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往事不堪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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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我依然不敢正眼看任何一個老同學,但我從他們的語氣裡發現,大家似乎都已完全忘了那件事?忘了曾經在女廁所門口看到被扒光了的我?其中,也有我中學時暗戀過的女孩,如今她已嫁作人婦,成了三歲孩子的媽,拉着幾個女同學談笑風生,對我也客客氣氣。

     是啊,十四年過去了,有誰還記得呢?又有誰還會在乎?當年的欺負與惡作劇,嘲笑與譏諷,不過是他們自己的幼稚罷了。

    現在,大家都是成年人,各有各的事業與生活,所謂同學會,既是為聯絡感情,大概也是為重新組織人脈吧。

     大塊頭嘛,就是個典型的例子,他忘了欺負過我的事,或者隻要誰不提醒,就再也不會想起來。

    托他法院老爸的福,大塊頭真的成了律師,專門打經濟官司的,工作沒幾年就自己買了房。

    再看他跟我說話的樣子,仿佛是很要好的朋友,那些年一起追過女孩的死黨。

     刹那間,我幾乎放棄了殺人的念頭。

     同學會結束後,我獨自走在回家路上,陰冷的風吹亂頭發,而大塊頭開着車停在我身邊,放下車窗說:“你住哪裡?我送你回家。

    ” 我尴尬地拒絕了他,但他笑着說:“别客氣,這麼晚了,打車很貴的。

    ” 說實話,我心裡也是這麼想的。

     于是,我大腦空白地坐進了他的車裡。

     真是一輛好車,我緊張地不知道該把腳放哪裡?生怕弄髒了他的車墊,而他大方地說:“沒關系,随便踩,老同學嘛!” 路上,我幾乎一個字都沒說過,而他邊開車邊說個不停,大多是工作上的事。

    我讓他停在一條小馬路邊,不想被人看到我住的破爛小區。

     終于,我問了一句:“我想知道,你是在為過去的事情償還嗎?” “過去的事?發生過什麼?償還什麼?” 他真的忘了。

     “沒什麼,謝謝你。

    ” 他不解地搖頭,車子掉頭呼嘯着離開。

     但我不會忘。

     于是,三個月來,我都在為殺死他而作準備。

     我調查了他的工作單位,現在的家庭住址。

    他獨自住在自己買的高級公寓裡,常有不同的女子在那過夜——我不想濫殺無辜,因此錯過了許多殺他的機會。

     考慮到他身高體壯,我必須選擇最安全的時機,趁他沒有防備和無法反抗時動手。

     就像十四年前他對我做過的一樣。

     今晚,我終于候到了機會——他在外面應酬喝醉了,由代駕開車送他回來。

    他住在公寓底樓,我輕松地打開了他的防盜窗,像個熟練的竊賊,爬進了他的卧室。

     他在床上打呼噜。

    當我靠近他時,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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