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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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但即使他們的腦海中有某一個現實生活中的特定人物存在,也并不是說就要把這個人物原原本本地複制到自己的作品中,或者說他們作品中的人物就與實際生活中的某個人一模一樣。

    首先,這些作家是以自己觀察事物的眼光來審視周圍的人。

    如果他們是些非同尋常的作家,那也就意味着他們看待事物的眼光與衆不同。

    他們從某個人身上隻提取出他們想要的素材。

    他們隻是把這些人當成了能随手挂東西的挂鈎,挂上他們頭腦中想象出來的東西。

    為了滿足他們作品中故事情節的需要,他們會賦予這些模特本不具有的性格特征。

    他們要讓他與故事的情節前後一緻,要有血有肉。

    一個現實生活中的人,不管他多麼優秀,如果要作為小說中的人物,大都存在欠缺。

    要創作,而不是發明出一個完整的人物,這是一種藝術。

    正如我們所知,生活隻是這種創作的源泉。

    因此,批評家們指責一個小說的作者,原因是他們覺得他的作品中的某個人物與他們認識的某個人相似,這就很不公平了。

    如果不允許他從實際生活中的某個人身上提取人物特征,便完全不合情理。

    奇怪的是,這些指責往往都是針對作品中某個受到貶斥的人物。

    如果你在一部小說中描寫某個人物對他母親非常孝順,而卻動手打他的老婆,所有人都會大喊:哦,這個人就是布朗。

    說他打老婆真是太惡毒了。

    而沒有任何人會說這個人是瓊斯或羅賓遜,這兩個人也是有名的孝子。

    我從這個例子中得出了個有點兒出乎意料的結論:我們認識自己的朋友是記住了他們身上的缺點,而非他們身上的優點。

     将一部小說中的人物與實際生活中的某人描寫得過于相像,這是一件再危險不過的事情了。

    這樣的人物與書中故事的情節很難相符。

    而奇怪的是,這樣的人物反而比書中的任何一個其他人物都顯得虛假。

    他無法使讀者感到信服。

    也正因為如此,盡管現實生活中有這樣一位強大而傑出的人物,他後來成了諾思克利夫爵士;盡管許多作家對他頗感興趣,但以往從來沒有任何一位作家能夠在自己的小說中把他描繪成一個栩栩如生的人物。

    而我在小說《整整一打》中就取得了不同的效果,讓莫蒂默·埃利斯這個人物吸引了讀者的關注。

    當然,我在這個小說中沒有用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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