誰也别去跟蹤,羅賓。

    我想,馬修也不會樂意你這麼幹的。

    ” 羅賓穿着睡衣坐在床上,手機貼在耳邊,心想:斯特萊克都沒見過她未婚夫,怎麼就記住他的名字了呢?以她的經驗來看,男人一般都不會記得這種事情。

    馬修就經常忘記别人的名字,連他剛出生的外甥女叫什麼他都不記得。

    不過她想,斯特萊克肯定接受過相關訓練,所以能記住這樣的細節。

     “我幹嗎需要馬修同意,”她說,“管他的,反正又不危險。

    你也不覺得厄休拉·梅會殺人的……” (羅賓幾不可聞地在最後加了兩個字:“對吧?”)“嗯,但我不希望任何人知道我對她的行蹤感興趣。

    不然可能會讓兇手覺得不安,我可不想再有誰被從高處扔下去。

    ” 羅賓可以聽到自己薄睡裙下的心怦怦直跳。

    她想:他可能已經知道兇手是誰,但卻不會告訴她。

    其實她有點害怕知道兇手是誰,一時間根本無法思考。

     電話是她打給斯特萊克的。

    幾個小時前,她收到一條短信,說他被強制帶去倫敦警察廳了,讓她五點鐘以後鎖好辦公室的門。

    從那以後,羅賓一直都心緒不甯。

     “如果你還是睡不着的話,就給他打電話。

    ”馬修說。

    他的語氣不是太強烈。

     在不了解任何細節的情況下,他雖然沒有明确表态,但還是堅定地站在警察那邊。

     “聽着,我想讓你幫我個忙,”斯特萊克說,“明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給約翰布裡斯托打電話,告訴他羅謝爾的事。

    ” “好的。

    ”羅賓盯着那個大大的毛絨玩具象說。

    那個毛絨玩具是八年前她第一次和馬修過情人節時,他送給她的禮物。

     現在,這個送禮物的人正在客廳裡看晚間新聞。

    “你打算做什麼?” “我去派恩伍德的制片廠,跟弗雷迪·貝斯蒂吉聊聊。

    ” “怎麼去?”羅賓說,“他們不會讓你靠近他的。

    ” “不,他們會的。

    ”斯特萊克說。

     羅
0.06950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