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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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外界通電話。
“怎麼辦呢?”李統在辦公室急得直跺腳,“他們每個人的身上都有無照手槍,假如被查出來,那麻煩就大了!” 潘文甲忙在電話裡問:“你們的硬家夥呢?” “還好,都藏起來了……現在趕快來辦保釋,出去後我們早點回到加刺連士街去起家夥……” 潘文甲請示李統後,李統到這時也莫可奈何,隻有吩咐潘文甲轉請“文化公司”的常年律師去辦保釋,并聲明系“文化公司”的職員私人聚餐,慶祝其中一人生日。
潘文甲剛要出門,馬路上發出了一陣凄厲的警車喇叭聲,一批便衣偕同武裝警察紛紛在門前下車,他們蜂擁進了“文化公司”。
帶頭的是警署裡那位熟悉的陳探長。
他說: “我又要來打擾你們了!” 原來,番港警署早獲得線索,知道“文化公司”乃是共匪的特務機構,但是港政府的傳統,在未得到充分證據時,警探是不得搜索民房的,否則當事人可依法控訴。
陳探長捕獲了“文化公司”十一個人,正可以作為搜查的藉口,所以他趁機帶了大批武裝警探前來,冀圖能搜到一些證據,控告“文化公司”有不法的政治活動,以瓦解他們的特務組織。
“陳探長,你帶領武裝員警,未得許可就進民房,這是違法的!”潘文甲強硬的說。
“這是搜查證!”陳探長出示他的證件。
“我們窩藏了盜匪不成?”李統駁斥說。
“抱歉,我隻是奉命行事!”陳探長說時,指揮着手底下員警分赴二樓、三樓、宿舍、辦公室、經理室、檔案室、會議室,甚至于廚房廁所,都派了人。
“你有搜查證是不錯的,但是也總得告訴我們一個原因!”潘文甲再度抗議着。
“據說,是個秘密!”陳探長以幽默的态度回答。
一面故意扯東扯西和李統搭讪閑聊,不外乎問些起居飲食和日常消遣情形,以觀察他的神色是否正常。
“聽說你是由廣州來的,到底什麼時候回去啊?”他問。
“這些話豈不是多餘?”李統賭氣答。
“你們清楚我們是共産黨,我們供應的也是赤色文化,但是别忘記了英國是承認我們的政府的,我們規規矩矩做買賣,在香港這是合法的,希望你們對我們的權利尊重一些!” “假如規規矩矩的做買賣,我們當然要尊重,但是我更尊重我的飯碗,上級有命令交代下來,我就得遵照命令辦事!” “搜查總得有個名目!”李統表示嚴重抗議。
“你明天到中央警署取名目就是了!”陳探長說。
搜查工作約有半個鐘點,但是陳探長非常失望,偌大的“文化公司”大廈,竟找不出絲毫的蛛絲馬迹,他們的搜查因為沒有一定的目标,所以不得不翻箱倒箧,看看有沒有兇器、電訊工具或來路不明形迹可疑之人。
現在既然找不到證據,陳探長就隻有收兵了。
原來“文化公司”一切有關非法活動的證據,早經疏散隐藏起來,所以陳探長才空無所獲。
“既然查不出我們有非法活動,就應該交代個名堂,否則我有權利不讓你離去!”李統說。
“我佩服你的态度鎮定!”陳探長冷笑說。
“證據隻是遲早問題,今天搜查的名目算是我造出來的,你們‘文化公司’有十一個人集體嫖私娼,全被留在警署裡……” “嫖私娼又怎樣?不過罰幾個臭錢!”潘文甲也從旁逞強誨罵說。
“但是在那家私娼館卻搜出了五六支無照手槍,這就是我們所以搜查你們的名目!” “私娼館有私槍幹我們屁事!”李統說。
“但是上面的指紋卻是與你們貴公司的職員有關呀!”陳探長随口說。
實際上,他并沒有查出手槍,也沒有驗出指紋,不過用他的判斷,暫時交代出搜查的名目,并藉此觀察潘文甲和李統的神色。
李統果然就呆住了,苦惱之中還帶着氣忿,他痛恨情報販子言而無信,說明請他的部下吃花酒,大家不動陰謀,惹下無窮後患;一面更痛恨譚天等這批酒囊飯袋,不會臨機應變,既然放棄手槍,就應該收藏得嚴密一點,更應該把指紋揩抹幹淨。
他們連這點兒特務常識都被吓唬忘了,還配作甚麼特工。
搜查過後,陳探長并沒有什麼特别的收獲。
他取出一張搜查表說: “現在,請你們檢查一下,有沒有少去什麼東西,假如沒有,在這張表上簽上一個字,我們就告退了!” 實際上潘文甲巴不得他早早離去,但不得不按照規定和林琳、于芄三人分頭略為查看一遍,便給陳探長簽了字。
陳探長率領大隊人馬離去後,李統跺着腳不斷地咒罵。
“我看譚天、畢熱這幾個家夥,是非得好好給他們吃些苦頭,他們的頭腦是不會清醒的了。
臨事慌亂,是最不得的,他們居然連收藏幾支手槍也會露了馬腳,而且連指紋也忘記擦,真該死,該死……” 潘文甲見李統過份懊惱,便安慰他說:“也許當時的情形過份緊急,他們已經來不及了!” “唉,來不及何不幹脆把手槍帶在身上,無照手槍也沒有甚麼大不了,私藏軍火情形就嚴重了……” “總不能說十一個人個個都有罪呀?”潘文甲說。
“唉,情報販子,我真恨不得剝他的皮,啃他的骨頭!”李統咬牙切齒說。
正說間,大門口竟又溜進來一個人影,潘文甲急忙暗示李統停止發牢騷。
隻見那人笑嘻嘻地走上前來,非常熟絡地和潘文甲拍了拍肩膊說話,臉孔很熟,但是又想不起來曾經在那兒會過。
“恕我健忘,您貴姓?”潘文甲說。
“小弟是金堅勇,上次為黃色汽車公司失蹤汽車的事情,我曾經出售過情報給你們兩位!” 潘文甲、李統便記起來了。
“又有何事指教呢?有情報出賣麼?”潘文甲問。
“當然又有情報出賣了!”金堅勇說。
“什麼有價值的情報呢?”李統問。
金堅勇不慌不忙,自腰間掏出左輪手槍一支,在李統與潘文甲面前幌了一幌,慢吞吞說:“這支手槍,是小弟在加刺連士街私娼館裡的花瓶内搜出來的,兩位認為價值如何?” 潘文甲看一便知道是那莽漢湯胖之物。
假如早知道結果如此,就不讓他們帶手槍去赴會了。
心中後悔不疊。
“上面有沒有指紋沒有人知道!”金堅勇再說:“剛才陳探長所說的話不過是訛詐你們罷了,實際上他什麼也沒得到,隻有我搜出手槍兩支、一支勃郎靈,一支左輪,價錢如何,由兩位決定;假如我繳上去,也同樣可以得到若幹獎金,不過兩位是好朋友,我看在老朋友的份上,姑且留個餘步,當然你們懂得這關鍵是重要的。
” “勃郎靈呢?”李統問。
“當然在我這裡,”金堅勇使勁地在腰間一拍,果然現出一件硬梆梆的家夥。
“這是在廚房的垃圾堆内扒出來的!” 用勃郎靈的人,就隻有俄文翻譯孫可夫,和會計員陳銳功兩人,“膿包——”潘文甲肚裡暗罵了一聲。
“你說的都是實在話嗎?”李統問。
“你能搜得出手槍!” “不,陳探長不懂得共産黨的性格,捉強盜拿兇手是他的拿手好戲,對共産黨這套玩意,他還得在我的門下學徒呢!閑話少說,你們兩位願意出代價多少?否則我賣黑市手槍,也可以撈個三五百塊。
”金堅勇說。
“原來你懂得共産黨的作風,好的,那末還是你索價吧!”李統有點羞惱說。
“我要一千元不算多吧!假如手槍上有指紋,相信你們的麻煩不會在一千元的代價以下!” 這個數字,出乎意料之外的低廉,金堅勇是個小器鬼,和情報販子大剌剌的作風完全不同。
李統和潘文甲兩人,面面相觑互相遞一個眼色之後,便決意将兩支手槍買下。
但是“文化公司”所有的現鈔全被情報販子席卷一空,幸而于芄小姐還有點私蓄,林琳身上也有一筆小小的公款,拼湊起來,也剛好湊足一千元,交付與金堅勇,将兩支手槍同時留下。
金堅勇得到一千元,洋洋得意,吹着口哨就走了。
李統說:“我懷疑這個人,并不是陳探長的手下,剛才就沒看到他,現在突然冒出來,可能與情報販子是互通聲氣的。
” “我也這樣想!”潘文甲湊和說。
“這個人我們必須要好好偵查一下才行!” 以後,潘文甲就邀請律師至警署去保釋被
“怎麼辦呢?”李統在辦公室急得直跺腳,“他們每個人的身上都有無照手槍,假如被查出來,那麻煩就大了!” 潘文甲忙在電話裡問:“你們的硬家夥呢?” “還好,都藏起來了……現在趕快來辦保釋,出去後我們早點回到加刺連士街去起家夥……” 潘文甲請示李統後,李統到這時也莫可奈何,隻有吩咐潘文甲轉請“文化公司”的常年律師去辦保釋,并聲明系“文化公司”的職員私人聚餐,慶祝其中一人生日。
潘文甲剛要出門,馬路上發出了一陣凄厲的警車喇叭聲,一批便衣偕同武裝警察紛紛在門前下車,他們蜂擁進了“文化公司”。
帶頭的是警署裡那位熟悉的陳探長。
他說: “我又要來打擾你們了!” 原來,番港警署早獲得線索,知道“文化公司”乃是共匪的特務機構,但是港政府的傳統,在未得到充分證據時,警探是不得搜索民房的,否則當事人可依法控訴。
陳探長捕獲了“文化公司”十一個人,正可以作為搜查的藉口,所以他趁機帶了大批武裝警探前來,冀圖能搜到一些證據,控告“文化公司”有不法的政治活動,以瓦解他們的特務組織。
“陳探長,你帶領武裝員警,未得許可就進民房,這是違法的!”潘文甲強硬的說。
“這是搜查證!”陳探長出示他的證件。
“我們窩藏了盜匪不成?”李統駁斥說。
“抱歉,我隻是奉命行事!”陳探長說時,指揮着手底下員警分赴二樓、三樓、宿舍、辦公室、經理室、檔案室、會議室,甚至于廚房廁所,都派了人。
“你有搜查證是不錯的,但是也總得告訴我們一個原因!”潘文甲再度抗議着。
“據說,是個秘密!”陳探長以幽默的态度回答。
一面故意扯東扯西和李統搭讪閑聊,不外乎問些起居飲食和日常消遣情形,以觀察他的神色是否正常。
“聽說你是由廣州來的,到底什麼時候回去啊?”他問。
“這些話豈不是多餘?”李統賭氣答。
“你們清楚我們是共産黨,我們供應的也是赤色文化,但是别忘記了英國是承認我們的政府的,我們規規矩矩做買賣,在香港這是合法的,希望你們對我們的權利尊重一些!” “假如規規矩矩的做買賣,我們當然要尊重,但是我更尊重我的飯碗,上級有命令交代下來,我就得遵照命令辦事!” “搜查總得有個名目!”李統表示嚴重抗議。
“你明天到中央警署取名目就是了!”陳探長說。
搜查工作約有半個鐘點,但是陳探長非常失望,偌大的“文化公司”大廈,竟找不出絲毫的蛛絲馬迹,他們的搜查因為沒有一定的目标,所以不得不翻箱倒箧,看看有沒有兇器、電訊工具或來路不明形迹可疑之人。
現在既然找不到證據,陳探長就隻有收兵了。
原來“文化公司”一切有關非法活動的證據,早經疏散隐藏起來,所以陳探長才空無所獲。
“既然查不出我們有非法活動,就應該交代個名堂,否則我有權利不讓你離去!”李統說。
“我佩服你的态度鎮定!”陳探長冷笑說。
“證據隻是遲早問題,今天搜查的名目算是我造出來的,你們‘文化公司’有十一個人集體嫖私娼,全被留在警署裡……” “嫖私娼又怎樣?不過罰幾個臭錢!”潘文甲也從旁逞強誨罵說。
“但是在那家私娼館卻搜出了五六支無照手槍,這就是我們所以搜查你們的名目!” “私娼館有私槍幹我們屁事!”李統說。
“但是上面的指紋卻是與你們貴公司的職員有關呀!”陳探長随口說。
實際上,他并沒有查出手槍,也沒有驗出指紋,不過用他的判斷,暫時交代出搜查的名目,并藉此觀察潘文甲和李統的神色。
李統果然就呆住了,苦惱之中還帶着氣忿,他痛恨情報販子言而無信,說明請他的部下吃花酒,大家不動陰謀,惹下無窮後患;一面更痛恨譚天等這批酒囊飯袋,不會臨機應變,既然放棄手槍,就應該收藏得嚴密一點,更應該把指紋揩抹幹淨。
他們連這點兒特務常識都被吓唬忘了,還配作甚麼特工。
搜查過後,陳探長并沒有什麼特别的收獲。
他取出一張搜查表說: “現在,請你們檢查一下,有沒有少去什麼東西,假如沒有,在這張表上簽上一個字,我們就告退了!” 實際上潘文甲巴不得他早早離去,但不得不按照規定和林琳、于芄三人分頭略為查看一遍,便給陳探長簽了字。
陳探長率領大隊人馬離去後,李統跺着腳不斷地咒罵。
“我看譚天、畢熱這幾個家夥,是非得好好給他們吃些苦頭,他們的頭腦是不會清醒的了。
臨事慌亂,是最不得的,他們居然連收藏幾支手槍也會露了馬腳,而且連指紋也忘記擦,真該死,該死……” 潘文甲見李統過份懊惱,便安慰他說:“也許當時的情形過份緊急,他們已經來不及了!” “唉,來不及何不幹脆把手槍帶在身上,無照手槍也沒有甚麼大不了,私藏軍火情形就嚴重了……” “總不能說十一個人個個都有罪呀?”潘文甲說。
“唉,情報販子,我真恨不得剝他的皮,啃他的骨頭!”李統咬牙切齒說。
正說間,大門口竟又溜進來一個人影,潘文甲急忙暗示李統停止發牢騷。
隻見那人笑嘻嘻地走上前來,非常熟絡地和潘文甲拍了拍肩膊說話,臉孔很熟,但是又想不起來曾經在那兒會過。
“恕我健忘,您貴姓?”潘文甲說。
“小弟是金堅勇,上次為黃色汽車公司失蹤汽車的事情,我曾經出售過情報給你們兩位!” 潘文甲、李統便記起來了。
“又有何事指教呢?有情報出賣麼?”潘文甲問。
“當然又有情報出賣了!”金堅勇說。
“什麼有價值的情報呢?”李統問。
金堅勇不慌不忙,自腰間掏出左輪手槍一支,在李統與潘文甲面前幌了一幌,慢吞吞說:“這支手槍,是小弟在加刺連士街私娼館裡的花瓶内搜出來的,兩位認為價值如何?” 潘文甲看一便知道是那莽漢湯胖之物。
假如早知道結果如此,就不讓他們帶手槍去赴會了。
心中後悔不疊。
“上面有沒有指紋沒有人知道!”金堅勇再說:“剛才陳探長所說的話不過是訛詐你們罷了,實際上他什麼也沒得到,隻有我搜出手槍兩支、一支勃郎靈,一支左輪,價錢如何,由兩位決定;假如我繳上去,也同樣可以得到若幹獎金,不過兩位是好朋友,我看在老朋友的份上,姑且留個餘步,當然你們懂得這關鍵是重要的。
” “勃郎靈呢?”李統問。
“當然在我這裡,”金堅勇使勁地在腰間一拍,果然現出一件硬梆梆的家夥。
“這是在廚房的垃圾堆内扒出來的!” 用勃郎靈的人,就隻有俄文翻譯孫可夫,和會計員陳銳功兩人,“膿包——”潘文甲肚裡暗罵了一聲。
“你說的都是實在話嗎?”李統問。
“你能搜得出手槍!” “不,陳探長不懂得共産黨的性格,捉強盜拿兇手是他的拿手好戲,對共産黨這套玩意,他還得在我的門下學徒呢!閑話少說,你們兩位願意出代價多少?否則我賣黑市手槍,也可以撈個三五百塊。
”金堅勇說。
“原來你懂得共産黨的作風,好的,那末還是你索價吧!”李統有點羞惱說。
“我要一千元不算多吧!假如手槍上有指紋,相信你們的麻煩不會在一千元的代價以下!” 這個數字,出乎意料之外的低廉,金堅勇是個小器鬼,和情報販子大剌剌的作風完全不同。
李統和潘文甲兩人,面面相觑互相遞一個眼色之後,便決意将兩支手槍買下。
但是“文化公司”所有的現鈔全被情報販子席卷一空,幸而于芄小姐還有點私蓄,林琳身上也有一筆小小的公款,拼湊起來,也剛好湊足一千元,交付與金堅勇,将兩支手槍同時留下。
金堅勇得到一千元,洋洋得意,吹着口哨就走了。
李統說:“我懷疑這個人,并不是陳探長的手下,剛才就沒看到他,現在突然冒出來,可能與情報販子是互通聲氣的。
” “我也這樣想!”潘文甲湊和說。
“這個人我們必須要好好偵查一下才行!” 以後,潘文甲就邀請律師至警署去保釋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