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畫作新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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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後而來的便是一段康複和适應,從前世轉換到杜馬島上的生活。

    卡曼醫生興許會知道,在這個過程中,大多數劇變都在身體深處進行:國内局部戰亂,反抗,革命,最後變成大規模屠殺,上一輪統治者的腦袋落入斷頭台下的籃筐。

    我肯定大塊頭早已見識過這類起義的勝利,也看過失敗。

    因為不是每個人都能一舉邁入新生活,你懂的。

    而那些勝利者也不見得都能發現金燦燦的天堂彼岸。

     我的新癖好對這種轉換頗有功績,而且,伊瑟也幫了大忙。

    我一直為此心存感激。

    但在她睡覺時去翻她的錢包,我是很羞愧的,我隻能說,彼時彼刻,我似乎别無選擇。

    

2

抵達杜馬島的次日清晨,醒來的感覺比車禍後的任何時刻都要棒——但還沒棒到讓我不吃清晨份的止痛雞尾酒。

    就着橙汁吞下藥片後,我走出門去。

    那是早上七點。

    若是在聖保羅,凍人的空氣足以啃掉我的鼻尖,但在杜馬,迎面而來的晨風就像一個吻。

     我把拐杖靠在昨晚靠過的牆邊,再下行走向溫馴的微波水浪。

    在我的右手邊,吊橋和凱西島完全被我的住屋擋住了,不見一絲蹤影。

    左手邊—— 海灘似乎會永遠如此延伸,在藍灰色海灣和海濱燕麥草之間隔出一長條炫目的白帶。

    遠遠的,我能看到一個斑點,也或許是一對兒。

    不然,這片令人歎為觀止、可以直接搬上明信片的海灘就是徹底的渺無人煙了。

    當我面朝南時,肴不到别家房舍靠近海灘,惟有一面屋頂:仿佛将一英畝的橘色瓷磚掩埋在棕榈葉間。

    那便是我之前就注意到的大莊園。

    我隻需用一隻手掌就能把它們遮起來,自覺很像《魯濱孫漂流記》裡的魯濱孫·克索魯。

     我順着這邊走,一來因為我是左撇子了,左轉已成了我整個生命裡最自然的事。

    二來,更重要的是,因為這邊的海景可以盡收眼底。

    但我沒走遠,那天還不能進行“漫長的沙灘之旅”,我得确認自己能走回放拐杖的地方,無論如何那都是首要問題。

    我記得自己掉頭往回走時,看到沙灘上自己的足印時大為吃驚。

    晨光中,每一個左腳印都像蓋郵戳般堅定而果斷,而大部分右腳印都含糊不清,因為我已習慣拖着那條腿走路,但走着走着,就連右腳印也清晰了。

    我數着回來的步子,總共是三十八步。

    那時,我的屁股又火燒火燎地悸動起來,巴不得立刻進屋,從冰箱裡抓出一杯酸奶,再看看有線電視能否如傑克·坎托裡聲稱的那樣正常播放。

     确實能。

    

3

于是,這就成了我每天早上的慣例:喝橙汁,散步,喝酸奶,看時事新聞。

    我和羅賓·米德混了個臉熟,每天早上六點到十點她都主播頭條新聞。

    日程很無聊,對吧?但專制統治下的國内勞工的表現也會顯得無聊——專制喜歡無聊,獨裁者最愛無聊——哪怕無聊的表皮下暗湧着巨變。

     傷痕累累的肉體和靈魂不隻是像專政的獨裁者。

    它們就是獨裁者。

    沒有比痛苦更無情的暴君,沒有比混亂更殘酷的惡霸。

    隻有當我弧身獨處、其餘所有聲響都飄逝無蹤時,我才漸漸領悟到一點:我精神上的損傷并不亞于身軀的殘破。

    我試圖扼死二十五年發妻,隻因她在我讓她離開房間後想擦去我前顫的汗珠,這隻是最不起眼的一樁事實依據。

    自車禍發生到分居離異的幾個月裡,我們沒有做過一次愛,連試也沒試過,盡管我相信這足以揭示更嚴重的問題,但這也不是關鍵所在,甚至連惱人的突發性暴怒也不是問題的核心。

     核心在于,某種形式的脫身而去。

    我不知道還有什麼别的說法。

    我的妻子好像變成了……别人。

    我生活中的大部分人都感覺像是别人,令人更消沉的是,我并不太在乎。

    一開始,我試圖告訴自己,我成了一個經常想不起名字的人。

    甚至連關閉褲門的東西也想不起來該怎麼說——鍊子?鍊條?拉繩?所以,想起妻子和生活本身時會有異感或許是挺自然的。

    我對自己說,會過去的,可當這個坎兒過不去時,而帕姆親口說她想和我離婚時,緊随暴怒而來的卻是如釋重負。

    因為,别人的異感現在可以成立了,至少對她可以了。

    現在,她真的是别人了。

    她褪下了弗裡曼特制服,退出了弗裡曼特團隊。

     在我到達杜馬島的第一周裡,異感允許我更輕松流利地支吾搪塞。

    湯姆·賴利、卡迪·格林和威廉·博茲曼三世——不朽的博茲曼——都給我發電郵,我都用超短句子以回複(我很好,天氣很好。

    骨頭在愈合),幾乎和我真正的日常生活沒有相關。

    他們的聯絡信函先是放慢頻率,再漸次終止,我也不覺得有何遺憾。

     隻有伊瑟似乎一如既往地在我的隊伍裡。

    隻有伊瑟拒絕換制服。

    我從沒感覺她變成了别人。

    伊瑟仍然在我的玻璃窗外,總想探進來。

    如果我沒有每天給她發電郵,她就打我的電話;如果我沒有每隔三天給她電話,她就給我打。

    對她,我也沒有撒謊說自己要去海灣釣魚、或去看看濕地風光。

    對伊瑟,我說的都是實話,而且是聽上去不會覺得我是瘋子的那部分。

     比方說,我把清早的沙灘散步告訴了她,每天都比前幾天多走幾步,但沒提數步子的數字遊戲,因為聽上去太傻了……或者說強迫症,用這個術語或許才能表達我的意思。

     第一天早上,從濃粉屋走出了三十八步。

    第二天,我灌下一大杯橙汁後又走上沙灘,向南跋涉。

    這次走了四十五步,整個康複期裡,我很難得不用拐杖而走這麼遠。

    我說服自己相信,其實隻走了九步。

    這種腦筋急轉彎就基于數字遊戲。

    你走了一步,然後兩步,三步,然後四步,再把你腦袋裡的裡程表扭回零點,如此反複九次。

    等你把數字疊加再乘以九,就得到了四十五的總數。

    要是你覺得這純屬莫名其妙的瞎搞,我也不會和你争。

     第三天早上,我哄着自己不用拐杖走出濃粉屋十碼,實際上走到了十五,搞不好有十九碼,來回一趟。

    一星期後,數字上升到了十七……如果你把那些數字累加起來,就會得到一百五十三的總數。

    我會在單程的盡頭回望我的小屋,看起來好遠啊,真把我驚得目瞪口呆。

    同時也想到不得不徒步走那麼遠才能回屋,又難免心頭發顫。

     你辦得到,我對自己說。

    客易得很,不過十七步嘛,沒啥大不了。

     我是這麼對自己說的,但沒對伊瑟說過。

     每天都多走幾步,在身後留下蓋戳般的腳印。

    傑克·坎托裡有時帶我到貝納瓦街商廈購物,當聖誕節的裝飾出現時,我注意到一個令人驚喜的細節:南行的沙灘足印都很清晰,右腳的跑步鞋底不再含糊,或許回程的最後幾步才會被拖得模糊。

     鍛煉能讓人上瘾,風雨無阻。

    濃粉屋的第二層樓是一整間大屋子,地闆上鋪着—條玫瑰紅色的機織地毯,面朝墨西哥灣的玻璃窗寬闊得驚人。

    除此之外,别無一物。

    傑克建議我把需要的家具列成清單,他可以到家具租賃店幫我搬回來,樓下的東西就是在那家店裡搞到的……貌似樓下的貨色還不賴。

    我跟他說,那樣辦很好,但我不想在二樓擺放什麼家具,我喜歡那屋子的空曠,很容易喚起我的想像力。

    我說,我隻要三樣東西:普通的靠背椅一把,畫架一個,還有一輛賽貝斯克健身自行車。

    傑克能幫我搞到這些東西嗎?他當然能,而且三天之内就置備齊了。

    從那時起,每當我想畫素描、着色,便去二樓,每當天氣不适宜外出時,我也會上二樓去做運動。

    那把靠背椅就是我真正的财産,也是我住在濃粉屋時惟一和我休戚相關的家具。

     這兒的雨天無論如何也不算多——要不然佛羅裡達也不會有“陽光州”的美譽。

    随着我南行的漫步逐漸拉長陣線,第一天清晨看到的黑色斑點最終擴大成了兩個人影——至少,大多數日子裡是兩個人。

    其中之一坐在輪椅上,戴着一頂帽子,我認為是頂草帽。

    另一個便推着輪椅走,然後坐在她身邊。

    他們的身影一般在清晨七點左右出現在沙灘上。

    有時候,推輪椅的人會留下另一位坐在輪椅裡,獨自走開,回到輪椅邊時手裡拿着什麼東西,在朝陽下晶晶閃爍,我猜想是個咖啡壺或早餐托盤,也可能用托盤盛着咖啡器皿。

    他們很可能就住在有橘色屋瓦的大莊園裡,八九不離十。

    那是我在杜馬島上能見到的最後一棟屋舍,在主路的盡頭,再過去,路就會消失在旺盛繁密、幾乎覆蓋大半個島嶼的野生叢林中。

    

4

我不能完全适應這裡的空曠。

    “理論上,那裡會非常安靜,”珊迪·史密斯曾對我講過,但我的頭腦裡仍是一副沙灘正午的臆想美景:躺在毯子上曬太陽的戀人們互相塗抹厚厚的日光浴油,學生仔戴着iPod耳機玩沙灘排球,小孩子穿着松松的遊泳服在岸邊戲水玩沙,還有水上摩托在離岸四十英尺的海面上嗡嗡嗡地滑來滑去。

     傑克安慰我說,這才十二月呢,“佛羅裡達的旅遊旺季,”他說,“感恩節和聖誕節當中的十一月,這個城市就死氣沉沉,活像太平間。

    比八月份好不了多少,但還是死得要死,另外……”他擡手指了一下,當時我們正站在寫有大紅色13的信箱旁,我拄着拐杖,傑克一身牛仔毛邊短褲,印有搖滾樂隊名字_“坦帕灣魔鬼魚”的時髦襯衫,看起來活力四射。

    “這兒其實算不上是遊覽勝地,沒看到人工訓練的海豚吧?你隻能在這兒看到七棟房子,數到那頭兒最大的那棟屋為止……然後就隻有叢林。

    顧便插—句,叢林裡還有一棟屋,已經倒了,這是我在凱西島聽到的傳聞之一。

    ” “杜馬是怎麼回事兒,傑克?距離佛羅裡達鬧市區不過九公裡,沙灘這麼美,卻從沒被開發?這是怎麼回事兒?” 他一聳肩,“大概是土地産權争議之類的馬拉松問題吧,我隻能想到這點。

    需要我幫你去打探一下嗎?” 我想了想,然後搖搖頭。

     “你不介意嗎?”傑克一臉真誠的好奇,“如此萬簌俱寂?因為,老實說吧,這兒的安靜會讓我有點神經緊張。

    ” “不,”我說,“一點兒不介意。

    ”這是事實。

    療傷就是某種形式的反抗,恰如我以前想過的那樣。

    所有一舉成功的起義都始于秘密活動。

     “你每天幹點什麼呢?如果你不介意我問問的話。

    ” “早上用來鍛煉。

    看書。

    下午用來睡覺。

    我還畫畫。

    以後,我說不定會試着正經畫—些,但眼下還沒準備好。

    ” “要說是業餘愛好者,你那些畫實在不錯呢。

    ” “謝謝,傑克,過獎了。

    ” 我不知道他是真的“過獎”,還是從他的立場講了實話,或許無關緊要。

    當你談論畫作時,總是個人主觀印象,不是嗎?我隻知道自己被一股力推動着,深藏我心的一股力。

    有時候會令我有點驚慌失措,但絕大多數時候,那讓我感覺太他媽的棒了。

     我基本上隻在樓上作畫,我開始用“小粉紅”的昵稱稱呼那間大屋。

    從那兒隻能看到海灣和延伸的海平線。

    但我有台數碼相機,也經常拍點别的景物,打印出來,夾在畫架上(傑克會幫我把畫架掉轉方向,以便下午的強烈日光能照透畫紙),然後勾描照片上的影像。

    那些快照既無韻味、也無拍攝的理由,但當我在電郵中向卡曼彙報時,他回信說,不受幹擾的潛意識會自己寫詩。

     大概是吧,也大概不是。

     我畫我家的信箱,我畫生長在濃粉屋周圍的植物。

    還讓傑克給我買來一本書,《佛羅裡達海岸常見植物》,以便我畫完時能給它們命名。

    命名似乎很有幫助——不知怎的,感覺會給畫增添力量。

    等我開啟第二盒彩色鉛筆時……第三盒也整裝待發呢。

    這兒有蘆荟,盛放黃色小花朵的匙葉草(每一朵裡都有微小的深紫色花蕊),葉子長闊如鏟的冬青樹,我最愛的則是槐米,《佛羅裡達海岸常見植物》中也稱其為“項鍊樹”,因為樹枝上長着豆莢式的小花,恰如一串串小項鍊。

     我也畫貝殼。

    那是當然了,這兒到處是貝殼,僅在我有限的步行範圍内就有多到無限的貝殼,杜馬島簡直是用貝殼做的,沒多久我就撿回來數十枚。

     差不多每天日落時,我都會畫夕陽。

    我知道這聽來有點老套,沒新鮮感,但恰是因為這樣我才畫。

    似乎對我而言,如果能沖破藩籬跳出窠臼,哪怕一次,或許就能抵達—個新的層面。

    于是,我一張接一張地畫,雖能堆成一沓卻沒有兩張雷同。

    我嘗試在維納斯橙色上覆蓋維納斯黃,但效果很不理想。

    沉郁如爐火的光芒總是畫不出來。

    每張夕陽畫都是塗滿色彩的垃圾,顔色仿佛兀自呐喊:地平線着火啦!我使足勁要喊給你聽呢。

    毫無疑問,你在每周六的薩拉索塔人行道畫展、凡尼斯海灘邊随随便便就能找出四十幅比我畫得強的,所以我攢了一些夕陽畫,但大多數都看不入眼,嫌惡地扔了。

     如此一敗塗地地畫了一夜又一夜。

    有一天,我再次舉目遙望太陽消失時的天穹,隻能任憑鬼節的顔色白白鋪灑,漸漸消逝,這時我想道:是那艘船,它讓我的第一幡畫擁有了一絲魔力的閃耀,讓夕陽仿佛穿透其間。

    大概是吧,但現在的海平面上一艘船也沒有,那隻是—條長長的直線,最深邃的藍色沉在下面,明亮的橙黃飛揚其上,并退隐成微妙的綠影,我隻能用眼去觀賞,卻無法用筆複制,再用上百支彩色鉛筆也無濟于事。

     約有二三十張快照散亂攤在畫架腳下。

    視線碰巧落在一張微距拍攝的槐米項鍊上,凝視中,我幻覺中的右臂開始癢。

    我把黃色鉛筆咬在齒間,彎下腰,撿起槐米的相片,仔細探究起來。

    日光正黯淡下來,但無妨觀看——我稱為“小粉紅”的樓上大房間能留住最長時間的光線——甚至足以欣賞細節:我的數碼相機擁有完美的微距功能。

     想都沒想,我把相片卡在畫架邊緣,将槐米項鍊加進夕陽裡。

    畫筆飛動,先是素描勾勒——不過是幾組弧線條,也就是槐米——接着就上色:棕色覆蓋黑色,再添一抹亮黃,最後将花朵的餘下部分上完色。

    我記得自己如何聚精會神,恰如我初入建築行業面對每幢樓宇(說真的,連每一次投标都是)的建設或停工時那般投入。

    我也記得畫到一半時,又用牙齒鉗住鉛筆,騰出手去抓撓那條不存在的右臂,我總是忘記自己已經失去那部分肢體了。

    每當心不在焉地用左手抱着什麼東西時,我經常會伸出右臂去開門。

    截肢後的健忘症,就是這麼回事兒。

    意識遺忘了,但療傷漸進中,身體卻允許截去的肢體繼續存在。

     關于那天晚上,我的記憶大都是美妙的,能在短暫的三四分鐘裡體會到真正的靈光一現是至高快樂。

    房間裡黯淡下來,暗影似乎浮在玫瑰色地毯之上,朝着光芒漸褪的矩形落地觀景窗漫遊而去,最後—抹餘晖掠過畫架,我卻還來不及好好看一眼自己剛收筆的畫。

    我站起身,—瘸一拐地繞過健身自行車,摸到門邊的電燈開關,燈光便從頭頂灑下來。

    再走回椅子,把面架轉向自己,然後,屏氣凝神。

     槐米手鍊仿佛懸在海平面後方,酷似一種龐大得足以吞噬超大油輪的海洋生物的生猛觸角。

    每—朵黃色小花都像異種生物的一隻眼。

    對我而言更重要的是,夕陽似乎因此而還原,回到某種日複一日我都如此的凡俗真相。

     那幅畫被我放到了一邊。

    接着我走下樓,用微波爐熱了一頓“餓漢烤雞”速食餐,一口氣吃了個一幹二淨。

    

5

那天夜裡,我在夕陽的底邊添上一束束毛線稷,亮橙色的光芒照透綠色,令海平面變為燃燒的森林。

    之後的一夜,我試着添上棕榈樹,但效果不佳,那又是—個難逃的窠臼,我簡直能看到搖着呼啦圈的女孩、聽到尤克裡裡四弦琴的樂聲,顯然是落入了俗套。

    再其後的一夜,我在海平線上畫了一隻巨大的海螺貝,落日餘晖圍繞在旁,令那貝殼恍如皇冠。

    其結果——至少對我而言——幾乎是讓人難以容忍的毛骨悚然。

    我總把那幅畫面牆而放,心想,等我次日再看它,恐怕就魔力盡失了吧,然而沒有。

    對我,魔法從未消失。

     我用數碼相機拍了一張畫的快照,附在電郵裡,并引發了以下的信件往來,我把它們打印出來,收在一個文件夾裡: EFreel9緻卡曼醫生 12月9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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