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中庸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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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感性之宗教或信仰,或情理的精神,是孔教人文主義之一部分或一分段。

    就是這種情理精神産生了中庸之道,它是孔子學說的中心思想。

    關于情理精神前面曾經論及,它是與邏輯或論理相對立的。

    情理精神既大部分為直覺的,故實際上等于英文中的“常識”,從這種精神的顯示,即任何信條,凡欲提供于中國人的面前,倘隻在邏輯上合格,還是不夠的,它必須“符合于人類的天性”,這是極為重要的概念。

     中國經典學派的目的,在培育講情理的人,這是教育的範型。

    一個讀書人,旁的可以不管,第一先要成為講情理的人,他的特征常為他的常識之豐富,他的愛好謙遜與節約,并厭惡抽象學理與極端邏輯的理論。

    常識為普通人民人人所有的,而哲學家反有喪失此等常識的危險,因而易緻沉溺于過度學理之患。

    一個講情理的人或讀書人要避免一切過度的學理與行為,舉一個例子:曆史家福勞第(Froude)說:“亨利八世之與加塞琳離婚,完全出于政治的原因”。

    而從另一方面的觀點,則克萊頓主教宣稱:“這件事故完全出于獸欲”。

    若令以常情的态度來評判,則認為兩種原因各居其半,這種的見解其實是較為切近于真情。

    在西方,某種科學家常沉迷于遺傳的理想,另一種則着魔于環境的意識,而每個人都固執地以其鴻博的學問與興奮的戆性竭力證明自己所持之學理為正确。

    東方人則可以不費十分心力,下一個模棱兩可的判斷。

    是以中國式的判斷,可以立一個萬應的公式:即“A是對的,B亦未嘗錯”。

     這樣自慰自足的态度,有時可以挑怒一個講邏輯的人,要問一問到底是怎樣?講情理的人常能保持平衡,而講邏輯的人則喪失了平衡。

    倘有人謂中國繪畫家可以像畢加索(Picasso)采取完全邏輯的觀察,把一切繪畫的對象簡化到單純的幾何形體,圓錐、平面、角、線條來構圖,而把邏輯的學理運入繪畫,這樣的理想在中國顯然是不會實現的。

    吾們有一種先天的脾氣,不信任一切辯論,若為太完全的又不信任一切學理,若是太邏輯的。

    對付此等學理上的邏輯怪想,“常情”是最好最有效的消毒劑。

    羅素曾經很正确地指出:“在藝術上,中國人竭力求精細在生活上,中國人竭力求合情理。

    ” 崇拜此常情之結果,乃為思想上的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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