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同戀是一種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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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同性戀是一種生活方式
同性戀者中還有一些人認為自己既非罪惡,也無疾病,同性戀隻不過是一種可供選擇的生活方式。
一位同性戀者說:“人有愛的權利,即愛自己喜歡的人權利。
愛的對象是異性就沒有問題,是同性就不能公開,難道這公平嗎?人有互相愛的權利,人有分房子、入黨、提幹、甚至競選市長的權利,當然首先還是愛的權利。
” 持這類價值觀念的人認為,同性戀取向是個人的事情,社會不應當幹涉。
一位調查對象說:“現在社會對我們這種人的态度不合理,應該給我們這些人一些生活天地。
我們的生活方式不侵害任何人,我們也為社會服務,為什麼隻能過地下生活呢?”有些持有這種觀點的人還附加了一些限制,例如:“對這事我覺得外人沒必要幹涉,但自己也不要放縱,是正常的。
”“強迫别人幹這種事不應該,如果不是強迫的就應允許存在。
”有些人甚至說:“獨身生活久了,習慣了。
隻要社會許可,我樂于公開自己的身份。
” 一位中年同性戀者在很長時間裡一直認為自己不正常,十分痛苦,在他已過“不惑這年”之後,卻逐漸改變了看法,認為“這是自然的”了,他為一個性學會議寫過一篇題為“重新認識同性戀”的文章,其中一些觀點很能代表此類同性戀者的價值觀。
文中指出有三個對同性戀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其一為“變态論”他認為,既然同性戀是古而有之,那它就是常态,不是變态;其二為“道德敗壞論”他認為這不是道德品質敗壞的問題,因為他曾經痛恨自己,極想改變自己,但終于改變不了,可見至少不是明知故犯;其三為“享樂論”他駁斥了一般人認為同性戀者是貪圖享樂這一觀點,反問道:如果是為了追求享樂,為什麼不去找異性呢? 同性戀者中最具自信心的一群認為,同性戀純粹是個人愛好問題,男同性戀和女性公沒有什麼關系,任何人都可能成為同性戀者。
同性戀與正常人相比,隻是某些性方式不一樣,性關系的對象不一樣,其他一切都沒什麼不同。
他們中的一位就:“我之所以接受調查,是因為想讓人們正确對待我們,不要以為我們是怪物、有病、有生理缺陷、十分可怕等等。
一位同性戀者在問卷上寫道:“我們并沒有罪,不應該受到歧視和處分。
我們同樣是血肉豐滿、感情豐富的人,我們渴望得到理解和幫助。
”“應當承認這種現象,有公正看法,不應說是不道德,受人指責歧視,認為是流氓。
”“希望世人不要歧視我們。
我們與大家一樣有人格,我們和大家一樣純潔…我很想公開自己的性對向(性傾向?),不被世人指責,因為我覺得這很正常。
”還有人說不要求社會承認他們,不要求能夠正确看待他們就行了。
“我們不是神經病,不是道德敗壞,這隻不過是一種生活方式,這些人都是自願的。
” 不少持這種觀點的人強調同性戀成因的先天性,他們說:“這不屬于道德問題,許多人是遺傳、先天的,比如有人生來就有女性相貌,與生俱來的。
”他們當中流傳着北京某藝術團體一位藝術家的“事迹”這個同性戀者的單位偏找他,給他作工作,希望他能改變自己的性取向,他回答說:“我沒辦法,你們把我殺了吧。
” 盡管他們強調先天形成的因素,但并不同意有關同性戀者是在男女兩性之外的“第三性”這一觀點,他們說:同性戀的男人也是男人,同性戀的女人也是女人,隻不不定期是選擇了與異性戀者不同的性生活方式了。
當我們問到他們是否對自己的性取向感到有壓力時,他們當中不少人說自己并不感到壓抑,其中一位這樣講:“沒壓力,想清楚就沒壓力了。
我覺得我和别人哪兒都有一樣。
有的人認為自己白天是人,晚上是鬼,這種人越玩越苦惱。
思想跟不上,理論跟不上,就會越玩越痛苦。
這種窩囊廢不如别玩。
想通了一點事沒有。
想不通的人是接受了報上的觀點,認為自己有病,不正常。
我經常和人變我的這些觀點。
” 一位調查對象把這種感覺表達得更加生動,他說:“我翻來覆去想,我的一生隻能是悲劇。
但在我最高興的時候,也會感覺得很幸福,因為大多數人不能理解的,不能感受到的,我能感受到,我好像探索了一點什麼秘密似的。
别人隻有一種幸福和快樂,我卻有兩種。
” 對同性戀現象持有上述價值評判的調查對象,常常強調以下三點事實:第一,具有這種傾向的人很多;第二,這種人什麼地方都有,隻要有足夠大的人群,就會有這種人的存在;第三,這種人社會各個階層、各種職業都有。
首先,關于同性戀群體在人口所點的比例,一位同性戀者這樣說:“你問有多少人?說百分之一你信嗎?我是從分析單位裡的人看出來的。
我們單位一共有多少人,同性戀有幾個人,一除不清楚了。
”提供這個比例數字的人還特地補充道:“我們單位知識分子占一半,工人占一半,是比較有代表性的。
” 一位中年同性戀者說:“八四、八五、八六、八七這幾年,我每月結識好幾個伴侶,結識了好幾十個,有的還有第二、三次接觸。
我能見面眼熟的有一二百人。
有的就是見面彼此點頭打個招呼,有的有親切的感覺。
現在這已
一位同性戀者說:“人有愛的權利,即愛自己喜歡的人權利。
愛的對象是異性就沒有問題,是同性就不能公開,難道這公平嗎?人有互相愛的權利,人有分房子、入黨、提幹、甚至競選市長的權利,當然首先還是愛的權利。
” 持這類價值觀念的人認為,同性戀取向是個人的事情,社會不應當幹涉。
一位調查對象說:“現在社會對我們這種人的态度不合理,應該給我們這些人一些生活天地。
我們的生活方式不侵害任何人,我們也為社會服務,為什麼隻能過地下生活呢?”有些持有這種觀點的人還附加了一些限制,例如:“對這事我覺得外人沒必要幹涉,但自己也不要放縱,是正常的。
”“強迫别人幹這種事不應該,如果不是強迫的就應允許存在。
”有些人甚至說:“獨身生活久了,習慣了。
隻要社會許可,我樂于公開自己的身份。
” 一位中年同性戀者在很長時間裡一直認為自己不正常,十分痛苦,在他已過“不惑這年”之後,卻逐漸改變了看法,認為“這是自然的”了,他為一個性學會議寫過一篇題為“重新認識同性戀”的文章,其中一些觀點很能代表此類同性戀者的價值觀。
文中指出有三個對同性戀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其一為“變态論”他認為,既然同性戀是古而有之,那它就是常态,不是變态;其二為“道德敗壞論”他認為這不是道德品質敗壞的問題,因為他曾經痛恨自己,極想改變自己,但終于改變不了,可見至少不是明知故犯;其三為“享樂論”他駁斥了一般人認為同性戀者是貪圖享樂這一觀點,反問道:如果是為了追求享樂,為什麼不去找異性呢? 同性戀者中最具自信心的一群認為,同性戀純粹是個人愛好問題,男同性戀和女性公沒有什麼關系,任何人都可能成為同性戀者。
同性戀與正常人相比,隻是某些性方式不一樣,性關系的對象不一樣,其他一切都沒什麼不同。
他們中的一位就:“我之所以接受調查,是因為想讓人們正确對待我們,不要以為我們是怪物、有病、有生理缺陷、十分可怕等等。
一位同性戀者在問卷上寫道:“我們并沒有罪,不應該受到歧視和處分。
我們同樣是血肉豐滿、感情豐富的人,我們渴望得到理解和幫助。
”“應當承認這種現象,有公正看法,不應說是不道德,受人指責歧視,認為是流氓。
”“希望世人不要歧視我們。
我們與大家一樣有人格,我們和大家一樣純潔…我很想公開自己的性對向(性傾向?),不被世人指責,因為我覺得這很正常。
”還有人說不要求社會承認他們,不要求能夠正确看待他們就行了。
“我們不是神經病,不是道德敗壞,這隻不過是一種生活方式,這些人都是自願的。
” 不少持這種觀點的人強調同性戀成因的先天性,他們說:“這不屬于道德問題,許多人是遺傳、先天的,比如有人生來就有女性相貌,與生俱來的。
”他們當中流傳着北京某藝術團體一位藝術家的“事迹”這個同性戀者的單位偏找他,給他作工作,希望他能改變自己的性取向,他回答說:“我沒辦法,你們把我殺了吧。
” 盡管他們強調先天形成的因素,但并不同意有關同性戀者是在男女兩性之外的“第三性”這一觀點,他們說:同性戀的男人也是男人,同性戀的女人也是女人,隻不不定期是選擇了與異性戀者不同的性生活方式了。
當我們問到他們是否對自己的性取向感到有壓力時,他們當中不少人說自己并不感到壓抑,其中一位這樣講:“沒壓力,想清楚就沒壓力了。
我覺得我和别人哪兒都有一樣。
有的人認為自己白天是人,晚上是鬼,這種人越玩越苦惱。
思想跟不上,理論跟不上,就會越玩越痛苦。
這種窩囊廢不如别玩。
想通了一點事沒有。
想不通的人是接受了報上的觀點,認為自己有病,不正常。
我經常和人變我的這些觀點。
” 一位調查對象把這種感覺表達得更加生動,他說:“我翻來覆去想,我的一生隻能是悲劇。
但在我最高興的時候,也會感覺得很幸福,因為大多數人不能理解的,不能感受到的,我能感受到,我好像探索了一點什麼秘密似的。
别人隻有一種幸福和快樂,我卻有兩種。
” 對同性戀現象持有上述價值評判的調查對象,常常強調以下三點事實:第一,具有這種傾向的人很多;第二,這種人什麼地方都有,隻要有足夠大的人群,就會有這種人的存在;第三,這種人社會各個階層、各種職業都有。
首先,關于同性戀群體在人口所點的比例,一位同性戀者這樣說:“你問有多少人?說百分之一你信嗎?我是從分析單位裡的人看出來的。
我們單位一共有多少人,同性戀有幾個人,一除不清楚了。
”提供這個比例數字的人還特地補充道:“我們單位知識分子占一半,工人占一半,是比較有代表性的。
” 一位中年同性戀者說:“八四、八五、八六、八七這幾年,我每月結識好幾個伴侶,結識了好幾十個,有的還有第二、三次接觸。
我能見面眼熟的有一二百人。
有的就是見面彼此點頭打個招呼,有的有親切的感覺。
現在這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