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港警拔槍怒射,真實版無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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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學理論中,神經中樞并未布滿頭部,隻有擊中大腦或面部額頭的T區,才能使疑犯立即喪失戰鬥力,瞬間死亡。

    案發時徐步高如果是射中曾國恒和冼家強的面部T區,曾國恒和冼家強是絕不可能向徐步高反擊的。

    在當時,如果曾國恒和徐步高隻要有一人懂得射擊T區原理,尖沙咀槍擊案将會是另外一種結果。

    因為人體心髒或内髒、肌肉組織中彈,行為信号、生物電傳導還能再控制肌肉開槍,專家分析,犧牲的曾國恒警員對徐步高開的5槍,就是在頭部中彈倒地後沒有破壞中樞神經仍然清醒時擊中徐步高的心髒和肺部等。

    看來古代人被斬首後腦袋落地還能眨眼睛是有科學依據的,勁!港警梁成恩殉職于2001年3月14日,警編号34345。

    2000年7月下旬,梁成恩調往梨木樹警署,擔任分區第三隊小隊長,職責包括編更。

    梨木樹區分成28個咇份(區份),隻有16個咇份有警員巡邏,早午夜及通宵更分成兩段時間上班,以免轉更時造成真空情況。

    每更有兩名警署警長,三名警長及22名警員,另有兩名電單車警員及四輛警車巡邏。

    石圍角村分成兩個咇份,分為“咇一”及“咇二”,每咇由一名警員執行職務。

    當日早上,荃灣警署及梨木樹警署,在10分鐘内先後接到有關石圍角石桃樓五樓的噪音投訴,梁成恩湊巧跟同僚對調了午膳時段,在陰差陽錯下受命主動前往處理案件,被伏擊而走上黃泉路。

    據3名分别駐守荃灣及梨木樹兩個相鄰警區的警員調查口供稱,梁成恩遇害前一日及案發當日,分别于中午12時警力最薄弱的時段,接到3次神秘的噪音投訴電話,有人虛假投訴舉報石圍角石桃樓五樓有單元噪音擾民,需要警察協調。

    3月13日,梨木樹警署于中午12時10分,接獲一名自稱姓陳的男子投訴梨木樹松樹樓的電視噪音。

    警方派電單車巡警到場拍門,發現水靜鵝飛無人理睬,因未能聯絡到報案人留下的手機号碼,因而離開現場。

    翌日即案發當日,中午12時,荃灣警署一個供内部使用、沒有錄音的電話響起,接電話的警員蕭雯基指出,電話傳出清晰、低沉而平和,感覺似三十幾歲的男子聲音,自稱姓曾,并投訴石圍角的音響噪音。

    但發出噪音地點地方屬梨木樹警區,蕭雯基遂轉告投訴人緻電梨木樹警署。

     梁成恩生前的上司、梨木樹分區第3巡邏小隊主管林蔭民在報告中稱,2001年3月14日梁成恩原當早更,負責“咇一”巡邏,包括石圍角村石桃樓,當日林蔭民安排梁成恩留在警署,負責替一宗毆打案的女受害人陳小姐錄取口供,故當日早上不須出勤。

    梁成恩午膳時間,原為中午12時30分至1時半,即警隊所謂的“第二圍”,故午膳時間與編号33170的警員陳子坤調換,改食“頭圍”即上午11時至12時,剛巧12時05分,梨木樹警署電話響起,正是引緻梁成恩死亡的虛假噪音投訴。

    梁已午膳完畢,于是請纓前往跟進。

    當日中午12時05分,梨木樹警署接到一名報稱姓曾的男子的電話,投訴石圍角石桃樓A座552室的音響聲浪過大,值日室的警員黎穎輝按警員當值表,通知陳子坤前往。

    于是梁成恩主動透過對講機向值日室警員表示,他來更替代未用膳的陳子坤,單咇前往處理投訴。

    林蔭民指出,事發後在警方對講機中首先聽到石桃樓有一名警員暈倒,接着收到槍聲報案。

    他于12時38分抵達現場,發現梁成恩已死去。

    當時梁面部朝天,左眼凹陷,面色蒼白,沒有呼吸,身中5槍分别擊中左肩膀、後頸左方、左胸腔下方、左眉骨及頭蓋骨中央,佩槍(編号為RHKP-7215)、快速上彈器及記事簿均不在現場。

    鑒證科和死因研訊主任指現場遺下一個帶血的口罩。

     陳子坤在梁成恩被槍殺前已認識徐步高,他其後更被調派駐守大嶼山北分區,與徐步高駐守同一分區。

    在調查中,這名警員曾是警方調查目标人物之一,但是後來排除嫌疑。

    警方在梁成恩遺體的手指甲縫中,也找到一些皮屑,後來經DNA檢驗後,證實屬徐步高的皮膚組織。

    O記探員在徐步高的筆記中發現一篇日記,對梁成恩被槍殺感到歉疚,他在筆記中寫到,當時沒有想過要殺梁成恩,隻是梁成恩反抗,雙方糾纏間,梁成恩揭開徐步高所戴面罩,看到了他的樣子,他才被迫殺人滅口,當時對梁成恩連開5槍緻死。

    後來包括梨木樹警區在内基本全港都開始全面實行“孖咇制”(雙人巡邏)。

     警方在梁成恩案現場檢取染有DNA的厚棉布口罩,案發地的清潔工人也不戴口罩,後證實為案犯徐步高留下,警方向零售商查詢發現香港并沒有生産及出售該款口罩。

    後來警方通過内地公安協助和證人口供得知該款口罩來自于遼甯省。

    當時的警務處副處長劉玉權在梁成恩被殺翌日,看報紙發現梁成恩的案件照片中,梁成恩屍首旁有一袋垃圾,職業敏感認為可能有助追尋線索,向當日處理案件的警員問訊時,發現被警員疏忽了沒有查驗,直接被保潔處理了,沒過多久這位失職的警員就離開了警隊。

     麗城花園恒生銀行劫案發生在2001年12月5日,麗城花園是香港一個私人屋苑,位于新界荃灣青山公路荃灣段,就是因為麗城花園恒生銀行劫殺案才被大家知道。

    2001年12月5日中午12時10分31秒,一名身穿鮮紅色長袖上衣、長着兜風耳的匪徒沖進荃灣麗城花園麗城廣場6号地鋪的恒生銀行,匪徒穿美津濃牌(Mizuno)的球鞋和黑色便服長褲、戴白色手套及墨綠色飛虎隊頭套、左手持點三八左輪手槍。

    當時巴基斯坦籍護衛KhanZafarIqbal立刻舉槍與匪徒對峙,并以廣東話對匪徒說:“你幹什麼?别亂動啊!”匪徒步步逼進,向護衛大喝兩聲:“放下槍!”但護衛沒反應,于是匪徒向他開了兩槍,兩槍打中身上。

    匪徒其後攀上櫃台的玻璃屏風,此時巴籍護衛KhanZafarIqbal雖中槍,堅持爬起來還擊,站直身子,舉起霰彈槍瞄準蒙面匪徒。

    匪徒從窗口躍下,快速去到護衛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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