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節我們曾經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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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銀河 1988年,我們面臨回國與否的抉擇。

    我們的家庭從1980年結婚時起就一直是個“兩人世界”(我們是自願不育者),所以我們所面臨的選擇就僅僅是我們兩個人今後生活方式的選擇,剔除了一切其他因素。

     這個選擇并不容易,我們反複讨論,權衡利弊,以便做出理性的選擇,免得後悔。

    當時考慮的幾個主要方面是: 第一,我是搞社會學研究的,我真正關心和感興趣的是中國社會,研究起來會有更大的樂趣。

    美國的社會并不能真正引起我的興趣,硬要去研究它也不是不可以,但熱情就低了許多。

    小波是寫小說的,要用母語,而脫離開他所要描寫的社會和文化,必定會有一種“拔根”的感覺,對寫作産生難以預料的負面影響。

     第二,我們兩人對物質生活質量要求都不太高。

    如果比較中美的生活質量,美國當然要好得多,但是僅從吃穿住用的質量看,兩邊相差并不太大,最大的遺憾是文化娛樂方面差别較大。

    我們在美國有線電視中每晚可以看兩個電影,還可以到商店去租大量的錄像帶,而回國就喪失了這種娛樂。

    我們隻好自我安慰道:娛樂的誘惑少些,可以多做些事,雖然是一種強制性的剝奪,也未嘗不是好事。

     第三,我們擔心在美國要為生計奔忙,回國這個問題可以一勞永逸地解決。

    如果一個人要花精力在生計上,那就不能保證他一定能做他真正想做的事,也就是說,他就不是一個自由人。

    在中國,我們的相對社會地位會高于在美國,而最可寶貴的是,我們可以自由地随心所欲地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這對于我來說就是搞社會學研究,對于小波來說就是寫小說。

    除了這兩件事,任何其他的工作都難免會為我們帶來異化的感覺。

     回國已近十年,我們倆從沒有後悔當初的選擇。

    除了我們倆合著的《他們的世界——中國男同性戀群落透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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