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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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他身上就有突厥人的血液,這從他兩個子女的名字就可以得到證實。

    他的兒子叫“頗黎”,這在漢文中無法解釋,其實這是突厥語“狼”的譯音。

    狼是突厥人的圖騰,用頗黎作人名像漢族人用“龍”取名一樣。

    李白的女兒叫“明月奴”,在今天的維吾爾族中叫“阿衣努兒”的女孩子很多,“阿衣”是月亮,“努爾”是光,明月奴,月是意譯,奴是音譯。

    而李白本人長的眼睛正是突厥的眼睛特征…… ——孟馳北《草原文化與人類曆史》 有了張繼原時不時的馬駒肉接濟,那段時間小狼的肉食供應一直充足。

    但陳陣一想到狼群裡的小狼,有那麼多狼媽的悉心照顧,他就覺得自己應該讓小狼吃得再好一點,吃撐一點;再多多地遛狼,增加小狼的運動時間。

    可是,眼看剩下的馬駒内髒隻夠小狼吃一頓了,何況狗們已經斷頓。

    陳陣又犯愁了。

     前一天傍晚他聽高建中說,西南方向的山坡下了一場雷陣雨,大雷劈死了一頭在山頭吃草的大犍牛。

    第二天一早,陳陣就帶上蒙古刀和麻袋趕到那個山頭,但還是晚了一步,山坡上隻剩下連巨狼都啃不動的牛頭骨和大棒骨,狼群連一點肉渣都沒給他剩下。

    他坐在牛骨旁邊仔細看了半天,發現牛骨縫邊上有許多小狼尖尖的牙痕。

    大狼大口吃肉塊,小狼小牙剔肉絲,分工合作,把一頭大牛剔刮得幹幹淨淨,連蒼蠅都氣得哼哼亂叫,叮了幾口就飛走了。

    三組的一個老牛倌也來到這裡,這頭隻剩下骨頭的牛好像就是他牛群裡的。

    老人對陳陣說:狼群不敢來吃羊了,騰格裡就殺了一頭牛給狼吃。

    你看看,早不殺晚不殺,專等傍黑殺,民工想第二天一早把死牛拉回去吃肉都不趕趟了。

    年輕人,草原的規矩是騰格裡定的,壞了規矩是要遭報應的。

    老人陰沉着臉,夾了夾馬,朝山下的牛群慢慢走去。

     陳陣想,老牧民常常挂在嘴邊的草原規矩,可能就是草原自然規律,自然規律當然是由蒼天即宇宙“制定”的,那麼他在原始遊牧的條件下養一條狼,肯定打亂了遊牧的生産方式,小狼已經給草原帶來了許多新麻煩。

    他不知道小狼還會給牧民,給他自己添什麼新麻煩……陳陣空手而歸,一路思緒煩亂。

    他擡起頭仰望騰格裡,長生天似穹廬,籠蓋四方。

    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不見狼。

    在草原,狼群像幽靈鬼火一樣,來無影,去無蹤;常聞其聲,常見其害,卻難見其容,使人們心目中的狼越發詭秘,越發神奇,也把他的好奇心、求知欲和研究癖刺激得不能自已。

    自養了小狼以後,陳陣才真實地摟抱住了活生生的狼——一條生活在狼圖騰信仰包圍中的狼。

    曆經千辛萬苦,頂住重重壓力和兇險,他已是欲罷不能,如何輕言放棄和中斷呢? 陳陣跑到民工營地,花高價買了小半袋小米,他隻能給小狼增加肉粥中的糧食比例,争取堅持到下一次殺羊的時候,也打算讓狗們也接上頓。

    陳陣回到家剛準備睡一小覺,突然發現家中的三條小狗歡叫着朝西邊方向猛跑。

    陳陣出門望去,隻見二郎、黃黃和伊勒從山裡回來了。

    二郎和黃黃都高昂着頭,嘴上叼着一隻不小的獵物。

    黃黃和伊勒也忍受不了半饑半飽的日子,這些天經常跟着二郎上山打食吃。

    看來今天它們大有獵獲,不僅自己吃得肚兒溜圓,而且還開始顧家了。

     他急忙向它們迎上去。

    三條小狗争搶大狗嘴上的東西,二郎放下獵物将小狗趕開,又叼起獵物快步往家裡跑。

    陳陣眼睛一亮,二郎和黃黃嘴上叼着的竟是旱獺子,連伊勒的嘴上也叼着一隻一尺多長的金花鼠,個頭有大白蘿蔔那樣粗。

    陳陣還是第一次見到自家的獵狗往家叼獵物,興奮地沖上前想把獵物拿到手。

    黃黃和伊勒表功心切,急忙把獵物放到主人腳下,然後圍着陳陣笑哈哈地又蹦又跳,使勁掄搖尾巴,掄了一圈又一圈。

    黃黃甚至還做了一個他從來沒見過的前腿分開的劈叉動作,前胸和脖子幾乎碰到了獺子,那意思是告訴主人這獵物是它抓到的。

    獺子的身子腹部露出一排脹紅的xx頭,那是一隻還在喂奶的母獺。

    陳陣連連拍擊兩條狗的腦袋,連聲誇獎:好樣的!好樣的! 但是,二郎卻不肯放下獺子,竟然繞過陳陣徑直朝小狼那邊跑。

    陳陣見二郎叼的獺子又大又肥,馬上猛追幾步,雙手抓住二郎的大尾巴,從它的嘴上搶下大獺子。

    二郎倒也不氣惱,還朝他輕輕搖了幾下尾巴。

    陳陣抓住獺子的一條後腿,拎了拎,足足有六七斤重,皮毛又薄又亮。

    這是剛剛上足夏膘的大公獺子,油膘要等到秋季才有,但肉膘已經長得肉滾滾的了。

    陳陣打算把這隻獺子留給人吃,包裡的三個人已經好久沒吃到草原野味了。

     陳陣左手拎着大公獺,右手拎着大母獺和大鼠,興沖沖往家走,三條大狗互相逗鬧着跟在主人的身後。

    陳陣先把大公獺放進包,再關上門。

    小狗們還從來沒吃過旱獺,好奇地東聞聞,西嗅嗅,它們還不會自己撕皮吃肉。

     陳陣決定将那隻瘦母獺喂三條小狗,把那隻又肥又大的金花鼠囫囵個地喂小狼,讓它嘗嘗野狼們最喜歡吃的美味,也好讓它鍛煉鍛煉自己撕皮吃肉。

     夏季的旱獺皮,隻有毛沒有絨,不值錢,收購站也不要。

    于是陳陣用蒙刀把獺子連皮帶肉帶骨帶腸肚,分成四等份,三份給小狗,另給小狼留一份下頓吃。

    陳陣把三大份肉食分給小狗們,小狗們一見到血和肉,就知道怎麼吃了,不争不搶,按規矩就地趴在自己那一份食物旁邊大嚼起來。

    三條大狗都露出笑容,它們一向對陳陣分食的公平很滿意。

    陳陣這種公平待狗的方法,還是從傑克·倫敦的小說《荒野的呼喚》裡學來的。

    這本小說自打借出去以後,已經轉了兩個大隊的知青包,再也收不回來了。

     三條大狗肚皮脹鼓鼓的。

    立下軍功應及時獎勵,這是古今中外的傳統軍規,也是蒙古草原的老規矩。

    陳陣從蒙古包裡拿出四塊大白兔奶糖來犒賞大狗。

    他先獎給了二郎兩塊,二郎叼住不動,斜眼看主人怎樣獎賞黃黃和伊勒,當二郎看清了它倆各自隻得到一塊糖,它便得意地用爪子和嘴撕紙吃糖,嚼得咔吧咔吧作響。

    黃黃和伊勒比二郎少得了一塊糖,但也都沒意見,立即開吃。

    陳陣懷疑,它們倆叼的獵物可能都是二郎抓獲的,它倆隻是幫着運送回來而已。

     小狼早已被血腥氣味刺激得後腿站立,挺起少毛的肚皮,瘋狂地亂抓空氣。

    陳陣故意不去看它,越看它,它就會被鐵鍊勒得越狠。

    一直到把大狗小狗擺平之後,陳陣才去擺弄那隻大鼠。

    草原鼠品種繁多,最常見的是黃鼠、金花鼠和草原田鼠。

    蒙古草原到處都有金花鼠,任何一個蒙古包外,不到五六米就有鼠洞,鼠們經常站立在洞邊吱吱高叫。

    有時,蒙古包正好支在幾個鼠洞上,鼠們就會馬上改草食為雜食,偷吃糧食、奶食和肉食,在食物袋裡拉屎撒尿,甚至還鑽進書箱裡啃書。

    等到搬家時,人們還會在不穿的蒙古靴和布鞋裡發現一窩窩肉蟲一樣的鼠崽,極惡心。

    牧民和知青都極讨厭草原鼠,陳陣和楊克更是恨之入骨,因為老鼠啃壞了他們的兩本經典名著。

     金花鼠與北京西郊山裡的小松鼠差不多大,隻是沒有那麼大的尾巴,它們也有松鼠一樣的大眼睛,一身灰綠色帶黃灰斑點和花紋的皮毛,還有一條像小刷子似的粗毛尾巴。

     據畢利格老人說,金花鼠是古代蒙古小孩,用小弓小箭練習射獵的小活靶子。

     金花鼠賊精,奔跑速度也極快,而且到處都有它們的洞,出箭稍慢,鼠就紮進洞裡去了。

    蒙古孩子每天隻有射夠了家長規定的數目,才能回家吃飯。

    但射鼠又是蒙古孩子的快樂遊戲,大草原成了孩子們的遊樂園,他們常常玩得上瘾連飯都忘了吃。

    等孩子長大一點,就要換大弓練習騎馬射鼠。

    當年征服俄羅斯的成吉思汗的大将之一、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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