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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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不甯。

     為了尋覓一種擺脫這些令人無法容忍的預感的方法,我将手稿收攏起來,放在手心上感覺它的分量,甚至還哼哼滑稽的“嗨,嗨!”我決定在寫最後的兩三句之前,從頭到尾讀一遍。

     我感到這将會是一個巨大的快樂。

    我穿着睡衣,站在寫字桌附近,翻動書寫潦草的稿紙,發出一陣陣窸窣的響聲,這可真有意思。

    做完了這個,我再一次爬上了床;将枕頭服服帖帖地放在肩胛骨下面;我注意到手稿仍然躺在桌上,雖然我早就發誓要将它一直掌握在我的手中。

    我靜靜地起床,嘴裡也沒有咒罵任何人,将手稿拿着回到床上,重新豎起了枕頭,瞧着門,我詢問自己門鎖了沒有(我不喜歡九點鐘女傭拿着早餐進來時,我還要起床給她開門,打擾我的閱讀);我又起床——再一次非常安靜地起床;很高興門沒鎖,這樣我就不用操心了,清了清喉嚨,回到亂七八糟的床上,舒舒服服地躺在那兒,正準備閱讀時,我的香煙滅了。

    和德國牌香煙不同,法國煙需要人不時地照看着它。

    火柴到哪兒去了?我剛才還拿着它們呢!我第三次起床,手有點兒顫抖;在墨水瓶後面找到了火柴——但是,一回到床上,另一盒掉在被服裡的火柴在我的大腿下被壓碎了,這意味着我本來不用勞駕起床了。

    我發火了:将散落在地闆上的手稿收集攏來,我剛才閱讀前所有自滿自足的感覺演變成了一種痛苦——一種可怕的憂慮,仿佛一個罪惡的小淘氣要揭露我越來越多的錯誤,除了錯誤之外沒有别的。

    我又點燃了煙,将那隻不聽話的枕頭弄馴順了,我能開始閱讀手稿了。

    使我驚訝的是第一頁上沒有書名:我肯定想出了個書名的,好像是一個什麼人的回憶,一個什麼人,我記不得了;不過,不管怎麼樣,回憶錄之類标題似乎太沉悶,太普通了。

    我應該怎麼給我的書起名呢?《雙重人格》?俄國文學中已經有這麼一個書名了。

    《罪惡與雙關語》?不錯——雖然有那麼點兒粗俗。

    《鏡子》?《一個鏡子裡的藝術家的肖像》?太枯燥了,太^lamod了……《酷似》怎麼樣?《無法辨認的酷似》?《酷似的釋罪》?不——幹巴巴的,帶有一種哲學的意味。

    從《隻有瞎子才不會謀殺》中摘出幾行?太長了。

    也許:《對批評家的回答》?或者《詩人與賤民》?得好好想一想……我對自己大聲說,首先讓我讀一讀這本書,書名會自然而然地出來的。

     我開始閱讀——我立刻發現我在納悶究竟是在閱讀書寫的文字呢,還是在看到幻覺。

    還有:我的變形的記憶,打個比方說,吸進了雙倍的氧氣;因為我的玻璃窗剛擦拭過,我的房間更亮了;我過往的經曆更加生動,因為藝術照耀了它兩次;我重又在布拉格附近爬山——聆聽在天空中翺翔的雲雀,瞧見煤氣站紅色的圓頂;我又一次站在那沉睡的流浪漢身邊,被那強烈的感情所攫住,他又一次伸直了胳膊,伸直了腿,打起哈欠來,又見到那别在紐扣上的枯萎的小紫羅蘭,紫羅蘭的花朵耷拉下來。

    我繼續閱讀,他們依次出現了:我的玫瑰花一樣美麗的妻子,阿德利安,奧洛維烏斯;他們都活靈活現,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的生命捏在我的手中。

    我又一次瞧見了那黃色的路标,走過森林,心中已經在策劃陰謀;我的妻子和我又一次在一個秋日,注視着一片樹葉墜落,去與自己的影子會面;我溫柔地沉淪到一座充斥奇怪的雷同的建築的薩克森小鎮,與我酷似的人在那兒輕輕地起身迎接我。

    我重又蠱惑他,将他置于我的陷阱之中,但他溜走了,我假裝放棄我的計劃,然而故事卻賦有了一種先前無法預知的力量,要求作者将故事寫下去,有一個結尾。

    在三月的一個下午,我重又做夢般地駕上一輛車行駛在公路上,在杆兒附近的一條水溝裡,他等着我。

     “上車,快,我們必須開車離開這兒。

    ” “到哪兒去?” “到林子裡去。

    ” “那兒?”他問,指着—— 他手中拿着一個手杖,讀者,手杖。

    手——杖,有教養的讀者。

    一根粗糙地削打出來的手杖,上面刻着主人的姓名:菲利克斯·瓦爾法赫特,茨維考。

    他用手杖指着,有教養的或者卑下的讀者,他用手杖指着!你知道手杖是什麼吧,是不是?嗯,那就是他用來指認東西的物件——一根手杖——坐進了車,離開車時他自然把手杖留在了那兒——因為車暫時是他的了。

    事實上,我注意到了那“安詳的滿足感”。

    一個藝術家的回憶——多麼奇怪的一件事!我想象,藝術家的回憶将一切都征服了。

    “那兒?”——他問,用他的手杖指着。

    在我的一生中我從沒有像這樣驚駭過。

     我坐在床上,睜大了眼睛瞧着手稿,瞧着那行我寫的字——對不起,不是我寫的——而是我的獨一無二的朋友——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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