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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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走到約旦所住的公寓大約需要十分鐘時間,四十五分鐘足夠他走到那裡,殺完人,洗手,整理衣服,然後走回來。

    但為什麼他要一直戴着他妻子的手表呢?他自己也有一塊手表嘛。

    當然,他自己的手表可能出了故障。

    想到這裡,盧卡斯警官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

    ” 查利咯咯地笑了起來。

     “西蒙,你說得有闆有眼,就跟真的一樣。

    ” “閉嘴。

    他命令便衣警探出發,到伯傑家周圍方圓兩英裡的每一個鐘表匠那裡去詢問。

    這些警探要打聽的是,上周是否有哪個鐘表匠修過一塊仿金手表,或者給一塊小巧的女士手表換過一個長方形的表蒙。

    幾個小時後一名警探就探訪回來了,說距伯傑家不到四分之一英裡的一個鐘表匠修過一塊這樣的表。

    這塊表是留在店裡修的,在取表的時候這位客戶又拿來了另一塊手表,要給它換個玻璃表蒙。

    鐘表匠當時就給這塊表換好了表蒙,她半個小時後過來把表取走了。

    他不記得這位客戶的長相了,但記得她說話帶有俄羅斯人口音。

    這兩塊手表都拿去讓這個鐘表匠進行了辨認,他聲稱這兩塊表就是他修好的。

    盧卡斯警官聽後不禁喜形于色,就如同在馬賽舊港餐廳吃飯時給他端上了一大盤濃味炖魚一樣。

    他知道他已經抓到了想要抓的那個人。

    ” “這又如何解釋呢?”查利問道。

     “這就像一加一等于二一樣簡單。

    伯傑自己的手表停擺了,他就将送給莉迪娅的手表借來戴。

    她幾乎從不出門,不需要戴手表。

    你必須記住,那時她是一個言語不多,樸素,有點兒腼腆的姑娘,她幾乎沒有自己的朋友。

    我想她的生活應該是有點兒懶洋洋的。

    在法庭審判這個案子時,兩名男子發誓說,他們曾看到伯傑戴過這塊女表。

    喬喬其實是警察的一名線人,他知道伯傑是一個竊賊,曾想打聽他是如何得到這塊手表的。

    他曾漫不經心地指出伯傑戴了一塊新表,伯傑當時告訴他,這塊表是他妻子的。

    在兇殺案發生後的那天早上,莉迪娅去修表店取她丈夫的手表。

    因為她已經到了修表店,很自然地就想起給她自己的手表換一個新表蒙。

    她從未提起這件事,而伯傑也從來不知道他曾把這塊手表的表蒙碰碎了。

    ” “你不會是說,這個證據就使他被判有罪吧?” “不是。

    但這個證據足以使盧卡斯警官以謀殺罪名起訴他。

    他認為新的證據唾手可得。

    事實也證明,他的想法非常正确。

    伯傑在整個審訊過程中顯示了驚人的機敏和冷靜。

    他承認了一切可以被證明的犯罪事實,不再否認是他搶奪了那些婦女的手提包;他承認,即使被判緩刑後,隻要需要,他就繼續偷車。

    他說偷一輛車對他來說太容易了,而他喜歡冒險的性格又使他控制不住自己。

    但他堅決否認他與這起兇殺案有任何關系。

    他說玻璃碎片與莉迪娅的手表相符證明不了什麼,她戴手表非常不注意,表蒙是她自己碰破的。

    負責這起案件的預審法官最後也感到很迷惑,因為沒有找到任何伯傑偷了錢的線索,而伯傑肯定是偷了這些錢。

    實際上這筆錢從未被找到過。

    另一樁奇怪的事是,伯傑那天晚上穿着的衣服上沒有任何血迹。

    殺人的刀也找不到。

    有人證明伯傑曾有一把匕首。

    但在他活動的那個圈子中,有一把刀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

    但他發誓說,一個月前匕首丢了。

    告訴你,警探們的工作非常出色。

    被盜的汽車及被盜的手提包上都沒有留下指紋。

    他将這些手提包内的東西掏空後就随手扔到街上。

    其中一些包最終到了警察手中。

    這些事實說明,他作案時總是戴着手套。

    警察在他的物品中找到了一副皮手套,但他去看約旦時不大可能戴着這副手套。

    從屍體被發現的現場來看,約旦被殺時正在更換留聲機的唱片,這說明在約旦将他讓進屋的時候,伯傑并沒有馬上動手。

    此外,這副手套過大,無法裝進他的口袋裡。

    如果他在酒吧裡拿着這副手套,就會有人注意到。

    當然,伯傑的照片早已被刊登在了各種報紙上。

    無計可施的警方隻有請報社來幫助他們。

    警方希望任何一個記得曾在某個日期向一個可能穿灰色西裝的年輕人出售了一副手套的人能夠站出來。

    各家報紙大肆宣揚了這件事。

    他們把伯傑的照片配上說明:‘你曾賣給他一副手套嗎?他就是戴着這幅手套殺死了特迪·約旦。

    ’ “你不知道,有一件事對我總是有很深的觸動,那就是人們都有一種出賣他人的兇殘渴望。

    他們裝作這是熱心公益的表現,這種話我根本一個字都不相信。

    我相信這是一種落井下石的表現,我相信這隻是把已經受傷的同類再踢上一腳,這源自人類卑劣的天性。

    你當然知道,在英國,人們都認為财政部和王室訟監擁有有效的情報收集系統,以監視在離婚案中可能出現的共謀逃避繳納所得稅等行為。

    然而事實根本不是這樣。

    他們完全依賴匿名信的舉報。

    很多人隻要有機會,就會迫不及待地打壓他人。

    如果有誰做了違法的事而想要僥幸逃脫,他周圍肯定會有人告密。

    ” “這個觀點太讓人感到害怕了。

    ”查利插言道。

    接着他又快樂地補充說:“我希望你這隻是誇大其詞而已。

    ” “好吧,就算如此。

    但結果還是有一個在三區交界購物中心手套部工作的女人站出來說,她記得自己在兇殺案發生的當天,向一個年輕人出售了一副灰色麂皮手套。

    她年齡在四十歲左右。

    她說當時感到這個年輕人長相很英俊。

    當時他想要買一副與他的灰色西裝相配的手套,而且尺碼要大一點兒,戴起來方便。

    伯傑與其他十幾個年輕男子一道被帶了出來,她立刻認出他來。

    但正如伯傑的律師指出的那樣,這很簡單,因為她剛剛在報紙上看到他的照片。

    然後警方又抓住了伯傑的那些狐朋狗友中的一個,他供認在兇殺案發生的當晚他曾遇到過伯傑。

    但伯傑不是在往大街方向走,而是朝着約旦住的公寓方向去。

    他當時還與伯傑握了握手,注意到他戴着手套。

    但這個特殊證人是一個十足的惡棍,前科累累。

    伯傑的律師在法庭上反駁說這種人的證言根本不能采信。

    伯傑否認在那個特定的晚上他曾看到過這個人。

    他的律師試圖說服陪審團,讓他們相信這是一個編造的故事,是這名男子為了讨好警察而杜撰出來的。

    該死的是這條褲子。

    報章上對伯傑筆挺的服裝不惜筆墨,發明了很多諸如衣着考究的歹徒這類詞語。

    你如果讀了這些報紙,你會産生他的西裝都是在薩維爾街定做的,他的襯衣都是夏爾凡牌的感覺。

    檢方急于證明他非常缺錢。

    他們走訪了所有他和他的家人采購物品的商店,看看是否有賒欠的賬目急需付清。

    但結果發現,似乎這個家庭購買所有東西都是付的現款,沒有任何欠債。

    至于伯傑的服飾,調查的結果表明,自打他失業後,除了一身灰色西裝外,他一件衣服也沒買過。

    當調查這個裁縫的警探詢問這套西服是何時付款時,裁縫翻出了他的賬本。

    這個裁縫的經營規模比較大,他以較低的價格接受定制服裝的生意。

    就在這時發現伯傑在定做這套西服時額外定做了一條同樣的褲子。

    警方有一個他衣櫃中所有衣物的清單,這條褲子沒有列在其中。

    警方立刻認識到這件事的重要性,他們決定暫不公開這個證據,要等到在法庭上拿出來,讓被告方措手不及。

     “當檢方拿出這個證據的時候,那真是一個激動人心的時刻啊。

    毫無疑問,伯傑的灰色西裝上衣配有兩條西褲,而其中的一條不見了。

    當問他如何解釋這個問題時,他似乎并不慌亂。

    他說不知道褲子不見了。

    他指出,在法庭審判過程中他在獄中已經待了幾個月了,沒有機會察看自己的衣櫃,又怎麼能夠解釋褲子不見的問題呢。

    雖然有些失禮,他想也許有某個參與搜查的警察需要一條新褲子,就順手牽羊地拿走了。

    而伯傑夫人給出的解釋更為合理。

    我不能不說這是一個非常巧妙的解釋。

    她說,羅伯特穿過的褲子都是由莉迪娅來熨燙的。

    一次熨鐵燒得太熱了,她把褲子燙煳了。

    他對自己的衣服看得很重,而且全家人好不容易才攢下了買這套西服的錢。

    她倆知道羅伯特會因此發火。

    伯傑夫人看到兒媳吓得夠戗,想讓她免遭一場斥責,因此提議不要告訴他這件事。

    她會把這條褲子處理掉,羅伯特也許永遠也不會注意到褲子少了一條。

    對如何處理這條褲子的問題,她的回答是,曾有一個流浪漢到她門口要錢,她就把褲子給了他。

    問她這條褲子燙煳的程度,她說這條褲子已經穿不出去了。

    公訴人指出,織補方法能夠修複破損的地方,但她回答說這樣修補的費用比買一條新褲子還貴。

    公訴人又說,考慮到他們的窘困生活,這條褲子應該還能夠在家裡穿。

    即使他不高興,也比扔掉一條還能穿的褲子要強。

    伯傑夫人說,她從來沒這樣想過。

    她一時沖動就把這條褲子給了一個流浪漢。

    檢察官直言不諱地對她說,她把這條褲子處理掉的原因是褲子上沾有血迹,她并沒有把褲子給一個流浪漢,而是她自己把褲子銷毀了。

    要是有這樣一個流浪漢,他很可能會出來作證的。

    她激烈否認了這個說法。

    那麼流浪者在哪裡呢?他會在報上讀到相關報道,知道一個人的生命危在旦夕。

    如果有這樣一個人,他一定會露面的。

    她轉向記者席,張開雙臂,擺出了一個演戲一樣的姿勢。

     “‘記者先生們,’她喊道,‘請把這個消息傳遍大街小巷。

    我懇求那個拿了褲子的人站出來救救我的兒子。

    ’ “她在證人席上的表現真的很了不起。

    公訴人對她進行了無情的诘問,而她像一個憤怒的女神一樣進行了激烈的反駁。

    公訴人曆數了年輕的伯傑過去的違法記錄,而她承認了他所有的惡劣行為。

    他從網球俱樂部一直偷到經紀事務所,而後者在他已經被判緩刑後出于憐憫仍然給了他一次機會。

    她将所有這些過失的責任都歸于自己。

    在法國的刑事審判過程中,證人的自由發言權限遠超英國。

    她痛心疾首地承認,他的錯誤是她管教不嚴,自幼就對孩子嬌縱的結果。

    他是個獨生子,她把他寵壞了。

    她的丈夫在一戰中由于在火線搶救傷員而失去了一條腿。

    由于丈夫健康狀況不佳,她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對他的照料上,因而沒有盡到做母親的職責。

    她丈夫過早撒手人間,這使她可憐的孩子失去了父親的教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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