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六道關卡—一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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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甚至不敢跟領導提建議?因為你太認真地履行職責或老跟領導提建議,就會給自己設置障礙。

    人都會趨利避害。

    有包容心的領導不會計較。

    若遇上一個小人,你的麻煩就大了。

    但是,當領導者,該做的事不做是渎職,該說的話不說也是渎職。

     一個領導若失去良知,就必然會失職、渎職。

    失職、渎職,危害的是人民和國家的利益。

     一系列重大的礦山、食品、醫療衛生等等事故發生了之後,數十條、數百條珍貴的生命化為永遠的冤魂,他們的家庭成為悲慘的世界;一個個上百萬、上千萬甚至數億元的天字号損失擺在我們面前,我們的國力受傷了,我們的民族利益受傷了…… 面對這些,有的人歸咎于國民素質不高而歎息不已,别有用心的一些勢力對我們的執政能力發出質問,我們也就應該問問我們自己:“我們究竟是怎麼了?”這就是我要思考的當領導的第六道關卡——渎關。

     如今,渎職犯罪造成的損失正在不斷創出新高,且越來越大。

     原浙江金華縣長王新根玩忽職守,放縱虛開增值稅發票,價稅合計40多億元,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7億多元;廣西南丹“7·17”特大礦難令人震驚,由于當地政府領導的嚴重渎職,助纣為虐,緻使南丹當地的非法采礦非常猖獗,礦産資源管理秩序非常混亂,給國家、給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帶來極其嚴重的損失。

    南丹縣委書記、副書記、縣長、副縣長、礦産資源管理局局長、副局長等15名領導因濫用職權罪被查處;南丹礦難就是典型的政府領導渎職犯罪帶來的災難;1999年1月4日綦江虹橋垮塌,造成40人死亡,1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621萬元,使國家财産和人民群衆生命安全遭受巨大損失,在國内外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

     經查明,虹橋垮塌是一起有關領導幹部和有關人員嚴重失職、渎職,少數腐敗分子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建設管理混亂,設計、施工質量存在嚴重問題而導緻的特大責任事故。

     這些損失和傷亡後果令人痛惜,但背後的渎職犯罪才是罪魁禍首!這是一些見之于各種媒體為公衆詳知的大案,而發生在基層的渎職案件更是舉不勝舉,時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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