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瞞天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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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因為勞爺這家夥特别愛好喝黑咖啡,還是這個“精英會所”原先就有這麼一個待客項目,他倆在二樓幽暗的茶座式小廳裡坐了沒多大一會兒,那位女領班又給他倆每人送了一杯黑咖啡過來。

    黑咖啡喝着雖苦,但聞着,的的确确挺香。

    而莫名出處的背景音樂在深棕色的方木柱和大棵的桶栽鳳尾竹之間悉心遊巡。

    其間不時出現的鋼琴獨奏段落,讓人跳出這幢空空蕩蕩,略嫌清寂的會所大屋,去體會一種清新和悠遠,仿佛那半畝陰暗的山澗池塘中忽然遊出兩三尾金色的鯉魚,又忽然間飄灑過一陣青豆般的雨點。

     落座後,勞爺好長一段時間都低垂着腦袋,不開口。

    其實,昨天下午,或更早一點的時間,内部有人已經從省城打電話來告訴他,省廳這一兩天裡可能會派一個叫邵長水的人來找他“說事兒”。

    應該說,他對邵長水的到來是有一定思想準備的。

    也應該說,接到邵長水到達後打給他的第一個電話時,他所做的那種顯得過于生分的反應,其實是一種故意的做作。

    他覺得對待“說客”,不管他是誰,一般情況下,一開始都不能表現得過于熱情。

    而今天臨近中午時分,也是這個“内線”又打電話來告訴他,最高人民法院決定暫緩對祝磊執行死刑判決。

    正是這個電話,使他改變了中午原定和邵長水“共進午餐”的約定。

    這個消息當然會給勞爺相當的震撼。

    也讓他感到高興,感到寬慰。

    首先,這說明相當高的一級組織已經意識到祝磊這案子并非是孤立的命案。

    暫時不處決這個開槍殺人的副市長,絕對有助于進一步搞清案子背後的謎團。

    而這個決定,同樣也有助于勞爺完成自己的那個“使命”。

    當初他的确從某人那裡領受了這樣一個“任務”,要查一查代省長顧立源在陶裡根任職期間的問題,查一查祝磊的犯案跟這位顧代省長到底有何種關系。

    即便不可能“徹底查清”,也要查出個基本情況來,給人以這樣一個回話:顧在陶裡根任職期間到底有沒有問題。

    顧和祝磊的出事到底有沒有關系。

    從這個角度來說,最高院的這個最新決定是有助于他完成任務的。

    他應該為此感到高興和寬慰。

    但這時他卻高興不起來。

    在陶裡根的這數月,他内心發生了一種讓他自己也感到“可怕”的變化。

    他說不清這到底是一種什麼變化。

    惟一清楚的是,自己在變。

    惟一清楚的是,一直以來以為這一把年紀和閱曆的自己,不會再改變什麼了,但事實上,卻還在變,而且還發生了相當重大的變化。

    現在,“老辣”而“狡黠”的他,從最高院的這個最新決定中,品味出的反倒是一股“火藥”氣息。

    也就是說,最高院的這個最新決定,有可能使他,也有可能使那個“副市長”祝磊面臨一個更加危險複雜的局勢。

    他知道有人希望盡快處決這個祝磊。

    這樣就可以一筆抹去許多尚未得到揭露的内幕。

     拿到死刑判決後,祝磊一直聲稱絕不上訴,誠心誠意接受黨和人民對自己最嚴厲的懲罰;從此以後便再不開口說話,一直沉默了六天,一直盤腿坐在市局看守所的死刑犯囚室裡,一動不動。

    幾天時間,頭發便全花白了。

    到第七天,他開始躁動,打顫,開始坐不住了。

    他常常仰頭呆望囚室上方那個小小的鐵窗。

    他會突然回過頭來征詢般看着那幾個被派來監督守候他的“難友”。

    (犯罪分子被判死刑後,看守所方面都會派一些表現較好的輕刑犯進駐同一監室,去執行“監護”任務。

    除了監督,從思想上幫着做些疏導工作外,也确有從人道的角度出發,在生活上給予恰當的幫助的意思。

    因為被判死刑後,一直到被執行前為止,人犯都得戴着手铐和腳鐐,生活上确會感到有所不便。

    )深夜他會突然大汗淋漓地驚起,嘴裡嘟嘟囔囔地不知在念叨些什麼。

    他急劇地消瘦,不肯吃東西。

    有一天,他躺了一整天。

    不吃。

    不喝。

    不動。

    一直閉着眼睛,流着虛汗,喘着粗氣。

    把那幾個監護他的“難友”吓得夠嗆,也擔心得夠嗆。

    一直到傍晚時分,仍不見有啥緩轉,他們不得不向管教報告。

    當管教帶着獄醫和兩名“隊長”趕來時,他卻已經坐了起來,突然間變得無比地鎮靜和平和。

    頭腦也變得很清醒。

    他說,第一,他決定要上訴了。

    第二,他需要一些紙和筆,要寫一份重要的材料。

    材料寫得很長,也寫得很快,顯然是早就“爛熟于胸”。

    寫完後,密封好了,他說他一定要親自當面交給省委書記本人。

    看守所方面告訴他,這是不可能的事。

    你要認清自己的身份。

    你已經不是當年那個“副市長”了。

    你現在要嚴格遵守監規。

    你可以寫任何你想寫的交代、揭發材料。

    但任何材料必須經看守所方面轉交。

    “如果誰想見誰就見誰,這還叫看守所嗎?這點道理,還用我多說?這一段時間以來,你對我們的工作,一直都配合得挺好的,表現得挺有風度,挺有水準。

    這一回,咋的了?”“我知道我現在是死刑犯,不能提這樣的要求……”“那不就得了?把材料給我們。

    你還信不過我們?”“我這材料裡涉及黨内重大機密。

    ”“你不是已經密封了嗎?”“對不起。

    我必須當面交給省委書記本人。

    ”“我說你這人啊,你不想想,你當副市長那會兒,一張嘴就能見到省委書記本人嗎?不能吧?那時候都不能,這會兒怎麼就能了呢?摔了這麼大個跟頭,怎麼還沒明白點事理兒?得了得了,快把材料交出來吧。

    别添亂了。

    ”但不管看守所領導怎麼勸說,這位前“副市長”都不肯把材料讓他們轉交。

    看守所的人其實也沒太把這檔子事當一回事。

    有的領導還認為:“嗨,啥材料,啥重大機密嘛。

    還不是為了多活幾天,編出來的借口呗。

    這手法,小兒科,早先好些個死刑犯都跟我們耍過!”更多的人則是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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