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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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棚雜憶》寫于一九九二年,為什麼時隔六年,到了現在一九九八年才拿出來出版。

    這有點違反了寫書的常規。

    讀者會懷疑,其中必有個說法。

     讀者的懷疑是對的,其中确有一個說法,而這個說法并不神秘,它僅僅出于個人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一點私心而已。

    我本來已經被“革命”小将—其實并不一定都小—在身上踏上了一千隻腳,永世不得翻身了。

    可否極泰來,人間正道,浩劫一過,我不但翻身起來,而且飛黃騰達,“官”運亨通,頗讓一些痛打過我,折磨過我的小将們膽戰心驚。

    如果我真想報複的話,我會有一千種手段,得心應手,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夠進行報複的。

     可是我并沒有這樣做,我對任何人都沒有打擊,報複,穿小鞋,耍大棒。

    難道我是一個了不起的寬容大度的正人君子嗎?否,否,決不是的。

    我有愛,有恨,會妒忌,想報複,我的寬容心腸不比任何人高。

    可是,一動報複之念,我立即想到,在當時那種情況下,那種氣氛中,每個人,不管他是哪一個山頭,哪一個派别,都像喝了迷魂湯一樣,異化為非人。

    現在人們有時候罵人為“畜生”,我覺得這是對畜生的污蔑。

    畜生吃人,因為它餓。

    它不會說謊,不會耍刁,決不會先講上一大篇必須吃人的道理,旁征博引,洋洋灑灑,然後才張嘴吃人。

    而人則不然。

    我這裡所謂“非人”,決不是指畜生,隻稱他為“非人”而已。

    我自己在被打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的時候還虔信“文化大革命”的正确性,我焉敢苛求于别人呢?打人者和被打者,同是被害者,隻是所處的地位不同而已。

    就由于這些想法,我才沒有進行報複。

     但是,這隻是冠冕堂皇的一面,這還不是一切,還有我私心的一面。

     了解“十年浩劫”的人們都知道,當年打派仗的時候,所有的學校、機關、工廠、企業,甚至某一些部隊,都分成了對立的兩派,每一派都是“唯我獨左”、“唯我獨尊”。

    現在看起來兩派都搞打、砸、搶,甚至殺人,放火,都是一丘之貉,誰也不比誰強。

    現在再來讨論或者辯論誰是誰非,實在毫無意義。

    可是在當時,有一種叫做“派性”的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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