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蘭琪2016年2月1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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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有鑄鐵壁爐,爐旁堆着木柴。

    這裡雖是個豪華的住所,但處處彌漫着許久沒人住過導緻的黴味。

     “隻有一個卧室,但我哥們兒說,你可以待到下禮拜五,有人預訂了這套房子,那天會過來住。

    我們也沒料到,竟然有人願意來過長周末,否則你還可以在這裡多待幾天。

    ” 我努力不讓自己顯得臉色發白。

    光是想到要在這裡住,我就恐懼萬分,更何況是整整一個星期。

     “我不确定我會在這裡待多久,丹尼爾,我現在是酒店的負責人,我爸爸……他……” 我感到旁邊的丹尼爾僵住了。

    “我在報上看到過你爸爸的新聞,”他轉過頭來看着我,“對你們的打擊一定很大。

    ” 我驚訝地盯着他。

    沒錯,那條新聞刊登在全國性的報紙上,然而篇幅隻有一小塊,并且夾在商業版面中間,我希望沒有人會看到它,至少不要讓那些還記得我們的奧德克裡夫的居民發現,直到現在,爸爸的自尊心依然很強。

     “是的。

    中風很嚴重……”我的喉嚨發緊,說不出話來。

     他的指尖輕輕撫過我的胳膊,接着他迅速把手插進口袋,似乎覺得假如不這樣做,他還會不由自主地伸手碰我。

     我沒告訴他我覺得爸爸會死,管理已有的兩家酒店并且開設第三家酒店的責任沉重地壓在我肩上,所以,我其實沒有時間來這裡搞什麼徒勞無益的調查,而我之所以趕過來,完全是為了丹尼爾,為了過去。

    為了你,為了我們。

     “這座樓裡有多少套公寓?”我走到窗前說。

    天已經黑了,他跟在我後面。

     “樓上兩套,樓下兩套。

    現在是淡季,所以我猜這個周末隻有樓下的公寓有人。

    ”他做了個鬼臉,“你可以的,對不對?一個人待在這套鬼氣森森的大房子裡?”他笑道。

    我覺得自己猶如被揍了一拳,他的笑我很熟悉,和你笑起來像極了。

     “我不相信有鬼。

    ”我輕蔑地說。

     “你連那個一直打算懲罰出軌丈夫,最後抱着孩子跳海的格麗塔都不怕?” “噢,滾你的吧,”我笑着搗了他的上臂一拳,“你根本沒變,不是嗎?還是那個讨人厭的哥哥,總想着吓唬人。

    ” 他聳聳肩,但我看得出他很高興。

    接着我意識到,自從你失蹤以後,他一定非常懷念這樣的關系,也許在這裡見到我讓他想起了你,想起我們的童年。

    他真的需要我的幫助來揭開你失蹤的真相嗎?還是他隻想讓我到這裡來,因為我能夠令他想起我們曾經擁有的一切? 還有我們已經失去的一切。

     丹尼爾去車上幫我拿行李,我走進客廳拉開窗簾。

    暗沉的夜幕下,隻能看到老碼頭的黑色輪廓,靠近入口處有兩根老式燈柱,照亮了周圍的一圈破碎的木闆和腐爛的框架,如同舞台上的聚光燈。

    涼亭的圓頂在遠處若隐若現,宛如地平線上的墨漬。

    一股寒意沿着我的脊背流淌而下,我猛然拉上了窗簾。

     我退入廚房,給我們兩人各沏了一杯茶,注意到丹尼爾(也有可能是房東)已經出門為我采購了一些必需品——包括面包、牛奶和袋泡茶——我有些感動。

     “我不記得你喝茶加不加糖了。

    ”端着兩隻馬克杯回到客廳,我說,他正躺在沙發上,腳旁是我的行李。

    爐火已經點燃。

     “不加,我本人就已經夠甜的了。

    ”他咧嘴笑道,接過我手裡的杯子,“謝謝。

    ” “廚房裡的牛奶和茶包是你放的?” 他聳聳肩。

    “我覺得你可能需要。

    你的旅行箱裡都有什麼?簡直能有一噸重。

    ” “你想知道?”我坐在他旁邊,開始逗他,“謝謝你,牛奶和茶包……”我撫摸着他的胳膊,但他的身體僵硬起來,我隻好收手,接下來的輕佻話也講不出來了。

     他修長的手指握着杯子,吹了吹杯中的茶水,呷了一口。

     “那個,這麼多年來,你都做了什麼?”我盡量語氣輕快地說。

     他皺起眉頭,抓緊杯子。

    我注意到他右手無名指上戴了一枚純銀戒指,不知道是誰給他的。

    起初他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我擔心可能冒犯了他,卻不清楚原因。

    我通常能夠憑直覺感知他人的情緒和感受,知道在什麼時候提出什麼樣的問題最合适,或者該在何種時機運用無可挑剔的贊美技巧打破僵局。

    我為此感到自豪,這也是我工作時的看家本領,但今晚我卻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

    在你最好的朋友的殘骸被人發現的第二天,你該怎麼和她的哥哥說話?如何選擇恰當的話題? 他擡起頭,越過馬克杯的邊沿看着我,“呃,我過得有點堕落,”他聳聳肩,表情很尴尬,“你知道那是什麼樣子的。

    ” 我點點頭,想起你對他的擔憂。

    他沒能拿到中學文憑,找工作也不積極。

    你不是一直擔心他會永遠困在奧德克裡夫嗎?“後來,我決定追随自己的夢想。

    音樂。

    ” 我的心一沉。

    “你還在搞樂隊?”我記得那支樂隊——主要因為他們都是垃圾,但這并不能阻止他們幾乎每個周末都到布裡斯托爾的地下酒吧演出。

    作為吉他手,丹尼爾的技術不壞,但樂隊的最大欠缺是主唱西德唱歌跑調,并且似乎沒有人願意告訴他這一點。

     他笑了起來。

    “當然沒有。

    我意識到,比起做音樂,我更擅長撰寫與音樂有關的故事,所以我上了大學,獲得了新聞學學位,成了音樂記者。

    ” “哇哦,你從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