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同态複仇

關燈
楊學武的突然造訪讓方木感到有些意外,本能地以為那兩起殺人案有了新的線索。

    等楊學武把案情簡單陳述了一遍之後,方木也迅速做出了自己的判斷。

     “兇手把車開到了消防車道,對麼?” 楊學武點點頭。

     按照他的推斷,兇手雖然和平入室,但是從死者的鼻腔内驗出了乙醚的成分。

    這說明兇手并非死者熟識的人,而是采用騙死者開門,進而通過麻醉死者的方式入室。

     至于欺騙的手法,楊學武認為和走廊裡的電箱有關。

    因為在進行現場勘查的時候,警方發現部分燈具呈開啟狀态,而走廊裡的電閘卻被拉了下來。

    遂推斷是兇手拉斷電閘,趁死者出門查看時,用乙醚将死者麻醉後,拖拽入室。

    門旁的左腳拖鞋也可以驗證這一推斷。

     據分析,兇手在室内曾停留過一段時間,包括束縛死者及潑灑汽油,并脅迫死者撥打火警電話。

    縱火後,兇手将死者的灰色五菱面包車停放至消防車道,而後離開。

     如果楊學武的上述推斷成立,那麼兇手的動機就是一個謎。

     倘若他想殺死吳兆光,将其麻醉後,可以輕而易舉地緻其于死地。

    就算他希望吳兆光死于極其痛苦的焚燒,澆上汽油點火便是,何必放起一把火,又讓他撥打火警電話呢?更何況他還特意把車停在消防車道上,阻礙消防隊進場救火。

     就在方木思索兇手作案動機的時候,心底竟隐隐泛起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

     楊學武已經體會到方木的困惑,伸手從包裡掏出厚厚一大沓打印紙遞給方木。

     方木接過來,發現那是一些網頁的複印件,看上去,有些是新聞網頁,有些是論壇,在每個主題後面,都附随着長長的回帖。

     他連看幾張,臉色竟起了變化。

    再擡頭時,發現楊學武正意味深長地看着自己。

     “你的意思是?” “對。

    ”楊學武顯然已經對方木的想法了然于心,“是他做的。

    ” 随着調查工作的展開,部分線索被陸續彙總至警方。

     其中,死者吳兆光的妻子之所以能在案發後迅速趕到現場,是因為在淩晨時分接到了發自丈夫手機的短信。

    信息内容隻有短短幾個字:家裡着火了,快來救我。

    吳兆光的妻子回撥過去之後,已經無人接聽。

     案發第二天,這部既撥打了火警電話,又發送了短信的手機在園區内的花壇裡被找到。

    同時找到的,還有面包車的鑰匙。

    手機仍處于開機狀态,來自死者妻子的未接來電多達十餘個。

    那種仍帶着一絲僥幸的絕望,可以想見。

     經過對手機的檢查,除了死者吳兆光的指紋之外,沒發現有價值的線索。

     警方分析,那輛灰色五菱面包車,應該是被兇手開至消防通道的。

    這輛車作為物證被警方暫時扣押,已拖至分局地下停車場保管。

    經過對整車進行勘驗和檢查,特别是車門把手和方向盤及離合器、油門、刹車等部位,但是,沒有發現有價值的線索。

    由此可以推斷,兇手在作案時應該戴了手套和腳套。

     又是一樁無迹可尋的謎案。

     如果從案件的表像特征上無法找到突破口的話,也許,分析兇手的心理痕迹就成為最後一條可以嘗試的思路。

     方木認為,兇手的作案手法體現出明顯的“報複”的動機。

     這一點,也得到了大多數人的認可。

    實際上,警方從偵查伊始就将嫌疑人鎖定在侯永梅的丈夫程原身上——不會有人比他更加憎恨死者吳兆光。

    然而,調查結果顯示,程原在目睹妻子被活活燒死後,一直處于精神崩潰的邊緣。

     由于住宅遭遇嚴重焚燒,短期内并不适合居住,況且那粘附着妻子皮肉的防盜栅欄依舊立在窗前。

    所以,程原在火災發生後一直借住在母親家裡。

    案發當天至次日,程原一直沒有離開母親家。

    這一點,已經得到程原的母親的證實。

    此外,程原并不具備駕駛資格,也不會開車。

    警方曾考慮程原雇兇殺人的可能,然而,對程原近期的手機通話記錄及交往人群進行排查後,發現并無異常。

     在方木看來,雖然可以把兇手的動機确定為報複,但是,這起縱火案顯然不同于一般的報複殺人。

    在某種程度上,兇手非常完美地“複制”了第一起火災。

     首先,死者均被困于室内,無法逃脫; 其次,火災無法得到及時撲救的原因都是消防車道被堵住,而且,罪魁禍首都是同一輛車;最後,死者家屬都在火災後抵達現場,目睹親人被活活燒死。

     尤其是最後一點,用吳兆光的手機向死者妻子發出短信的,應該是兇手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