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綠發 第一章 假如有人用槍指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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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常不公:真正的原創者絞盡腦汁、荜路褴樓、艱苦經營,好不容易才推津出新,另創天地,但在為人注意之前,别人卻老實不客氣,占為己用,抄襲剽竊,俨然以原作者面貌出現,對“師承”卻嗤之以鼻,謝都不謝,提亦不提,還惟恐未及時将之殺以滅口,毀屍滅迹。

    世上有的是這種人,這樣子的事。

    創作界遠比商界更多老千。

     1、殺時間 對峙。

     哈森和三美手上各持一槍,但哈森這才知道,自己的槍膛裡居然是沒有子彈的。

     子彈給人偷去了。

     偷走他的子彈的居然是“自己人”: 駱鈴! “你為什麼要害我!?” 挺着槍的哈森憤怒極了。

     “我沒有害你,”駱鈴不忘分辯,“我隻是取走你槍膛裡的子彈。

    ” “你為什麼要偷走我的子彈!?” 哈森簡直是恐懼了。

    ”我以為你是奸的。

    ”!駱鈴是有一點歉意――但那也隻不過是一點,她已即時反诘: “――誰叫你的長相像是奸的!” “你――!” 哈森氣得直頓着腳。

     但不能發作。

    他們的對話壓低語音(當然沒因而也壓低火氣): “你們在幹什麼!?”他不發作三美可發作了。

     駱鈴和哈森喁喁細語但誇張的表情,令他覺得無可忍受;他們之間耳語愈密,三美越覺自己落于下風,甚至是正給出賣。

     “你們再說我聽不懂或聽不見的話。

    ”三美雙手持槍。

    兩膝微屈,他蹲得用力,槍也抓得用力,所以肘部和腿部的關節和肌肉都在抖哆着,這情形他份外清楚的感覺得出來,但他生怕他的對手也感覺到這一點,所以他愈發大聲(就像要以吆喝來震醒自己的心和膽一樣) 的叱道:“我就開槍了!” “隻有你會開槍?”哈森索性吼了回去,“我就不會開槍!?我就沒有槍!?” 誰知駱鈴居然細聲的在他耳邊說:“你不是不會開槍,隻是不能開槍;你不是沒有槍,而是沒有子彈。

    ” 哈森怕給三美聽到這些話,吓得臉都黃了,瞪了駱鈴一眼,狠狠地.隻在心裡叫苦:這回卻是遇上了個瘋癫女子! 三美倒是一時給哈森的虎吼吓住了,哈森決意乘勝追擊: “三美,你在警署裡不是做的好好嗎?幹什麼要做這種事?” “你快放下槍,我前事不究,這件事上頭方面我擔待了。

    你再執迷不悟,可要後悔莫及了!” “别說我不警告你:警方這次決心要把毛氏企業的犯罪集團一網打盡,繩之于法,你在這時候做這種事,我為你的前程感到可惜!” “放下你的槍嗎!” “閉你的嘴!”對他上司哈森的勸告,三美反應十分強硬,“我在警署裡領多少錢一個月,能讓我養妻活兒?我不貪污。

    就一定是先給内部的人處理掉的犧牲品!告訴你,雷柏明警官也是毛家暗中雇傭的,他是直接指揮我的人呢!我看,戴洪華和那姓陳的,這時候早已死腸穿肚爛了!” 哈森聽了,額角滲出杆來,向駱鈴瞟了一眼,眼色裡滿懷擔憂。

     駱鈴隻眨了眨眼睛,略顯豐潤的秀額稍揚了揚,就抿着唇肯定的說: “不,不會的.大肥鴨早有防備,那又姓雷又姓何的才暗算不了他!” 她居然還滿懷信心,而且,對她自己和陳劍誰都一樣“看好。

    ” 此時此境,哈森真感動得快要哭出來了,也急得快要喊出聲來了。

     “放下槍吧,”這回到三美的勸道:“我會替你求情,請拿督毛和丹斯裡張放你一條生路,你隻要也像我這樣,為他們服務,穿金戴銀買房置田,不少你的!” “笑話!”哈森知道這時候隻有死撐一途,“放下槍!” “你放下槍!” “放下槍的是你!” “你不放槍,我就開槍了!” “放屁!你開槍我不會開槍!?” “你……”三美始終不敢開槍,也不敢放下手槍,“你們這樣下去,誰也永不了誰,對誰都不好――尤其是你們,長待下去,隻有更加不利,誰也殺不了誰!” 哈森當然知道這點。

     但他沒有辦法。

     因為他的槍裡沒有子彈。

     ――若有子彈,還可以搏一博,或者可以找個下台階進行談判。

     現在,他手中不隻是沒有了“皇牌”,根本連牌也沒有了,除了要脅對方先放下槍這外,他不知道有什麼可以保住性命的辦法。

     豈料,駱鈴聽了,倒搭了腔: “你說錯了。

    ” “錯了”,三美也似乎很有興趣要知道:“我錯在哪裡?” “你們兩位這樣對峙下去,”駱鈴饒有興味的說,“還是可以殺死一樣東西的。

    ” “什麼東西?” 三美忍不住問。

     哈森也想聽聽這瘋女子指的是什麼。

     “時間。

    ” 駱鈴看來心情怪好的、銀鈴般笑也起來:“你們在殺死的是時間!” 三美、哈森,兩人都為之氣結。

    他們都忍不住瞥向這個剛把話說完的女子,好像她那張美臉忽然變成了一張地圖! 駱鈴無疑大小姐成了習慣,她無疑很有點天真,但決不笨;她是很有些傻乎乎的,但傻乎乎絕不是真的傻。

     是的,天真不是笨,憨直也不是傻;不地,乍看還是難免有些兒笨,有點兒傻的感覺。

     就是因為這點“錯覺”,使這種讓人以為是笨頭笨腦的人。

    反而容易有機可已大可扮豬吃老虎,甚至給吃得連骨頭都不必吐。

     駱鈴說那些話,就是要讓三美不放地人眼裡――可是,隻要看她一眼,看一眼就夠了。

     三美這一眼看去。

    便沒望向哈森。

     她決定要在這時候出手,出手對付三美――隻要哈森配合得當,就一定可以解決掉三美;要是解決不了,至少也可以解決掉他手上的槍。

     可是她忘了一點: 哈森不是陳劍誰。

     哈森也不是她其他的“同黨”:牛麗生、史流芳、莫利哀……等任何一人。

     哈森跟她本就沒有默契。

     哈森甚至也不是她的朋友。

     哈森可以說是“押解”她來這裡:他們是今天才相識的。

     哈森雖然當了警官,但養尊處優慣了,他指揮人的機會多,很少有這種“直接搏殺”的行動;他有妻有兒,早已多享樂少運動,也就是說,他根本就配合不了駱鈴的行動! 而且駱鈴也忘了另一個要害: 三美雖正沒好氣的瞪了她一眼,那一刹間,視線是沒向着哈森,但他的槍口仍向着哈森。

     在這種情形下,一見異動――任何異動,過度緊張的持槍人通常都可能作出兩種反應: 開槍,射向原來的方向(哈森)。

    一調正槍口,開槍,射向敵人發出異動的方向(駱鈴)。

     不管是從哪個方向,三美的反應難免都是: 開槍。

     ――一旦開槍,非死即傷。

     駱鈴可擔待得起!? 2、開窗才開槍 駱鈴正待出手,但是,一個變故驟然而來,完全打翻了她原來的意向! 她正要出手對付三美,但有人卻搶先對付了她! 她的喉嚨忽然被人手臂箍實,一把冰冷尖利的事物已貼捺在她的她的颏頰上。

     她正要把後面的人摔出去,但腰眼上已一陣刺疼,隻聽後面的人沉聲喝: “别動!” 然後是一聲尖呼。

     張小愁的駭然尖叫。

     從後面遽然箍住駱鈴的是張誕。

     他乍見駱鈴和哈森竄進來、冒了出來,也為之震住,連嘴巴也張開合不攏,活像即裡吞了一粒連殼的茶葉蛋。

     然後他又看見三美溜了進來,并與哈森拔槍相向、相峙不下。

     他很快的便恢複了鎮定。

     他旁觀者清,很快便看得出來: 駱鈴正準備襲擊三美。

     他決不能讓這女子得逞; 他已經沒有退路了。

     他絕不能讓這秘密洩露出去! 所以他要制止駱鈴! 于是,他偷偷而迅速的,接近了駱鈴,一手箍着了她,另一隻手,拿了把刀子,抵住駱鈴的颏額,叫了一聲:“别動”,然後向哈森喝了跟三美同樣的一句: “放下槍!” 可是,這一來,局勢卻更形緊張。

    加上張小愁見其兄抓住了駱鈴的一聲尖呼,使得三美和哈森,一時更加失魂落魄,舉止失措。

    商人都雙手十指緊緊抓住槍紮着馬對準對方,顫聲哆唇的威吓: “别别别開槍……” “你開開開槍我我也也開開槍……” “你你你小心心點别亂說開槍……” “你先放下你的槍我才放槍……” 兩人都不肯先放下槍。

     這一鬧,兩人越發神經緊張。

     誰也不敢放棄自己手上的武器: 三美自是不肯棄槍,何況他已占了上風,而且人多勢衆。

     哈森更不能扔掉手上的槍。

    他已身陷重圍。

    槍是他身處汪洋中的唯一浮本。

     在這種一觸即發的情形下,雙方很容易便會“走火”: 不,隻有一方。

     ――因為哈森隻有槍,沒有子彈。

     空槍又怎會走火? 這種情勢,哈森是有苦自己知。

     另一個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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