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關燈
傑了解宋一坤并且選擇他的人,正是宋一坤的前妻自己,如果鄧文英不去多心的話,如果她不是廳長的女兒,如果她不是留學法國,如果她不是北京夢妮奧時裝公司副總經理的話,那麼一切都不會發生了。

    ” 檢察官問:“你仔細想一下,你周圍的人,誰有可能了解你這個産品的工藝過程?” 方子雲想了一會兒,說:“除了我自己之外,隻有四個人詳細了解工藝過程,三位我聘請的研究人員,第四個人就是劉東陽,他看過所有的資料,包括錄像、圖片和文件。

    另外,因為實驗室是租用農機修造廠的房子,所以廠裡的人也有可能了解一些情況。

    如果還有的話,那就是産品的技術鑒定部門,我曾向他們提供過所有資料。

    ” “在你與劉東陽的接觸中,你發現過不正常的情況沒有?哪怕任何一個細微的小節?” “說實話,我根本沒有注意過,更沒有懷疑過他。

    如果我感覺到這個人不可靠,我是不會與他合作的。

    其實,到現在我都不敢相信他真是騙子。

    ” “那麼,你根據什麼感覺他可靠?” “我查看過他的身份證和名片,他舉止很有修養,待人和氣,不吹牛,不講大話,一看就是好人,誰也不會認為他是騙子。

    ” 檢察官說:“現在你已經知道了。

    那麼你現在是一種什麼心情呢?或者說你在想什麼?” “不知道,我說不上來,就是難受。

    渾身沒力氣,胸口堵得慌,心裡不是滋味。

    ”方子雲說,“如果這是一場騙局,那我是什麼?一方面是嫌疑犯,另一方面是受騙的傻瓜,智商低下。

    依我過去的那點小名氣,這次一下子有新聞了,真的要出大名了,丢人哪!我在想,莫非老天真的容不下我?” “可以理解。

    ”檢察官同情地點點頭,問,“劉東陽的詐騙行為對你在經濟上有什麼影響?” “這不明擺着嘛,公司的大好形勢斷送了,盈利、分紅都成了泡影。

    ”方子雲答道,“現在,我的命運就拴在這個産品的專利權上了。

    我對法律懂得不多,不知道我這種情況應該承擔什麼責任,誰讓我是股東,是副經理呢?聽天由命吧。

    如果我不用去當劉東陽的替罪羊,如果法律部門不用我的專利權去補償劉東陽造成的損失,如果産品的專利權還能屬于我,那麼我還能有一線希望。

    否則,我沒有機會了。

    ” 他們的對話每一字,每一句都被監聽、錄音。

     檢察官的談話是經過精心準備的,對各種可能性都做了充分估計,他的語言看似平淡,卻處處暗藏鋒芒。

    而方子雲的談話是在突如奇來的條件下進行的,沒有時間準備,不可能虛構一個完整的體系,他的語言雖然書生氣較濃,但可信度高。

     其實,在這次正面談話之前,檢察機關已經在玉南、安河以及方子雲曾活動過的幾個城市對他進行了大量而周密的調查,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方子雲參與了劉東陽的詐騙陰謀,調查結果基本肯定了他是清白的,是受害者之一。

    這次談話,檢察官隻能采取這樣的方式,這是一次明知沒有希望而又必須為之的程序。

     談話進行到這個程度,看上去已經沒有什麼話題了。

    但是檢察官仍不肯放棄努力,說道: “這次受害的農民有八十多個,他們之中,被騙金額最少的是六萬元,最多的是十二萬元,而這些受害者絕大多數來自邊遠貧困地區,他們的錢,有的是村裡各家各戶湊起來的,有的是學校向學生家長集資的,有的是向親戚朋友四處借來的。

    電視曝光後,他們很快就會知道被騙的真相,後果會怎麼樣呢?可以想象他們會瘋了、會絕望、會痛不欲生,接着就是逼債。

    毆鬥、自殺之類,失去理智的農民什麼事都可能幹出來。

    ” “你想暗示我什麼?你的話使我感到很不舒服。

    ”方子雲直言不諱地說,“好像所發生的一切都是我的責任,是我喪盡天良。

    這個世界每天都有災難發生,波黑在進行戰争,非洲難民如潮,還有車禍、火災、兇殺、搶劫,難道都是我的責任?我也同情受騙的農民,我心裡也難過,我自己也是受害者,但是我能怎麼樣呢?如果你們認為我也有罪,殺頭、坐牢都可以,我無話可說。

    在中國,連将軍、部長甚至國家主席都可以冤死,我一介草民又算什麼呢?” “你理解錯了,我隻是想告訴你事情的嚴重性,沒有别的意思。

    ”檢察官淡淡一笑,說:“明天你和我們一起回安河,我們還需要向你了解情況,你也需要回去處理一下公司方面的事務。

    希望你不要背思想包袱,也不要有其它的消極念頭,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一切都是能搞清楚的。

    ” 方子雲說:“我聽從你們的安排。

    ” “那好,你休息吧。

    ”檢察官從椅子上站起來,似乎要離開房間了,卻忽然問道:“能不能告訴我,你寫的那首詩是什麼意思?特别是那兩句,上帝從不寬容弱者,上帝隻承認結局而從不問為什麼。

    那是否說明了你對倫理道德的一種理解?” “一個詩人,一個腦子裡隻有藝術的人,卻不得不去從事他一竅不通的商業活動,上帝高雅嗎?公平嗎?”方子雲站起身,冷漠而又自嘲地說: “這首詩寫的真不是時候,那是隻有成功者才有資格抒發出來的滄桑。

    看到公司的形勢很好,我以為自己成功了,是命運的征服者,誰知這首詩還沒來得及修改完美,一切就變了。

    真是莫大的諷刺。

    ” 冒名劉東陽的人連同他所攜走的七十五萬美元巨款無影無蹤,毫無線索。

     專案組認定,雲陽公司詐騙案是一起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的高智能經濟犯罪,無論後台人物是誰,實施這項計劃都必須具備以下三個基本條件—— 一、了解調味球的全部生産工藝。

     二、具備兩百萬以上的經濟實力。

     三、有精幹的執行人。

     方子雲作為産品專利持有人,與罪犯一道來安河市投資,既是股東又是法人代表之一,具備同謀作案的一切條件,有重大嫌疑,被專案組列入首要調查對象。

    然而,當各路調查結果彙總之後,方子雲被排除嫌疑了,他是清白的。

     于是,作為向方子雲提供科研資金的人,宋一坤被列為新的調查焦點,圍繞着資料、資金和執行人三個問題,專案組展開了新一輪全面調查。

     在海口,偵查人員搜查了宋一坤的住所,沒有發現任何疑點。

    主要詢問内容如下—— 偵查員:你連方子雲想幹什麼都不了解,而且他連張惜條都沒打,這樣借錢給他,你認為合乎情理嗎? 宋一坤:我自己做的事情,不需要考慮别人是否認為合不合情理,符合我們之間的情理就可以。

     偵查員:你第二次借錢給方子雲,正是你向趙洪借錢的時候,這一出一進,你不覺得很矛盾嗎? 宋一坤:少了五萬元對我來說并不影響夏英傑出國,但對方子雲就是一個邁不過去的坎。

     偵查員:據我們了解,你可以從許多朋友那裡借到錢,卻為什麼舍近求遠,一定要到上海找趙洪借錢呢?其實趙洪并不是大戶。

     宋一坤:因為趙洪借過我的錢,而且是在沒有任何經濟擔保的情況下,所以向他借錢比較容易開口。

    至于是否能從别人那裡借到錢,我沒有那個自信。

     偵查員:在你三次離開海口當中,見過方子雲幾次?是在什麼時間?談了多久?他都給了你什麼東西? 宋一坤:見過一次,大約是去年十月份,呆了約半個小時,大部分時間是在從機場到長途車站的出租車上。

    另外更正一下,不是他給我東西,而是我給他五萬元現金。

     偵查員:你為什麼不與夏英傑一起出國呢? 宋一坤:這是我和夏英傑之間的事,每個家庭都有自己對生活的安排,我們也是如此。

     偵查員:你一個人呆在海口做什麼? 宋一坤:夏英傑是作家,而且是非常有前途的作家,我理當幫她一把,所以我搞文學創作理論研究。

    資料全在電腦裡,你們已經看到了。

     在北京,偵查員對鄧文英進行了一個多小時的詢問,主要内容如下—— 偵查員:談談你對宋一坤的看法。

     鄧文英:我恨他。

     偵查員:為什麼? 鄧文英:他傷害了我的自尊,僅此而已。

     偵查員:我是說,他的人格、人品怎麼樣?你曾是他的妻子,你是最了解他的。

     鄧文英:怎麼說呢?他這個人讓你覺得非常平淡,淡得沒有一點味道,但你又總能感到一種居高臨下的東西在你頭上,那是一種無法形容的東西。

    你總是錯的,你不由自主覺得自己渺小,那種感覺讓你難以忍受,直想大喊大叫,但你又控制不住自己從心裡喜歡他。

     偵查員:宋一坤在玉南油田借給方子雲十萬元錢,當時你們還沒有離婚,這件事你應該知道吧。

     鄧文英:我知道,他告訴我了。

     偵查員:他讓方子雲用這筆錢幹什麼? 鄧文英:方子雲打算經商,至于怎麼用這筆錢那是方子雲自己的事,宋一坤不會幹涉,否則就不會借給他。

     偵查員:方子雲一共向宋一坤借了十五萬元,竟然連張借據都沒寫,你認為可能嗎? 鄧文英:以他們之間的關系,完全可能。

    他們的關系看似平淡,但境界和文化層次很高,很純淨。

     在上海,趙洪向辦案人員出示了宋一坤借款三十萬元的契約,并回答了有關提問,主要内容如下—— 偵查員:宋一坤惜錢做什麼? 趙洪:随便他做什麼,那是他自己的事,我隻相信他到期能把本息還給我。

    不過我還是告訴你,他借錢是為了給他未婚妻出國籌資。

     偵查員:宋一坤的朋友不少,借錢對他來說不算太難,為什麼他隻向你借錢呢? 趙洪:那說明我們之間更有信用。

     偵查員:宋一坤除了借錢,還約見過哪些人? 趙洪:在上海,能和他稱得上朋友的隻有我一個。

    從他下火車進上海到他上飛機離開上海,我一直都陪着他,不會錯的。

     在江州,王海接受了專案組的詢問—— 偵查員:據我們掌握,你曾兩次去海口面見宋一坤,你找他做什麼? 王海:朋友之間,非得有事才去嗎?太勢利了吧?我就是想去看看他。

    鞏固一下關系。

     偵查員:為什麼要鞏固?你們不是很好嗎? 王海:不一樣,過去我們之間商業合作的關系多一點,但是我希望有他這樣的朋友,和他這樣的文化人在一起我會覺得自己有面子。

    現在社會上對有錢的人都有一種看法,認為我們太俗,也許我們真的俗。

     偵查員:他向你借了多少錢? 王海:借錢?我聽不懂你的意思,你想知道什麼就照直問,我沒必要瞞你什麼,你也不要繞圈子。

     偵查員:我是問,他向你借過錢沒有? 王海:沒有。

     在深圳,宏遠建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周立光接受了專案組人員的詢問,主要内容是—— 偵查員:你與宋一坤在上海分别後,他來找過你或者你去找過他沒有? 周立光:沒有。

    我們之間有幾次電話聯系,互相問個好,從沒見面。

     偵查員:電話聯系中,你們讨論過什麼事情沒有?比如向你借錢? 周立光:絕對沒有,我對我所講的情況可以負任何法律責任。

    不過,假如他真有困難找到我的話,我一定會盡力幫助他。

     偵查員:為什麼? 周立光:我很敬重這個人,有思想,有性格。

     另外,專案組在安河市僑務部門的配合下,通過非官方渠道與羅馬的某個有一定活動能力的華僑取得電話聯系,委托他通過适當的方法了解一下夏英傑的生活以及歐亞文化藝術傳播公司的資産狀态。

    羅馬的信息很快反饋回來,與宋一坤在海口所提供的情況完全吻合。

    這就是說,宋一坤的資産狀況是清楚的。

     對宋一坤的調查是周密細緻的,各路調查結果彙總、分析,沒有發現疑點。

    宋一坤的生活從時間、地點、人證、物證,一切都清清楚楚。

    在專案組的第三次案情分析會上,對宋一坤的情況進行了論證。

     有一點是至關重要的:無論策劃這場騙局的幕後人有多麼高明,策劃騙局,決不可能在專利産品研究出來之前進行,這是一個分界線。

     冒名劉東陽的人首次出現是在安河市,參加一個招商引資大會,時間是九三年十一月中旬,賓館的記錄和招商大會的工作人員都證實了這一點。

    而宋一坤與方子雲的見面時間是一九九三年十月下旬,兩者之間相距不到一個月的時間。

     那麼,假設方子雲撒謊了,假設那次見面宋一坤接觸到産品資料了,假設宋一坤就是幕後人。

    宋一坤從接到資料到分析、研究、策劃,到籌集兩百萬元資金,到挑選、确定執行人,到聯系、購買各種假證件,隻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在這樣短的時間内要完成這樣大的工作量,幾乎不可能。

    即使能做到,這種大規模的籌資和突發性的人員變動也不可能沒有一點痕迹。

     再者,假設幕後人是宋一坤,他的動機是什麼?要知道,雲陽公司的前景非常可觀,其長遠效益決非騙局的利益可比較,沒有理由将這樣好的形勢斷送掉。

    況且,夏英傑出名、出國,他們有自己的公司和事業,有文化層次很高的社會活動,沒有必要去铤而走險。

     更重要的是,宋一坤沒有兩百萬元的資金條件,沒有執行人的人員條件。

     于是,宋一坤被排除嫌疑。

     于是,偵查工作陷人僵滞。

     專案組重新對案情進行研究,認為這場騙局中有兩個現象不容忽視—— 一、冒名劉東陽的人出現的時間與具備策劃騙局條件的時間相比較,前者的時間明顯超前,這可能說明,在方子雲還沒有征尋投資商之前,詐騙組織已經存在了。

     二、騙局是在合法經營利益高于詐騙利益條件下收場的,從策劃者利益驅動的心理分析,不符合邏輯,這其中一定有非常特殊的原因。

     因此,專案組大膽提出了這樣一種假設: 策劃者是一個專業詐騙集團,具備資金、人員、組織等一系列運作條件,有豐富的金融、法律知識,有一定的詐騙經驗和系統的策劃能力,專門在社會上物色适合詐騙的對象,一旦發現便能迅速捕捉目标實施詐騙,而不需要任何籌集資金,選配人員,制做證件等前期準備工作。

    方子雲的項目被策劃者選中完全是一種偶然性,因為這個項目具備了策劃者預先設定的某些條件。

     策劃者在雲陽公司發展前景看好的情況下收場,原因可能有兩個。

    一、擔心投資人的身份由假到真、由黑變白的過渡當中出現差錯,前功盡棄,所以不得已而為之。

    二、詐騙的運作資金可能是挪用公款,有嚴格的使用時間,必須在預定的期限内歸位。

     根據這個假設,專案組重新劃出了一個偵查範圍:一、策劃者十分熟悉安河市,有可能是安河市人或在安河附近。

    二、策劃者具有專業知識強、運作規模較大、周期較長、投入資金額較高,其公開身份很可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

    三、策劃者有可能是金融系統的人,或與銀行關系密切。

    
0.13634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