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龜的聲音
關燈
小
中
大
有那麼一段日子,我無法斷定自己是否喜歡皮特·美爾羅斯。
他出版的一本小說,在那些無聊的知名人士中引起了一定轟動——這幫人總是孜孜以求于新的天才出現。
那些除了參加午餐會便無所事事的老年紳士,帶着少女般的熱情誇贊它,那些聲音尖細、跟丈夫抵牾重重的小女人們都認為,這部書給人們展示了希望。
我讀了幾篇評論,意見紛纭不一。
有些評論家認為,作者這部處女作小說的問世,已使他跻身英國一流作家的行列,而其他評論家則嗤之以鼻。
我沒有讀這本書,經驗告訴我,如果一本書引起了關注,你不妨等上一年再去讀它。
如此一來,很多書根本不需要讀的,其數量之大會讓人瞠目結舌。
但一天我碰巧遇到了皮特·美爾羅斯。
我曾受邀參加了一次雪利酒會,盡管有些疑慮。
酒會舉辦地是在布魯姆斯伯裡一座改造過的樓房的頂層公寓。
當我爬上四段樓梯到達那裡時,已經有些氣喘籲籲。
女主人是兩位剛剛步入中年的女士,身材遠比一般人高大。
她們這類女人,熟悉汽車内部的所有構造,喜歡在雨中盡情散步。
即便如此,她們仍然女人味兒十足——喜歡用紙袋子吃飯。
兩人雖然擁有獨立的财産,但從來都沒做過什麼工作。
她們稱自己的客廳為“我們的工作坊”,寬敞而空蕩。
房間裡有不鏽鋼椅子,但看起來似乎難以支撐主人的非凡體重;此外,還有些玻璃面的桌子,和一張覆蓋有斑馬皮的寬大沙發。
牆上裝有書櫥,還挂着英國著名的塞尚、布拉克和畢加索模仿者的畫作。
書櫥裡,除了十八世紀的一些“奇妙”書籍(色情文學是永恒的嘛),隻是在世作家的著作,大多都是初版。
實際上,我被邀請到這裡來就是來給我的一些作品簽名的。
簽名不簽名的無關緊要。
房間裡還有一女子,可能是女主人的妹妹,人也粗壯,盡管沒有女主人那樣粗壯;個子高大,盡管沒有那樣高大;為人熱情,雖然也沒有那樣的熱情。
我沒聽清她的名字——她是邊看那些畫作邊回答的。
坐在我身邊的唯一男賓就是皮特·美爾羅斯。
他很年輕,大約二十二三歲,中等身材,體态笨拙,這使他仿佛蹲在那裡一般。
臉色泛紅,皮膚似乎緊緊地繃在面部骨骼上。
長着閃米特人才有的大鼻子——盡管他并非猶太人。
濃密的眉毛下是一雙警覺的眼睛。
剪短的棕色頭發上滿是頭屑。
穿着褐色的諾福克夾克和灰色的法蘭絨褲子,這些都是切爾西國王大道上光着頭閑逛的藝術類學生才穿的。
粗魯的年輕人!他的行為舉止也毫無引人注目之處。
他自以為是、喜歡争吵,而且頗為偏執。
對他的同行作家,他激情滿懷地表達了内心的蔑視。
他用活潑的語言抨擊那些所謂美名,令我感到有趣。
但我還是謹慎地沒有發言,因為我想到,隻要我稍一轉身,他就會把我的名聲罵個狗屁不是。
想到此,也就覺得沒意思了。
他頗健談,談吐有趣,有時也會表現出機智來。
倘若不是他的俏皮話讓三名女士喪失理智般狂笑不止,我也會跟着輕松地笑一笑。
他隻要一開口,不管好笑與否,是否适宜,三個女人都會放聲大笑。
他講了很多蠢話,因為他一直說個不停,不過有些話也說得巧妙。
他有自己的觀點,盡管粗糙,也不像他本人認為的那樣富有新意,但很真誠。
不過,他給人印象最深刻的還是他的活力,熱切而猛烈,如同一團熾熱的火焰,帶着抑制不住的憤怒,将整個人熊熊燃燒起來,甚至照亮了周圍的人。
這小子是有兩下子,即便如此,臨走時,我仍有幾分好奇,他将來會怎樣呢?我不知道他是否有寫作才華,很多年輕人都能寫出靈性十足的小說——但這說明不了任何問題,不過在我看來,他這個人還是有些與衆不同的地方。
這種類型的人,等到了三十歲,歲月就會磨平他的棱角,閱曆則告訴他,他沒有像他想象的那樣聰明,那樣,他就會變成一個有趣的、讓人愉快的家夥。
不過,我是再也不想見到他了。
讓人吃驚的是,兩三天後,我收到了他寄來的小說,前面的獻詞奉承意味十足。
我讀了一遍,小說顯然帶有自傳性質。
背景在蘇塞克斯的一個小鎮,人物來自中上流社會,是些收入不佳但又力圖想保住體面的人。
小說中的幽默相當殘酷,而且粗俗,書中還充斥着對年老貧困者的嘲弄,讀後讓我大為光火。
皮特·美爾羅斯不知道要承受那些不幸是多麼艱難,不知道為克服那些不幸而做出的努力值得讓人同情,而不是譏笑。
不過書中對場景的描寫、對房間裡的小幅畫作及鄉村印象的描繪都極其出彩,表現出了物質事物的親切和精神之美。
書寫得輕松,毫不造作,語言铿锵,富有美感。
這本書實際上是有些不尋常——我現在明白它為什麼能夠吸引讀者了,那就是,在這部戀愛故事裡,有一股激情存在,它晃悠悠地貫穿在整個情節之中——盡管情節也不過如此。
這本書,按照時尚的說法,不隻有點兒“糙”,而且——還是按照時尚的說法——結尾太含混,沒有一個具體的結果,所以基本上是開頭如何,結尾仍是如何。
不過,青春的戀情的确給人以深刻的印象,理想主義濃郁,而且糾纏着激烈的性愛情節,生動如斯,感觸良深,讓讀者屏氣斂息,欲罷不能,仿佛是生命的脈搏在書頁上悸動。
它跟含蓄毫不沾邊,相反,它荒誕不經,罔顧道德,但又令人愉快,好像一股自然之力,那就是激情了。
我從沒讀過如此令人感動、讓人敬畏的東西。
我給皮特·美爾羅斯寫了封信,告訴他我對他的小說的看法,又建議一起吃頓午飯。
第二天,他打電話過來,我們就約好了。
當我們在一家餐館面對面坐下來時,我發現他有些莫名的羞澀。
我給他遞上一杯雞尾酒。
盡管口齒伶俐,我還是看出他并不自在。
我得出的印象是,他的自信是一種姿态,或許是用來掩飾内心折磨着他的羞怯。
他的舉止唐突而笨拙。
每說出粗魯的話,自個兒就會神經質般地笑起來,以掩飾自己的尴尬。
雖然裝出自信滿滿的樣子,但每時每刻都會讓你幫他獲得安心。
他還會說一些他認為能夠激怒你的話來刺激你——盡管說得模模糊糊,他竭力迫使你承認,他是個優秀的人——像他自己希望認為的那樣。
他想表現出對同行觀點的蔑視,對他來說,什麼都無所謂。
我覺得他是個招人嫌棄的年輕人,不過我并不介意。
頭腦聰明的青年惹人厭煩是很自然的。
他們意識到了自己的天賦,但不知如何運用。
世人不承認他們的成就,他們就會勃然大怒。
他們有東西拿出來,但沒人伸手去接。
對于他們認為理應得到的
他出版的一本小說,在那些無聊的知名人士中引起了一定轟動——這幫人總是孜孜以求于新的天才出現。
那些除了參加午餐會便無所事事的老年紳士,帶着少女般的熱情誇贊它,那些聲音尖細、跟丈夫抵牾重重的小女人們都認為,這部書給人們展示了希望。
我讀了幾篇評論,意見紛纭不一。
有些評論家認為,作者這部處女作小說的問世,已使他跻身英國一流作家的行列,而其他評論家則嗤之以鼻。
我沒有讀這本書,經驗告訴我,如果一本書引起了關注,你不妨等上一年再去讀它。
如此一來,很多書根本不需要讀的,其數量之大會讓人瞠目結舌。
但一天我碰巧遇到了皮特·美爾羅斯。
我曾受邀參加了一次雪利酒會,盡管有些疑慮。
酒會舉辦地是在布魯姆斯伯裡一座改造過的樓房的頂層公寓。
當我爬上四段樓梯到達那裡時,已經有些氣喘籲籲。
女主人是兩位剛剛步入中年的女士,身材遠比一般人高大。
她們這類女人,熟悉汽車内部的所有構造,喜歡在雨中盡情散步。
即便如此,她們仍然女人味兒十足——喜歡用紙袋子吃飯。
兩人雖然擁有獨立的财産,但從來都沒做過什麼工作。
她們稱自己的客廳為“我們的工作坊”,寬敞而空蕩。
房間裡有不鏽鋼椅子,但看起來似乎難以支撐主人的非凡體重;此外,還有些玻璃面的桌子,和一張覆蓋有斑馬皮的寬大沙發。
牆上裝有書櫥,還挂着英國著名的塞尚、布拉克和畢加索模仿者的畫作。
書櫥裡,除了十八世紀的一些“奇妙”書籍(色情文學是永恒的嘛),隻是在世作家的著作,大多都是初版。
實際上,我被邀請到這裡來就是來給我的一些作品簽名的。
簽名不簽名的無關緊要。
房間裡還有一女子,可能是女主人的妹妹,人也粗壯,盡管沒有女主人那樣粗壯;個子高大,盡管沒有那樣高大;為人熱情,雖然也沒有那樣的熱情。
我沒聽清她的名字——她是邊看那些畫作邊回答的。
坐在我身邊的唯一男賓就是皮特·美爾羅斯。
他很年輕,大約二十二三歲,中等身材,體态笨拙,這使他仿佛蹲在那裡一般。
臉色泛紅,皮膚似乎緊緊地繃在面部骨骼上。
長着閃米特人才有的大鼻子——盡管他并非猶太人。
濃密的眉毛下是一雙警覺的眼睛。
剪短的棕色頭發上滿是頭屑。
穿着褐色的諾福克夾克和灰色的法蘭絨褲子,這些都是切爾西國王大道上光着頭閑逛的藝術類學生才穿的。
粗魯的年輕人!他的行為舉止也毫無引人注目之處。
他自以為是、喜歡争吵,而且頗為偏執。
對他的同行作家,他激情滿懷地表達了内心的蔑視。
他用活潑的語言抨擊那些所謂美名,令我感到有趣。
但我還是謹慎地沒有發言,因為我想到,隻要我稍一轉身,他就會把我的名聲罵個狗屁不是。
想到此,也就覺得沒意思了。
他頗健談,談吐有趣,有時也會表現出機智來。
倘若不是他的俏皮話讓三名女士喪失理智般狂笑不止,我也會跟着輕松地笑一笑。
他隻要一開口,不管好笑與否,是否适宜,三個女人都會放聲大笑。
他講了很多蠢話,因為他一直說個不停,不過有些話也說得巧妙。
他有自己的觀點,盡管粗糙,也不像他本人認為的那樣富有新意,但很真誠。
不過,他給人印象最深刻的還是他的活力,熱切而猛烈,如同一團熾熱的火焰,帶着抑制不住的憤怒,将整個人熊熊燃燒起來,甚至照亮了周圍的人。
這小子是有兩下子,即便如此,臨走時,我仍有幾分好奇,他将來會怎樣呢?我不知道他是否有寫作才華,很多年輕人都能寫出靈性十足的小說——但這說明不了任何問題,不過在我看來,他這個人還是有些與衆不同的地方。
這種類型的人,等到了三十歲,歲月就會磨平他的棱角,閱曆則告訴他,他沒有像他想象的那樣聰明,那樣,他就會變成一個有趣的、讓人愉快的家夥。
不過,我是再也不想見到他了。
讓人吃驚的是,兩三天後,我收到了他寄來的小說,前面的獻詞奉承意味十足。
我讀了一遍,小說顯然帶有自傳性質。
背景在蘇塞克斯的一個小鎮,人物來自中上流社會,是些收入不佳但又力圖想保住體面的人。
小說中的幽默相當殘酷,而且粗俗,書中還充斥着對年老貧困者的嘲弄,讀後讓我大為光火。
皮特·美爾羅斯不知道要承受那些不幸是多麼艱難,不知道為克服那些不幸而做出的努力值得讓人同情,而不是譏笑。
不過書中對場景的描寫、對房間裡的小幅畫作及鄉村印象的描繪都極其出彩,表現出了物質事物的親切和精神之美。
書寫得輕松,毫不造作,語言铿锵,富有美感。
這本書實際上是有些不尋常——我現在明白它為什麼能夠吸引讀者了,那就是,在這部戀愛故事裡,有一股激情存在,它晃悠悠地貫穿在整個情節之中——盡管情節也不過如此。
這本書,按照時尚的說法,不隻有點兒“糙”,而且——還是按照時尚的說法——結尾太含混,沒有一個具體的結果,所以基本上是開頭如何,結尾仍是如何。
不過,青春的戀情的确給人以深刻的印象,理想主義濃郁,而且糾纏着激烈的性愛情節,生動如斯,感觸良深,讓讀者屏氣斂息,欲罷不能,仿佛是生命的脈搏在書頁上悸動。
它跟含蓄毫不沾邊,相反,它荒誕不經,罔顧道德,但又令人愉快,好像一股自然之力,那就是激情了。
我從沒讀過如此令人感動、讓人敬畏的東西。
我給皮特·美爾羅斯寫了封信,告訴他我對他的小說的看法,又建議一起吃頓午飯。
第二天,他打電話過來,我們就約好了。
當我們在一家餐館面對面坐下來時,我發現他有些莫名的羞澀。
我給他遞上一杯雞尾酒。
盡管口齒伶俐,我還是看出他并不自在。
我得出的印象是,他的自信是一種姿态,或許是用來掩飾内心折磨着他的羞怯。
他的舉止唐突而笨拙。
每說出粗魯的話,自個兒就會神經質般地笑起來,以掩飾自己的尴尬。
雖然裝出自信滿滿的樣子,但每時每刻都會讓你幫他獲得安心。
他還會說一些他認為能夠激怒你的話來刺激你——盡管說得模模糊糊,他竭力迫使你承認,他是個優秀的人——像他自己希望認為的那樣。
他想表現出對同行觀點的蔑視,對他來說,什麼都無所謂。
我覺得他是個招人嫌棄的年輕人,不過我并不介意。
頭腦聰明的青年惹人厭煩是很自然的。
他們意識到了自己的天賦,但不知如何運用。
世人不承認他們的成就,他們就會勃然大怒。
他們有東西拿出來,但沒人伸手去接。
對于他們認為理應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