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四條死路——小人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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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則“狐狸與烏鴉”的寓言故事,大概人皆能詳,婦孺皆知。

     故事講的是狐狸想吃烏鴉嘴叼着的那塊肉,卻無奈烏鴉站在高高的樹枝上,于是狡猾地心生一計,鼓動如簧之舌極盡吹捧之辭,又是誇烏鴉的黑西裝如何如何有氣質,又是誇烏鴉嗓子如何如何嘹亮,又是誇烏鴉唱歌如何如何動聽,直把烏鴉誇得心花怒放,嗓子眼兒發癢,忍不住張開小嘴要唱上一段兒。

    如此一來,那塊到嘴的美味自然落入了狐狸之口。

     狐狸所耍弄的,不過是拍馬屁的招數,卻不費吹灰之力便可奪人之食,可見拍馬屁之功效。

    烏鴉賠了美味又丢面子,在于不谙馬屁之危害、狐狸之企圖,而一些人明知對方不過是阿谀奉承,也明知拍馬屁者用意何在,卻樂于自欺欺人地接納享用,這豈不比烏鴉更為可笑? 拍馬屁實為賄賂之一種。

    我們一般将賄賂理解為用财物買通他人,實則不僅僅如此。

    不花一分錢便能“空手套白狼”,單憑三寸不爛之舌便能達到某種不光彩個人目的的事情并不鮮見。

     看來,用财物買通他人和用花言巧語糊弄他人,雖手法各異,但出發點相同,結果相同。

    故而,拍馬屁同樣是一種賄賂,如果将前者稱作“物質賄賂”的話,那麼拍馬屁便是一種“精神賄賂”。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狀況?首先是因為有“需求”。

    人都有弱點,人都愛聽好話,尤其是拍得十分到位的話。

     個别領導幹部愛慕虛榮、喜歡自我膨脹,但自己來标榜畢竟太露骨、太低俗,倘由他人代“勞”,豈不妙哉?“水平”高的領導幹部是不屑于自彈自唱的,所以他們需要“吹鼓手”,需要精神“按摩師”;其次是有“供給”。

     衆所周知,行賄者的訣竅是“欲取之,必先與之”。

    但“與”什麼、怎樣“與”,卻大有學問。

    “銀彈”、“肉彈”的威力自不待言,但這種“與”有可能招緻牢獄之災,風險實在太大。

     那麼,有沒有辦法能夠既避免風險又達到目的呢?有,這就是專給那些熱衷“政績”、愛聽好話的領導幹部去充當“吹鼓手”和精神“按摩師”。

    既然存在供求關系,“精神賄賂”的市場便應運而生。

     “精神賄賂”花樣百出、手法多變,有專家歸納了常見的有如下三類: 一是溜須拍馬,胡吹亂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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