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品行不正的人,遲早會栽跟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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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他們肯定是要防範的。
如果能力差的人,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又是抓不到人,到時又不了了之。
第三,我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對被害人家裡已經作出了承諾,我的承諾是嚴肅的、莊重的,必須兌現的。
因此,從今天開始,我對這個案子進行直接監督,從你們的偵察活動,一直到法院的判決。
我要全程跟蹤監督。
因此,希望你們将偵察活動,發現的情況及問題,下一步的打算,每周向我們通報一至兩次。
簡書記非常果斷,完全支持了我的意見,他說:徐局長,黃檢這三條意見是非常寶貴的,是非常嚴肅認真的,是搞好這個案子的前提保障。
徐局長當場表态:黃檢,你這三條我都做得到。
他馬上給肖支隊長說:誰負責這個案子,每周向黃檢報告一到兩次你們的偵察情況。
當時還使用BP機。
電話聯系不上時他們一有信息就發到BP機上。
我對案情發展心中有數。
負責該案的公安同志認真負責,蹲點守候,非常辛苦,曆經49天,兩個嫌疑人同時被抓獲。
那時,我正好兼管刑事檢察。
但在犯罪嫌疑人被捕後,在取證時又遇到阻力。
許多證人都不敢站出來作證,都是我們在審查起訴期間秘密請到檢察院來,作出安全保障承諾後,他們才敢作證的。
市中級人民法院将該案安排在農大禮堂召開審判大會公開審理。
樓上樓下,人山人海,禮堂外區還圍滿了人,周邊的老百姓都來參加了。
通過庭審調查質證,法院當庭審判,對兩名罪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并經高級法院核準,于2000年4月28日被槍決。
受害人的冤申了,罪犯受到了嚴懲。
雖然罪犯被捕後,被害人的親屬及所在村的村長來院放鞭炮,到我辦公室贈送“匡扶正義”的紅匾,說我不但為劉政權申了冤,還為當地百姓除了霸,講了不少感激的話語;雖然法院領導說,沒有你老黃這一個鐵杆監察領導,這個案子可能會石沉大海;雖然在我應邀參加審判大會時,被害人的親屬向當地百姓說——這就是我家的救命恩人黃檢察長,這是黃青天,但我沒有平日裡那種成功的喜悅,内心充滿了感慨與沉思。
因為這個案子雖然我該管,但應該不是拖那麼久才由我管起來呀!遲來的正義,給受害人和當地百姓造成了多大的傷害誰能說清呢! 這個案子當時在全國都有一點影響。
我還收到過各地一些基層老幹部和百姓的表揚信。
說老實話,我是不想報道這件事,當時有幾個記者來找我,我說,這事不宜報道,搞出去是一件醜事,天天談為人民服務,身邊這樣嚴重的案子都沒人管,這不是諷刺!我說,别宣傳,我隻要對得起老百姓就行了。
但是,他們可以查案卷,可以走訪被害人的親屬和辦案人員,他們還是在《長沙晚報》、《湖南日報》整版報道了這個案子。
接着有幾家電視台的記者要求采訪我。
我說:同志們,你們這樣搞,我都不好做人的,别人會以為我在沽名釣譽。
其中一個記者道:“黃檢,你伸張了正義,你還得弘揚法制。
”幾個鏡頭對着我。
我是個性情中人,接着就回答了他幾個問題。
其中一記者問:我們知道這種傷害的案子是由公安管,你為什麼要管? 我說,根據法律規定,我們有法律監督權…… 又一記者提問道:你通過處理這一案子有什麼體會? 我當時沒有遮掩道:我有幾點體會。
第一,我發現我們的公民依法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意識淡薄,劉政權一家因為這個案子被害得慘不忍睹,他們在通過法律手段遇到障礙以後,沒有矢志不渝地繼
如果能力差的人,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又是抓不到人,到時又不了了之。
第三,我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對被害人家裡已經作出了承諾,我的承諾是嚴肅的、莊重的,必須兌現的。
因此,從今天開始,我對這個案子進行直接監督,從你們的偵察活動,一直到法院的判決。
我要全程跟蹤監督。
因此,希望你們将偵察活動,發現的情況及問題,下一步的打算,每周向我們通報一至兩次。
簡書記非常果斷,完全支持了我的意見,他說:徐局長,黃檢這三條意見是非常寶貴的,是非常嚴肅認真的,是搞好這個案子的前提保障。
徐局長當場表态:黃檢,你這三條我都做得到。
他馬上給肖支隊長說:誰負責這個案子,每周向黃檢報告一到兩次你們的偵察情況。
當時還使用BP機。
電話聯系不上時他們一有信息就發到BP機上。
我對案情發展心中有數。
負責該案的公安同志認真負責,蹲點守候,非常辛苦,曆經49天,兩個嫌疑人同時被抓獲。
那時,我正好兼管刑事檢察。
但在犯罪嫌疑人被捕後,在取證時又遇到阻力。
許多證人都不敢站出來作證,都是我們在審查起訴期間秘密請到檢察院來,作出安全保障承諾後,他們才敢作證的。
市中級人民法院将該案安排在農大禮堂召開審判大會公開審理。
樓上樓下,人山人海,禮堂外區還圍滿了人,周邊的老百姓都來參加了。
通過庭審調查質證,法院當庭審判,對兩名罪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并經高級法院核準,于2000年4月28日被槍決。
受害人的冤申了,罪犯受到了嚴懲。
雖然罪犯被捕後,被害人的親屬及所在村的村長來院放鞭炮,到我辦公室贈送“匡扶正義”的紅匾,說我不但為劉政權申了冤,還為當地百姓除了霸,講了不少感激的話語;雖然法院領導說,沒有你老黃這一個鐵杆監察領導,這個案子可能會石沉大海;雖然在我應邀參加審判大會時,被害人的親屬向當地百姓說——這就是我家的救命恩人黃檢察長,這是黃青天,但我沒有平日裡那種成功的喜悅,内心充滿了感慨與沉思。
因為這個案子雖然我該管,但應該不是拖那麼久才由我管起來呀!遲來的正義,給受害人和當地百姓造成了多大的傷害誰能說清呢! 這個案子當時在全國都有一點影響。
我還收到過各地一些基層老幹部和百姓的表揚信。
說老實話,我是不想報道這件事,當時有幾個記者來找我,我說,這事不宜報道,搞出去是一件醜事,天天談為人民服務,身邊這樣嚴重的案子都沒人管,這不是諷刺!我說,别宣傳,我隻要對得起老百姓就行了。
但是,他們可以查案卷,可以走訪被害人的親屬和辦案人員,他們還是在《長沙晚報》、《湖南日報》整版報道了這個案子。
接着有幾家電視台的記者要求采訪我。
我說:同志們,你們這樣搞,我都不好做人的,别人會以為我在沽名釣譽。
其中一個記者道:“黃檢,你伸張了正義,你還得弘揚法制。
”幾個鏡頭對着我。
我是個性情中人,接着就回答了他幾個問題。
其中一記者問:我們知道這種傷害的案子是由公安管,你為什麼要管? 我說,根據法律規定,我們有法律監督權…… 又一記者提問道:你通過處理這一案子有什麼體會? 我當時沒有遮掩道:我有幾點體會。
第一,我發現我們的公民依法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意識淡薄,劉政權一家因為這個案子被害得慘不忍睹,他們在通過法律手段遇到障礙以後,沒有矢志不渝地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