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奪命大烏蘇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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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都是真名。

     馬史,楊奮。

     都是牧場上司空見慣的東西。

     都是親爹起的。

     馬史楊奮的家鄉有牧場有沙漠,有丘陵有戈壁,也有金礦,還有一條浩浩湯湯的烏倫古河,或可翻譯為:迷霧升起的地方。

     霧起何方,邊疆的邊疆。

     這裡是真正意義上的邊塞,280公裡的邊境線與蒙古國接壤,秦漢更疊時,是匈奴人的草場。

     後來鮮卑人在這裡放馬,後來突厥人在這裡牧羊。

     唐朝時,北庭都護府韬光養晦鎮守此方,清朝時,準噶爾部厲兵秣馬雄霸此方。

     …… 林林總總的遊牧先民,不同的部族不同的人種,一茬一茬地把這裡認作故鄉,迷霧裡往來穿梭,潮汐一樣,走馬燈一樣。

     得到又失去,融合或消亡,或俘或降或戰死,或頭也不回地遠走他方。

     回不回頭,都留下鄉愁。

     鄉愁最虐心,鄉愁也最無情,最容易拾起,也最容易丢。

     苦才是鄉愁,不苦則丢。

     十年百年千年,那些以為永不會被風化的思念執念,終究不鹹不淡化雲化煙,稀釋淡忘,無聲消散,霧氣一般。

     霧起何方,謎一般的邊疆。

     這裡從不是個長情的地方。

     新疆阿勒泰,烏倫古河畔青河縣,哈薩克人的牧場,馬史楊奮的家鄉。

     縣城人口兩萬,太小的一個縣城了,比東南沿海地區的一個鎮子還要小,一個馕就能滾完。

     沒人舍得滾馕,這裡的人質樸,生活極簡,糟踐糧食的事情想都不會去想。

     同樣質樸的,還有人們對外面世界的想象力,以及對自己人生的想象力。

    除了吃飯上班養娃娃,對“生活”二字,這裡的人大多沒有什麼過高的期許。

     有也不會跟人說。

    誅仙小說 不論是街面上還是學校裡,馬史、楊奮這兩個名字,也沒人會用諧音去笑話。

     都是牧場上司空見慣的東西,笑話撒。

     都是親爹起的,誰敢笑話? 沒人敢惹馬史的親爹。

     他有三大愛好,喝酒、罵街、疼孩子。

     當過兵的人耿直,看不順眼的事就開罵,罵了沒用就喝奪命大烏蘇,烏蘇喝多了以後看誰都不順眼,包括孩子。

     他對誰都兇,也兇馬史,但從不動手,周圍的人都覺得蠻奇怪,當了半輩子兵的人居然從沒打過孩子,倒也稀罕,連馬史自己都奇怪。

     他疼愛馬史的方式很奇怪——買皮鞋。

     買就買好皮鞋,專程托人從烏魯木齊的商場裡買,從小買到大。

    青河風大塵土重,他每天上班前都會蹲在門邊吭哧吭哧給兒子擦皮鞋,不擦得锃光瓦亮成鏡子不起身上班。

     他每天出門時手掌上都沾着黑鞋油,一胡噜頭發,臉黑一道。

     路人笑他:老馬又給兒子當孝子了? 他擡腳佯裝要踹人家的自行車,腳上一雙軍用皮鞋皺皺巴巴裂皮開線,穿了快十年。

     馬史的父親最敬佩的人是楊奮的父親,每每提起,每每豎起大拇指:那是個真正的文化人。

     當年全縣的小白楊樹要被砍掉,馬史的父親是奉命執行的人,楊奮的父親是整個青河縣唯一一個站出來反對的人。

     楊奮的父親不善争辯,語無倫次地阻攔:少砍幾棵樹……給孩子們上學路上留點兒綠蔭。

     文人愛白楊,斧子好似砍在他自己身上一樣。

     有人笑他酸,也有人隐約聽懂了他,但樹到底還是砍光了,他頹唐地坐在樹樁子上,垂着頭,手撐着膝蓋。

     楊奮的父親是個會計,數錢的。

     和馬史的父親一樣,他也是最早開墾邊疆的那批人,來自北京。

     那批人命運雷同,大多來自綠樹成蔭的錦繡之鄉,大多終其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