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綠發 第一章 假如有人用槍指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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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苦況的,當然是駱鈴,也許她還可以想點什麼辦法,但而今亦給人脅持的。

     哈森這越發堅信:女人是不行的! ――不管是什麼“六人幫”、“四人幫”甚至是“一人幫”,女人不行就是不行的! 女人可真累人! 至少,而今就幾乎累死了他! ――而且,看來不隻是“幾乎”,而是真要累死他了! 就在這是,“砰”的一聲,門又給憧了開來,四五名大漢,簇擁着一個人(即是前有人為他撞門、後有人替他關門的)走了進來。

     這些人一出現,哈森就絕望了。

     他完全感到徹底的斷絕希望了。

     因為進來的那個前呼後擁的中心人物,就是頭發梳理得光光滑滑、身著當地寬領多口袋。

    衫尾不塞人褲頭内的“部長裝”大老闆。

     張福順。

     他也來了! 而且是率衆而來。

     哈森知道已完了。

     玩完。

     有兩名彪形大漢,一直掩護在張福順身前,就算哈森槍裡有子彈,而他又意圖向張福順開槍,那一定不可能一槍命中。

     隻要一槍不能命中,那就完全沒有機會了。

     團為張福順身邊的保镖,至少有兩人是手上有槍的。

    其中一名狀若日本掃财貓(以大黑天菩薩招手姿勢)大漢,一進來,槍已指着哈森的額。

     何況三美的槍口,正對着哈森。

     更何況哈森手上的槍,根本沒有子彈。

     “你身為警務人員,私闖民宅,我殺了你也不必償命!”張福順大剌剌的說,“而且,三美既然入得了這間房,就一定通知了我,你還敢頑抗!?真笨得可憐。

    ” 他像判官殿下了判斷:“這麼笨的人,早就該死了!? “慢着”哈森硬着頭皮恐吓了回去,“警署裡至少有七十位同事知道我來這裡,你敢殺我?你洗淨屁股坐一輩子的牢吧!” “你大我?” 張福順剔起一條眉毛,左邊那隻。

    那道眉彎彎如月,又像黑鐮刀。

    挑得很高。

    卻很稀薄,像偷工減料的“的确涼”。

    他用短短肥肥的手指和厚厚的掌肉大力的撫平他那油膩膩的中間分界頭發;他的發十分好“油水”,大概是那種不必搽蠟油也像楷了蠟油一般油亮的發質,亮得反映了養尊處優的富貴份量,但也揭眉毛一樣,十分稀疏。

     “你敢大我?”他一旦給激怒,聲音更加稀薄尖銳難聽,“你以為大我我就不敢殺你? 你忘了三美是‘頭家’的‘針’。

    隻要他回去打份報告:說是這位略小姐畏罪潛逃你要逮住她。

    卻死在她槍下,你說這件事誰會追究到我頭上來?嗯?何況,那來的七十人?這秘密行動,連你和三美,不出七個人知道,你一旦出了事。

    他們已背了黑鍋,不給上頭革職也算還得了神――毛頭家隻要在上面施一點壓,我看你們那幾個吃飽了,撐着的同事上司自保得了麼?還來管你的死。

    理我的事!嘿!異想天開!我開槍就像開窗,怕也沒怕過,你少憂吧,你是白死定了!我殺了你明兒還保準能到議會開會!”張福順說着說着,臉上青筋畢現,眼看他就要槍殺他了。

     張福順身邊有一名得力助手,一臉奸狡的說:“老闆,殺人的事,還是私下進行的好。

     人多,今日不說話,他日萬一有個什麼不忠的,要掩口就十八隻手都夠不上了。

    ” 張福順點了點頭。

    他知道這句話是對的。

    何況這“魚生”是“頭家”派來的。

    他的“勸告”自己最好還是能聽就聽,不然,有事自己背,平常事還不打緊,萬一天大的禍子自己罩不住,還是得要毛鋒出頭出面出手的。

     何況,他本來就是得聽命于毛鋒。

     更何況,這件本來就是毛鋒的事,他犯不着一意狐行,全攬上身。

     況且,他也無意要殺警。

    ――現在看來非“滅口”不可,但這種事最好還是交給别人做。

     更且,他無意要殺人。

    他較有興趣的是活着的駱鈴。

    這漂亮女子正好送羊入虎口。

    張福順很喜歡用”虎”來揣想自己、形容自己,因為這樣可以使自己更具聲勢、更有“虎威”。

     他喜歡“殺”美麗女子,而不怎麼喜歡殺人――當然,這兩“殺”字的意思是并不完全相同的:不過都帶有暴力的成份。

     交媾和殺戮,本來都是人性原始的本能。

     更況乎以他今時今日的地位、名聲;他能不殺人,還是不殺人較好。

     但隻要有看得上的女子,能上,他一定上。

     時日無多,享樂及時。

     ――開槍與開窗,要真給他作出選擇,他還是會優先選開窗的。

     所以,他以一種跟他的外貌甚不相村的“虎威”下令道:“我數一、二、三,你就放下槍,不然――” 他不待哈森反應,已開始數:“――” 如果你隻有一二三聲的時間去活,你能做什麼?你會做什麼? 3、像我這樣一條小漢 哈森會做什麼?能做什麼? 他也不知道。

     人生有時遇上緊急關頭,根本可能什麼也不做,什麼都做不了。

     哈森雖然是警務人員,但警務人員也不過是人,他也會急,也會慌,更會心亂害怕,遇上緊急關頭,也不知如何應付是好。

     現在他就是這樣子。

     他準備一聽對方數到第“二”聲。

    就放下槍―一反正。

    有槍如無。

     不過他沒有聽到張福順的第“二”聲。

     反而聽到另一個聲音數下去: “二、三、四……”那聲音愉快的說,“我多你七聲。

    我準備數到十,你和你的手下走狗還不統統放下槍。

    我就一槍打爆你的頭!” 聲音自張福順背後響起。

     張福順身後的一名“保镖”,忽然“倒戈”用一截事物抵住張福順背脊,表情十分“戲劇性”、聲調充滿抑揚頓挫且尖尖銳銳的更正: “不,不是頭,我一槍找出你的肺,當然有時候也可以誤穿過肝,或在你心髒底部開了窗。

    ” 哈森一時還沒弄清楚是誰。

    駱鈴已喜叫出聲: “蚊子――死蚊子!” 哈森這才大喜過望: 來的是溫文! 來的是溫文。

     他竟不知在何時已成了張福順身後的“保镖”,連張福順都沒有發現。

     他們現在當然已發現了。

     不過發現已遲。

     溫文已用槍抵住了張福順的背脊。

     他顯然已占了上風。

     不過,“顯然”往往不等于“真的”――溫文現在是不是實實在在真的占了上風? 好像是。

     因為溫文真的用槍抵張福順的背。

     溫文手上那把也是真槍。

     可是卻還有一個重點: 要害―― ――溫文根本不會用槍。

     他從未使過槍。

     根本就沒有開槍經驗。

     他就算連真槍也沒碰過。

     ――這槍是不是一扣扳機。

    就可以射出殺人的子銀,還是未扣上保險掣,或到底有沒有保險掣、保險掣在哪兒,溫文都一概不知。

     他原在防火梯間聚精會神的看書,所以沒注意到三美一馬當先的“攻入”這間走道盡頭的“大房子”裡。

     不過,三美在通過之前,雖然已算是張府“熟客”,但也得向兩名把守的大漢招呼一聲。

     這“招呼一聲”,畢竟也驚動了溫文,隻不過,在他醒覺探視之前,三美已進入了大房。

     不過,接着下來,張福順等一行人匆匆(既氣沖沖也興沖沖亦匆匆忙忙的)登樓而上,溫文這回已完全能夠及時作出反應了。

     他立即悄沒聲息地緊蹑其後。

     張福順聽到三美告密,知道哈森警官等人私潛入内,他可動了怒,馬上率領幾名保镖和長工,趕上大房來。

     他怒沖沖之餘,可沒察覺身後的手下竟多了一人。

     那兩名把守張小愁房門的打手也不覺察。

    主要是因為,他們好好的守在這裡,尚且不知道大房潛入了外人,還是從警官三美和老闆張福順一前一後趕上大房,他們才查覺情況不妙。

     這時候他們那有閑暇去注意老闆身後的人,哪個是生面?就算發現了,也不敢聲張。

     溫文就趁此溜人大房。

     除非他能見死不救。

     ――一入大房,他便知道再回頭已不是岸了。

     可是他能嗎? 于是。

    他飛快的奪過身邊一名保镖手上的槍(那保嫖也沒注意到身旁的竟是敵非友,是以猝不及防,驟然失槍)在張福順未及反應之前,已用槍嘴抵住了那女人的腰,然後取代張老闆的“數三聲”為“算十聲”。

     奇怪的是,他心裡愈是緊張,說話的語氣愈見愉快、鎮定,不過,熟人仔細聽會,他的聲音還是拔高、尖銳了許多。

     張福順忽然受脅,當他醒覺是怎麼一回事之時,一連接一連串的起了三個反應: 一,大吃一驚,懼。

    駭伯。

     二,接着是馬上自惕:自己不能在手下面前表現太軟弱。

    何況,對方雖脅持了他,但他的手下仍包圍着來人,來人未必敢對自己下手,自己要保持鎮定。

     三,但他還是忍不住害怕。

    誰知道對方會不會發起瘋來,手指一扣,自己大好一條富貴命,就此報了銷!生死事大,懸于一指,不到他不感到懼怕,也不是說鎮定就可以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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