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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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從知曉所行速度屬十七或十五或十三公裡。

     第四,在前三種情況之下,要求駕駛人為三公裡、五公裡之超速而罰款,實在荒謬、荒誕! 本人平常乃一循規蹈矩之市民,但衡量此不合理(雖然合法)的處罰,決定采取甘地和梭羅的"不合作主義",拒繳罰金。

     署名:龍應台 "怎麼樣?"我問,"您的速儀上有十公裡的刻度嗎?" 警察用手背擋着耀眼的陽光,搖搖頭。

     "那您怎麼能知道自己開的是十三公裡還是十公裡呢?" "憑感覺嘛!" 我哈哈大笑,"這種感覺,您有,我沒有。

    所以您是警察,我不是。

    " 在他身邊坐下,"感覺,不能作為法律的依據吧?" "不管您同不同意,法就是法呀!"他說着,重新戴上帽子,"天竺葵開得很好!" "粉紅色的最漂亮!"我也站起來,準備送客,"可是法總得合理吧?!不合理的就是惡法,不是嗎?"我覺得自己義正辭嚴,理直氣壯。

     他很禮貌地和我握手,"您知道,"清清喉嚨,"這樣一來,您的罰金會變得更重;下個單子來,就是四十馬克,再不繳,就是六十馬克——三張罰單就變成一百八了!" 他的後腳跟踩到了一隻垂下來的天竺葵,我的心一痛;高漲的公民道德勇氣也受到了打擊:"吔,别别别隻談罰款,總有人要對我的抗議提出解釋吧?!" 他已經走到了籬笆外邊,揮揮手: "您不會赢的,相信我!" "惡法非法,"我倚在欄杆上伸出半個身子,大聲地對着他的背影,"惡法非法,您懂這個道理嗎?" 再見!再見! 我壓根兒不想再見到任何秩序局的人。

    你如果問我中國人和德國人有什麼不同,答案很簡單。

    中國人在街上碰到熟人打招呼時,說:"吃過了嗎?"德國人碰到一堆朋友,開口就是:"秩序還好吧:?"(AllesinOrdnung?) 中國人靠米飯過活,德國人靠秩序;所以有中國人的地方就有餐廳,有德國人的地方就有秩序局(Ordnungsamt)。

     處罰十三公裡的時速,這秩序局實在走火入魔了。

    回到竹簍邊,拎起大剪刀。

    好,奮鬥到六十馬克的時候,我就停止,就屈服。

    人家梭羅不也隻坐了一夜的牢?抗議到底的代價太昂貴了,何況我也沒有那個時間…… 我輕易地原諒了自己,卻再也提不起興緻繼續修剪莓果枝。

    氣餒地躺進傘下的涼椅,随手翻開今天的小鎮報紙,竟然,竟然有這麼一篇報導: 大半市民落入陷阱 新置相機引起争議 ……前任市長本人亦以時速十一公裡被拍照,罰金二十元,市長拒繳。

    消防隊隊長以十五公裡時速被開罰單,他憤怒地說: "二十公裡以下,隻能用大拇指來測量了。

    " 兩名律師正準備和市政府就此交通标志對簿公堂,全國駕駛人協會也将采取行動。

    一位高級警官在接受訪問時率直地說:"如果我在那個地點被照像的話,那我非打官司打到傾家蕩産不可!媽的!" 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