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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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疼的廖亞凡,方木甯願自己一直呆在公安廳——殺人犯比廖亞凡好對付多了。

     一大早,方木就去了寬城分局,邊和相熟的同事打招唿,邊信步爬上四樓。

    剛轉入走廊,忽然想到足迹室就在四樓,方木想了想,下了一層樓,去了物證室。

     物證室的值班員還在打哈欠,方木遞過條子,要查驗第47中學殺人案的物證。

    值班員翻翻記錄冊,忽然睜大了眼睛:“來晚了,已經被人提走了。

    ” 會議室裡煙霧缭繞。

    方木推門進去,看到楊學武雙手扶在台面上,凝視着面前攤開的東西,一動不動。

     “這麼早?”方木看看那些封在物證袋裡的習題集、保險箱、紙張和鋼筆,上面的血迹已經變成了黑褐色。

    顔色詭異的數字和字母看起來就像催命的符咒。

     楊學武沒有說話,隻是指指旁邊的煙盒,示意方木自己拿煙抽。

     方木沒客氣,抽出一支煙,點燃,靜靜地看着楊學武。

     “你說……”楊學武把幾乎燃盡的香煙湊到嘴邊,“這是個什麼樣的人?” 方木笑了笑:“就像那些網民說的——大俠。

    ” 楊學武哼了一聲:“他如果是大俠,那我們是什麼——鷹犬?” “開個玩笑。

    ”楊學武沒接茬,讓方木有些許尴尬。

    他站起來,用手撥弄着那些物證袋,“最近不忙麼?怎麼還有心思跟這個案子?” “都是些簡單的案子,沒意思。

    ”楊學武站直身體,大幅度的活動着腰背,“還是這個比較有挑戰性。

    ” 的确,本案的作案動機為報複無疑,但和一般的報複殺人仍有明顯的區别。

    從以往的命案偵查經驗來看,凡屬報複殺人的,往往還有“額外”的行為伴随,例如對死者屍體的侮辱(如曝屍、切割性器官)、過度損毀(無意義的破壞屍體、分屍)或者殃及家人等等。

    而本案則帶有鮮明的“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意味。

     據調查,于光的書桌在他的房間南側窗下,當晚,他一邊拼命做數學題,一邊看着窗外的天色漸漸明亮。

    面對尚餘大半本的習題集,于光的絕望可想而知。

    也許,他曾暗自祈禱再多一點時間,祈禱今天的太陽永遠不要升起。

    這種對“時間”的渴望,被兇手完完全全的移植在魏明軍身上。

     相同的夜晚,相同的任務,相同的結局。

     兇手的意圖是,讓死者感受到和于光一樣的焦慮和恐懼,所以他才會冒險布置下那麼複雜的殺人現場。

     那麼,跪趴在教室裡,蘸着自己的血拼命解題的魏明軍,當時在想些什麼呢? 計算。

    答案。

    密碼。

    手機。

    還有越流越緩慢的血和越來越無力的手。

     也許,他會在那絕望的幾個小時裡,想到那個可憐的孩子?他會不會想,如果我當時對那個孩子好一點,此刻就不用和自己的生命賽跑? 悔恨。

     兇手的最終目的也許并不是殺死魏明軍,而是讓他受到折磨,而這種折磨并不是針對魏明軍的肉體,而是他的精神。

     看上去,兇手應該是于光的至親,至少也是因為他的死而對魏明軍産生切齒痛恨的人。

    然而,現在證據顯示,兇手與于光的社會關系毫無交叉,甚至可能素不相識。

     可是,有誰會為了一個素不相識的人,甘冒風險去殺人呢? “也許……”楊學武摸着下巴,“是一個和于光有過相同經曆的人?” “那嫌疑人的範圍可太大了。

    ”方木不由得苦笑,“任何一個經曆過學生時代的人,都不可能沒挨過老師的教訓。

    再說,兇手應該是一個成年人,否則,也不會有那麼缜密的心思。

    ” “也許是學生時代的傷痛讓他對于光的遭遇感同身受,進而去殺人呢。

    ” “不太可能。

    ”方木搖搖頭,“實事求是的說,魏明軍對于光的責罰雖然過分,但是還不至于釀成自殺這樣的結果。

    于光自己至少要為之付上一半的責任。

    被罰寫作業——為這麼點事就沖動到去殺人,哪會有心思去布置那麼複雜的現場,還把痕迹都清除的幹幹淨淨。

    ” “那他是為了什麼?”楊學武有些不服氣。

     方木無語。

    的确,“報複”隻是這起殺人案的表像,兇手心中肯定還有不為人知的動機。

    如果是那樣的話—— 一絲不祥的預感慢慢浮現在方木的心頭。

    他轉過身,對一臉疑惑的楊學武說:“我現在比較關心的,是他還會不會繼續殺人。

    ” 米楠穿着白大褂,背對門口,仔細查驗着手裡的一個足迹檢材。

    方木敲門,米楠聞聲回過頭來,隻是看了方木一眼,就轉身繼續忙活着。

     方木進也不是,不進也不是,尴尬的站了一會,還是推門走了進來:“有進展麼?” 米楠沒答話,隻是把手裡的足迹檢材遞過來。

     這是一枚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