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我是怎麼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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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小石子兒,成十字形,那意思就是幫中光棍借用,即日便可奉還。

    這麼一折騰,另隻鞋怎好再穿在腳丫子上呢?老大哥索性打了雙赤腳上路,不意才到地頭兒上便踏了個血流如注。

     “那為什麼警察車頂上的燈都破了呢?”我還是那個老問題。

     老大哥眨巴眨巴眼,道:“我也不知道。

    聽兩個站崗的說是教一聲口哨給震的,我說那是胡扯八蛋。

    ” 誰也不知道:老大哥自己有沒有胡扯八蛋?倒是沒過多久之後,我們那個眷村遷到中華路、西藏路口附近,俗稱南機場的便是——此地離植物園很近,我經常前去練拳、寫生、偷看情侶把手伸到對方的衣衫裙褲裡去掏抓摸擠。

    有一回突然想起老大哥說的往事,便前去荷塘小亭印證一番。

    果不其然,亭中靠西的一側地上的确有一方石闆比其餘的地面高出整整二分來。

     那一次我不但相信老大哥沒有唬弄我,也違背了我自己的誓言——我把老大哥混幫的事告訴了孫小六。

    當然,不祇是“告訴”而已,我還加了不少作料進去。

    我說:我老大哥在那亭子裡殺過一個人,用的是一種叫“霹靂腳”的功夫。

    那“霹靂腳”穿鞋使不出來,非光着一雙腳巴丫子不可。

    光腳使“霹靂腳”,一踢之下,腳底彷佛生出千百根尖針利刺一般的物事,上面貫通内力,有如電流,一擊便足以緻命。

    我說我老大哥一腳踢死個黑道大哥,心想惹了大麻煩,本來準備把那人的屍體扔進荷塘了事,又怕他過兩天浮上來,于是幹脆撬起小亭地上的一塊大石闆,把那黑道大哥給埋在下面,多餘的土方就掃進荷塘,再将石闆嵌回去,可還是高出來一點點;而那石闆就踩在孫小六腳底下。

     當時孫小六才八歲,聽完我瞎編的故事低頭瞥廣一眼,登時大叫出聲,狂啼不止。

    我心裡其實是非常非常之爽的。

    之所以欺負孫小六會令我非常非常之爽,乃是因為他姊小五的緣故。

    他姊小五和我同年,生得很美,做一手極好的女紅,國中畢業就在家織毛線、鈎桌巾、幹家務活兒。

    我幾次約她上植物園,想把手伸進她裙子底下去摸兩把,她都不許。

    可她是願意跟我逛逛、走走,沒勁極了。

    有一回我摸着她的奶幫子,她反手把我給擒住,當場崩折了我的小拇指,又随即給接回去,說:“再毛手毛腳我折了你的小鳥。

    ”之後我再也沒約過她,可是卻開始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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