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布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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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叔是最早讓我感到生活與日子差别的人。

     四叔在河南新鄉的潞王墳水泥廠裡做工人。

    在我兒時的記憶裡,每年四叔從新鄉坐着火車、轉乘汽車回家探親時,都讓我着迷和向往。

    我不在意那個生産水泥的工廠有多大,不在意四叔在那個廠裡做什麼,是被人管着還是管着别的人,可每每四叔一年一次,偶爾是一年兩次地探親回來時,我都向往四叔坐的火車和汽車,羨慕四叔穿的制服和不是粗布而是各種斜紋的機織洋布做制的上衣和褲子,還有四叔穿的皮鞋和尼龍襪、夏天回來時頭上戴的大檐遮陽帽、冬天回來時手上戴的白手套。

    我堅信四叔過的日子叫生活,而我們過的日子隻配叫日子。

    在我十二三歲時,第一次從大姐的床頭偷看的第一本小說是《西遊記》,第二本是我忘了名字的外國都市愛情小說。

    從那本好像是英國的小說中,我知道了“生活”這個詞,隐隐地覺到了“生活”和“日子”的差别在哪兒。

    而“日子”展現在我眼前的,一切都是看得見,摸得着,可感可觸,并且我一出生就一天一天地經曆着。

    而“生活”的幸福和神秘,卻像一本我已經知道它在哪兒卻無法拿在手裡打開來的書。

     四叔是我想要打開那本書的第一頁。

     四叔也是我向往的幸福生活之書的第一頁。

     我曾經像無數的鄉村孩子一樣,問過我四叔: “火車大嗎?” “火車很長嗎?” “一列火車上能坐多少人?” “火車的轟隆聲,是不是它響在山那邊,我待在這邊都能聽得到?” 關于火車,關于鄉村之外的另一個世界的模樣,我最早所知的,都是四叔告訴的。

    他告訴我城市的馬路都是水泥地,告訴我城市的夜晚燈火通明,徹夜不熄,馬路上無論有人無人,電燈都是從天黑亮到來日東方發白才暗去,并且還說燈泡的大小論瓦算,最小的燈泡是十五瓦,十五瓦的燈泡亮起來,和一百個煤油燈同在一間屋裡燃着一樣。

     我似乎知道城市的模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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